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
这时,突然传出了一声声动物惨烈的叫声,引得几人的目光纷纷投向不远处排水沟,过了一会儿见没有其它的动静,叶佳便收回了视线,而就在这时,她突然感觉到挨着自己的箫安帆布包突然猛的一抖,这才想起了什么,扭头问箫安:
“你这包里还有只活物?”
箫安点点头,从帆布包里抱出一只通体雪白只有手掌大小的小动物,这动物长相十分的可爱,一双大眼睛盯着众人好奇的看着,傻不愣登的,时不时的还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舔自己的小鼻子,动作招人喜爱。
“这是小白,我的契约兽”
“小白?这是小狗么?不像啊?”动物的可爱程度令叶小雨想伸手去摸,但却被箫安阻止了。
“不是小狗,小白是一只白虎,你不要摸它,它胆子小有可能会咬人的”
“白虎?那青龙、朱雀和玄武在哪?”叶佳打趣道。
箫安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抚摸着小白柔顺的毛发继续说。
“熊魂乃六岁的成年母熊,灵智已开,它共繁衍过三胎,每胎只生了一只,而在一年前的夜里它早产生下一对小熊,那个脸带伤疤的男人将小熊抱走,母熊生前很是信任自己的饲养员,所以并没有做多想法,半年多后,母熊在伤疤男的身上闻到了熊胆的味道,而且那味道还有着与自己血脉相同的味道,然后它就觉得自己的两个孩子受到了伤害,熊性爆发,在那个饲养员的脸上抓了两道”
“一个月前,伤疤男将围着熊山的铁网剪破,嘴里说要带着熊去看自己的孩子,他可能不知道所有的生灵在一定的岁数时会开启灵智,估摸着只是自言自语,但却没想到母熊竟然真的跟着他走了,然后来到了这片山上”箫安指了指众人身后的山,接着说。
“到了山上之后,被早就埋伏在这里的瘸子用绳子套住了脖子,勒死了母熊,剥了熊皮,取了熊胆又割了熊掌,母熊死后熊魂出体,感应到自己的两个孩子就在附近,所以它便日日在此哀嚎,想要得到熊仔的回应,之后就遇到了我”
箫安叹了一口气,“箫家收集兽魂饲养自己的契约兽,所以我抓熊魂也是为了养我的小白,让它快些长大,但是这只熊有怨恨未解,不甘愿被小白吞噬,所以便和我约定帮它报仇,解救自己的孩子,这也是身为箫家人应该做的事”
箫安耸耸肩,看了眼叶佳,“我没什么本事,又不敢轻易露面,所以先带着熊魂给它报了第一个仇,当天夜里熊魂以兽魂的方式出现,吓死了那个瘸腿,当然,这种人死不足惜”
讲到这里,叶佳已经知道了大概,也知道石聃将那母熊的两个小崽带到了排水沟内圈养着,收取熊胆汁,想不到这个男人竟然这么的狠毒,真是天理难容。
她拿起手机给毛迪发了一条短信,随后便与众人守在排水沟外,这一夜,动物园的山下有些阴凉,可让他们更加心凉的是,贪婪的人类有多么的恶毒。
第二天上午八点多,张园长来到了动物园,叶佳按照金欢所说,将排水沟中圈养着小熊的事告诉了她,张园长听后一边准备金欢需要的药品,一边气的直咬牙,直说等抓到了凶手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这一天石聃并没有出现在动物园内,叶佳收到毛迪的短信,说他们现在正抓捕嫌疑人石聃中,让他们在动物园内等消息,中午的时候,叶佳几人再次来到后山的排水沟,一方面是给金欢送饭和药品,另一方面是因箫安说,他想让熊魂待在里面,了它一个心愿,对这一点并没有任何人反对。
叶佳带着箫安再次进入了潮湿的排水沟,在看到两只小黑熊已经被金欢救出牢笼,并且开始安稳的接受治疗的时候,叶佳的心情无法言表,她总认为生命是无限的美好,也有无限个可能。
箫安放出熊魂,两只小熊瞬间有了些躁动和兴奋,“嗷嗷”的哼唧了几声,便再次闭上眼睛,可几人都在两只小熊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的满足和幸福,似是回到母亲怀抱的小孩,无比的安心。
叶佳打开灵媒眼,再次看到了那只浑身散发出绿色光芒的熊妈妈,它在轻轻的抚摸着两个小熊的头,动物的母爱不亚于人类的情感,“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话不假。
一个小时后,叶子源捂着鼻子走进了排水沟内,准备将叶佳叫走,临走时,金欢告诉他们,如不出意外的话,两只小熊明天就能出去,接受更好的治疗。
叶佳点头,拽着有些不舍的箫安出了排水沟,箫安说:“叶佳,那两只小熊的生命特征很顽强,想不到才满一岁,灵智便开了,如果稍加训练保不准可以成为灵兽”
叶佳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却不得不让他打消这个念头,“箫安,有些人和物的命运是注定了的,它们俩虽然有成为灵兽的潜质,但是却没有成为灵兽的命运,我想,受此伤害的它们,在这动物园内受金欢的爱护和安抚,这才是它们正确的归属”
石聃终于落入了毛迪之手,叶子源来叫叶佳也是因为毛迪带着石聃回来了,当三人打开接待室的门,便被鼻青脸肿,双手被反扣在椅子上狼狈吐血水的石聃吓了一跳,又看到围着他目露狠厉之色的几个人,箫安不由的打了个哆嗦,往叶佳身后躲了躲。
叶小雨和张园长手里各拿着一根小孩儿胳膊粗细的木棍,千帆锦在擦拭着自己的扇子,丁乾揉着自己的手腕,毛迪和方和成,一个揪着石聃的头发,一个正在做笔录,叶佳咧着嘴,“啧啧”了两声,阴阳怪气的说:“呦……!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人是谁啊?咋就落得如此田地?”
然后又问毛迪:“毛警官,审问犯人好像不需要在动物园内吧!还有你们抓了他直接带到这里,是不是有些不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