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和孟子路熟识之后,每次出来都要照顾他的生意,还在林大婶跟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帮子路叫卖。孟子路在胭脂的鼓励下,胆子也渐渐放开了,生意也越来越好。胭脂知道他家有个年幼的小妹妹后,每次出来,总是想方设法地帮他带一些点心和食物来。那是灶头娘子看她勤快嘴甜,赏她的,她舍不得吃,都给他带来了。
可是,老天并没有放过这个吃苦耐劳的孩子。孟子路十五岁成年的生日那一天,胭脂特地跟灶头管事娘子请了一天假,揣着辛辛苦苦攒下的五百文钱,在陪孟子路卖完菜后,帮他挑着担子,来到市集上,准备买样礼物,送给他作为成年礼。
千挑万选后,选中一枚镀银的簪子,送给作为孟子路束发之物。孟子路脸红红地接过礼物,爱不释手地把玩着。两年了,自爹娘去世后,就再也没人送他礼物了,虽然这簪子不是纯银的,可是对他来说的确很珍贵,他知道胭脂对他的情谊,可是他不能回报,家中妹妹还小,二爹爹又需要人照顾,他不能这个时候离家而去。
就在孟子路感动得眼角泛泪的时候,悲剧降临了。拎着鸟笼子,在市集上招摇过市的林二奶奶,看中了这个生涩的却已初具美男特质的少年:“哟!小美人儿,怎么哭了?别哭,姐姐我疼你”她一个快四十的半老徐娘,比孟子路的娘亲年龄还要大,居然腆着脸自称是姐姐,真是人至贱则无敌呀!
年轻的孟子路,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吓得躲在胭脂后头瑟瑟发抖。胭脂也在厨房里听过自家这个二奶奶的一些龌龊的事迹,知道好色的她对孟子路动了心思。明知道是鸡蛋碰石头,胭脂还是强忍恐惧,拦在孟子路身前:“二奶奶,您行行好,放过子路吧!”
“你这小丫头是谁呀,敢阻拦姑奶奶的好事,嫌命长了是不?给我滚开!”林二奶奶将胭脂一把推倒在地,用手捏住孟子路的下巴,嘴里发出色迷迷地啧啧声:“啧啧……你看这精致的小脸,我见犹怜的样子,看得姑奶奶我心里痒痒的!小心肝,别害怕,跟着姐姐,包你吃香的喝辣的的。”
林二奶奶欺男霸女在欢青城是出了名的,孟子路也是听说过的,他知道自己落入林二奶奶之手,必然不能善了。他也是个硬性儿的,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看了眼被林二奶奶的爪牙打得遍体鳞伤的胭脂,他握紧了手中的簪子,鼓足勇气道:“林二奶奶,您府上环肥燕瘦,什么姿色的没有,我一个乡下粗野小子,哪里入得您的法眼,请您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
“嘿嘿……”林二奶奶小的各位猥琐,痴肥的脸上那淫邪的表情让人作呕,“小心肝,我府上还就缺你这样的。跟我回去吧”说着就伸出她肥硕的大手,去拉孟子路。
“住手!”孟子路知道凡她看上的,从来没有一个能逃出她的手掌心的,便用胭脂送的那个镀银的簪子,对准自己的脖子,打算来个鱼死网破:“你要再靠近一步,我就血溅当场,让全欢青的百姓都看看,只手遮天的林二奶奶是怎样逼死一条人命的!”
其实林二奶奶也是一时新鲜,家中比孟子路美貌的夫郎多了去了,不过一时被孟子路的清秀俊雅吸引住,临时起意想占为己有而已。见他这样闹,便有些恼了:“别给脸不要脸,姑奶奶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仗着自己有几分美貌,就想蹬鼻子上脸?我告诉你,今天姑奶奶还非要把你领回家不可,林文、林武,给我把他抓回去!”
孟子路攥着簪子的手颤抖着,他是宁可死也不愿跟这个恶霸回去,可是,他要是死了,家中的小妹和病瘫在床的二爹爹怎么办,他把牙一咬:“林二奶奶,你看上的不过是我的皮相而已,如果我没有您欣赏的这一点,您会不会放过我?”
倒在地上被打得吐血的胭脂一听,知道他想干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凄厉地声音:“子路,不要啊”气急攻心的她又吐了一口血。
孟子路瞥了一眼胭脂的惨状,眼中的泪花洒落,手中的簪子划上了自己那张白皙细嫩的脸。随着远远围观百姓的一声惊呼,他那嫩白细致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痕,登时血流满面,伴着他凄厉的眼神和满脸的泪水,显得狰狞无比。
林二奶奶看到他形如鬼魅的模样,打了个寒噤,接着又震怒了,还没有谁敢这样反抗她的权威呢!!
林二奶奶将手中的鸟笼子往地上一贯,可怜的红嘴莺歌就这样香消玉殒了:“既然你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好!我就看你什么时候来求我!!林文林武,记住,他要再在菜市场卖菜,见一次给我砸一次,谁要是敢买他的菜,雇用他,便是跟我林二过不去,后果自负!!哼!我们走!!”
孟子路忍着脸上的疼痛,收拾起散落在地上的扁担和菜篓,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胭脂,想去扶她,却又停住了。他知道自己如果扶起她,她回去遭得罪就更大。他倔强的嘴巴抿得紧紧的,这两年的生活,已经将他锻炼成一个意志坚强的男儿,他扫了眼周围畏畏缩缩生怕被他沾上惹了祸端的百姓们,挑起了担子迈开大步向前走去。他的心中,一股信念支撑着他:天无绝人之路,即便是全家一起饿死,也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胭脂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未能如愿,她看着背影挺得笔直的倔强身影,心中充满了疼惜,却又无能为力,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如何去保护别人。
那次,是胭脂最后一次见孟子路。回到林府的胭脂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还好行刑人是她以前的邻居,虽然看着用力,却没伤及内腑。养好伤的胭脂没辗转卖了几次,后来进了九王府做了洒扫粗使丫头,直到被分进邵家,成了晓雪的贴身丫鬟。
晓雪听了胭脂的叙述,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人家,想回去看看呀?”
胭脂偷偷看了看小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五年过去了,不知道子路……他现在怎么样了,林二奶奶有没有再为难他。有机会回去看看最好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就不给小姐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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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雪看着自己这个伶俐的贴身丫头不住看自己脸色的鬼祟作态,不由得乐了:“想去就去呗,你也很多年没回家了吧,咱们就转道欢青,你回家探亲,小姐我也去欢青考察考察形势,看能不能开个分店什么的,邵记的宗旨是:让邵记快餐,遍及天下!”
胭脂一听,小脸充满了神采,很积极地道:“这里向西两百多里,就到欢青了,那里虽然说比不上万马郡,可也算得上繁华的城市了,客源没的说,不过嘛,有林二奶奶这个恶霸在,想安安稳稳地做生意,还真不太容易呢!”
“这个丧门钉,哪天非得拔掉不行,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估计她也快蹦到头了。”晓雪刚刚亲眼看到林二奶奶的一个小侍的妹妹都那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中对这个林二奶奶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得好好教训下她不可。
胭脂高高兴兴地去找客栈了,得到小老板许可的她,对明天充满了向往,走路都轻快了不少,办事效率也提高了。
当晚,晓雪她们就在小镇上最大的客栈里住下了。进了客栈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小二烧洗澡水抬进来。初春时节山上的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这十来天,只能烧点水擦擦身子,晓雪觉得自己都快臭得跟咸鱼一样了,得好好地清洗一番。
晚餐时分,各自清洗完毕的大家伙儿都集中在楼下的餐厅里,却独独不见了晓雪。房间里没有,餐厅里没有,难不成上街去了?大家议论纷纷之际,最了解晓雪的谷化风,笑了笑,招手让店小二过来了:“小二哥,请问你们的厨房怎么走?”
店小二十分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两个都问厨房干什么呀?虽然他满心的疑惑,还是给这个温柔俊雅的男子指了方向:“从这儿直走,然后左拐,就到了。”
“哥,你问厨房做什么呀?难道你想露一手?不过人家不一定愿意借厨房给你。”谷化雨看见哥哥要往厨房方向去,便出声道。
“我知道了!”小世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风哥哥的意思是,晓雪现在很有可能在厨房哦,找到厨房就找到她了!哈哈,今天有大餐吃了,大饱口福,大饱口福”
“你还吃!都胖了一圈了,不怕吃成小肥猪!”黎昕很鄙视地看着他。这一路来,人家赶路辛苦都瘦了几斤,他倒好,晓雪顿顿给他加餐,又整日躺在马车里,这样光吃不动,反倒是胖了几斤呢!
“哼!要你管,你一定是嫉妒晓雪对我好,眼红我天天有好东西吃,才这样说的。我哪里胖了,晓雪说我的脸圆一点才可爱!”小世子现在一点也不怕这个面冷心热的武林盟主了,经常跟他斗嘴打发时间。
“你们坐会儿,我去厨房看看。”谷化风见他们俩又杠上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上哪儿?看什么?”晓雪端着一盘“蒜泥白肉”过来了,腰上还勒着围裙呢。
小世子一见,登时就冲了过来:“好香啊,蒜泥白肉,我的最爱!”
晓雪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没一个不是你最爱的,好了,做好,准备开饭!”
饭菜一一被端上来,小世子惊呼连连“‘糖醋桂花藕’!‘柠香梅子焖鸡腿’!!‘粉蒸栗子小排’!!‘香椿锅榻豆腐’……都是我爱吃的!!晓雪真好!”说着,无影飞筷开始舞动起来。
第一次正式吃晓雪做的饭菜的谷化雨和孙虚淼,差点没把舌头吞进去,连呼好吃,筷子动得跟小世子有的一拼。黎昕吃到久违的美味,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幸福的味道呀,晓雪的手艺貌似又进了一个台阶哦。就连晓雪自己和谷化风,经过十天的山林野人生活(野人哪有你们那么幸福,成天跟野炊踏青似的。),也觉得这些平常的食物,格外的好吃。
至于客栈的老板和厨子,更是乐得有牙没眼的,第二天客栈便挂上了“本店厨子曾被邵记小老板亲自指导”的牌子。从此以后,生意更加的火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