月亮湾的家也不能回了,因为冉欣有别墅的钥匙。
他将床铺搬到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赌鬼在里面吆喝,所以夜里吵得他根本就不能入睡。
这几个月他都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
他二十四小时都在闻着烟味和钞票的臭味。
没人喝酒,家也不能回,生活无聊得很。最主要是,他的生活里再也没有龙梦的出现,从游轮救起她那天到游乐园发生的事件,中间也不过才一个多月的时间,为什么他总感觉,好像跟她在一起很多年了一样。
猛地,她从他的生活离开了,他就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找不到了生活的目标,深深体会到“行尸走肉”的含义。
不需要他时刻看着,他每天只负责解决个别蓄意闹事的人和整理每天电脑收入记录就好。
蓄意闹事的人有专门的打手负责,打残了扔大街上或小巷口。而整理电脑数千万的收入记录,对他来说,用时不过十几分钟。
所以,他的工作很轻松很轻松,每个月还有十几万的月薪拿。
这就是混黑道和混白道的不同。
不过,生活的意义也不同,白与黑,正义与邪恶,终究是对立的。
的新床睡着并不舒服,是他用木板子临时搭建的,可是也总比在别墅睡到半夜,床上突然出现一个女人要好。
魂都要吓掉!
对,说的就是冉欣。
躺在床上,他的眼前是一大片星河,月亮高高地挂在苍穹之上,凌云望着皎洁的月,觉得还不及龙梦面容的一半美好。
突然间,那月亮就变成了龙梦的脸,眉眼如画,一颦一笑,任谁看了都想要拥入怀中亲吻。
他想起了龙梦给她发的微信消息,从他加了她的微信后,她每天至少要发五六十个消息。
吃饭了没有,睡觉了没有,想我了没有,我吃饭了,我睡觉了,我想你了……
都是些很琐碎的话,一点逻辑性都没有,就像是想起了什么要说的就发一样。
即使这样,他都会反复看好多遍,也是那些消息陪他度过了这难熬的一百一十天。
他只是看着,并不回复,因为他很喜欢她黏他的感觉,很享受她的撒娇,她的纠缠。
因为他觉得,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容易懂得珍惜。
就拿龙梦来说,凌云很害怕她对自己的迷恋只是一时兴起,青春期的叛逆。
一开始不予理睬,到最后忽冷忽热,从始至终都没有给她,她喜欢他这段感情的一个明确态度。
龙梦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什么有什么,怎么会懂得珍惜。
他就是要让她知道,她喜欢的东西并不是非她不可,虽然他也喜欢她,但也要她尝尝患得患失的滋味。
这样,才会将他牢牢记住。
打开手机,翻阅着一条条她发来的信息,凌云的脸上堆满了笑。
考虑了很久,他才发出一条信息。
(梦梦,你的伤好了吗?)
等了一会儿,见那边没有回应,他才看了下时间,十一点半,她应该睡着了,想着不想打扰她,可是鬼使神差地,他又打下了几个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