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无痕明显没有诚意,不过就是讲述当年在这里发生的事件,其中细节的问题没有讲明白,既然神族举全族之力都无法摆平的烂摊子,她一个人就可以?!
所以不搭理够了,而且无小天也死了回去的心,落无痕有她的目的,而于小天心理明白的很,如果这有那一天,落无痕必定杀她而后快。
所以过凡人的日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倒是在临死前带上落无痕这个祸害一起,才是主要的事情。
“落无痕你就死了和我合作的这条心吧,我情愿和你一起死在这里,也不愿让你过得你像得到的一切。”
“于小天你可想好了,失去法力的你,空有一副神灵的躯壳,这个世界会加快同化你的,同时你的寿命也之比凡人多不了多少,你真的想好了?”
“那又如何!我心甘情愿你管的着么?”
“于小天你疯了。?落无痕近乎嘶吼,在她看来实力才是这个世界最公平的,没有实力什么都不是,而这个于小天却恰恰相反,她是准备死啊~
和落无痕这个女人聊天简直,就是考验她的的忍耐的决心,她现在真想将落无痕扔进臭水沟,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鱼缸就是不错的选择,让她以鱼为伴,省的今后恶心到自己。
躺在床上,搜寻脑袋中的小说资源,早在岛国神域的时候于小天就让小倩帮她,设置一个可以存储小说的程序,主要是无聊的时候可以放松一下,万万没想到,当时无聊之举,竟然成为今日发家致富的钱粮。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夏东阳的电脑到家,于小天的网文人生就可以开始了。
其实,于小天一直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网络作家,而不是整天舞刀弄枪的女武神,虽然她提不起剑,拿不起刀,但是她有一颗向往文学的心灵。
她知道做文抄公这种行为有些太过不尊重,原创作者的辛苦付出,不过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抄袭版权这一说,不好好利用文抄公这一天天然优势,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夏东阳这家伙也算是得了大便宜了,回趟家一家医院的所有权就到手,这种好事,于小天是可望不可即。
不过话说回来,夏东阳应该差不多就要从这里搬出去了,虽然虽然对他有好感,不过这房租目前的她可是支付不起的,最好让这家伙在呆一个月时间,这样她的稿费就差不多到手了。
按照日更一万字的标准,作为神灵无论是码字速度还是,构思上都是远超于普通人类的,所以他准主打男频小说,女频小说,准备在男频获得业绩后双开。
需要担心的就是键盘了,买贵的怕坏,她心疼!买便宜的不抗用跟换频繁的话,同样要话费大笔的软妹币,早知道她的码字速度太快,主要是担心键盘损耗太大,去店铺购买麻烦不说,还担心质量问题。
想来想去,一堆烦恼丝,不不如量所有麻烦推给夏东阳那家伙,他如今到手的医院,最少有她一份功劳,要几个键盘他又不会死。
到了晚上,懒得做饭的她,瞅着刚从外面回家,手中提着打包的饭菜,满意的夸赞一下夏东阳,铁公鸡还知道感恩,实属难得一见。
“于小天我有事和你商议一下。”
”算了,你这家伙找我准没好事,是不是准备退房,然后有些过意不去?”
“不,我是想说,我把出租房买到手了,还有我现在就是你的房东。”
于小天接收不了了,夏东阳这家伙貌似回家一趟脑袋有些毛病,这里可是f市的难民营,先不说便宜与否,光是这里的楼房,没个五六十年,都对不起房东那一脸密密麻麻的褶子,那都是真多年累计下来的经验,谁要是脑袋大,去买这间房都是走了大运的人,无非就是多加些钱,忽悠傻子。
天知道夏东阳的脑回路突然变得去吃妖娆,看样子花了三四十万的软妹币,买了一间产权就要到期的房子,还真是壕的不要不要的。
如今夏东阳成了房东,不会将她赶出去吧,早知道现在找房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除了合租便宜点,问题是合租的到底是什么人,就不好把握了,她一个弱不禁风的女神,恶心的是全身上下一点法力都没有,除了嗓们大一些,根本就没啥威慑力。
要是合租的对象,是一个怪蜀黍,或者纯种变态,这就糟糕了。
他目前可没有那么壕气单独租房,小说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报酬,如今再被夏东阳这混蛋扫地出门,她也就只能去网吧包月了。
心里打鼓的于小天,等待着夏东阳对她命运的抉择,是未来去网吧蜗居还是留在这里,看着趾高气昂的夏东阳张牙舞爪下去。
当然于小天会选择后者,夏东阳在可恶,也比去蜗居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就算是厚着脸皮,她也要留下来。
“你的房租我免了,为了感谢你陪我回家!还有我帮你订购了一款,最新的电脑也是用来作为报酬,所以我想问一下,你是否同意留下来?”
”夏…夏东阳!你帮我看一下,今天的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么,不容易啊!你这么大方会让我害怕的,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性格,太对本人的脾气了!”
夏东阳心里七上八下,生怕于小天会选择离开,他可是身负家人使命,一定要想尽一切法子,将于小天娶回家,无论付出什么,都要顺利完成任务。
夏东阳也是病急乱投医,于小天爱占小便宜的毛病,夏东阳是知道的,为了留下于小天,她不得不选择购买这间出租房,在房东老太太把他看傻子一样的注视下,购买这间出租房,外加全额付款,房东自然是笑着猛夸它,年轻有为,心里不知道怎么骂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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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也只有接着这种机会,才能和一个居住两年的女汉子继续,纠缠下去,只到二人筋疲力尽只时,就是结婚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