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欢欢笑说,“你考得上四方城大学的博士生吗?”
潘森挑眉,有点痞气,“你都是四方城教授,我还要考?不能开后门吗?教授和大明星的cp好吃,教授和学生的cp也很香。”
欢欢笑说,“来,我带你,天天带在身边调教。”
这话就有点色气,潘森把冰糖雪梨水一饮而尽,嗓子也舒服了一些,他也舍不得把目光从欢欢身上移开,想要帮忙,却被欢欢给阻拦了。
“你等着吃,不要动。”
为了怕他饿过头,他给潘森炒了一盘鸡蛋,让他垫垫肚子,潘森好笑地看着盘子里的炒鸡蛋,色泽鲜亮,并没有他预想中的炒焦了,炒糊了。
味道也还可以,不咸不淡,正正好。
他离开时,欢欢明明是一个连厨房的大米放在哪儿都不知道的小神仙,不食人间烟火,这几年都会做饭了。
气氛非常温馨,偶尔相视一笑,就像是两个发光体,谁也融不进去。
“欢儿,我的手机呢?”
“在客厅的桌子上。”
潘森过去拿起手机,他这些年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离开的这些年,欢欢一直在用,也一直都在存钱,经营,手机却换了一款新手机。
他刚要在升官发财里发一条讯息,欢欢就从后面抱着他,他身上还沾了自己的气息,有点清冷的香。
“不要告诉他们。”欢欢霸道地握住他的手腕,不允许他打字。
他下巴枕着潘森的肩膀,看起来委屈,又不舒服,看得潘森有点怜爱,“怎么了?”
“你告诉他们,一定很多人来打扰你,我还没有抱够,我还没看够,我不要他们来打扰我们。”欢欢虽是教授了,在他面前仍是一贯的霸道不讲理。
潘森顿了顿,似乎在犹豫,可眼里却是心疼,欢欢双手环抱着他,在他耳朵上咬了一口,“不准说!”
“啊……”潘森又敏感又疼,回头刚想要打他就被吻住了,年方十八的少年郎亲吻又热又急,不得章法又透出一股执拗劲儿,还存心欺负他,啃咬着他的下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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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答应你,不说。”潘森哭笑不得,催着他去做饭,“你再闹,我就要饿死了。”
欢欢又亲了一口,这才心满意足地去做饭。
潘森拿着手机登录自己的社交网站,欢欢保持着几天发一条动态的频率一直在帮忙他维护,都是一些小日常,偶尔是一个小视频,偶尔是家里的一张照片,配的文字都很有意境,果然是教授了啊。
潘森的社交网络和盛景不一样,盛景就是一个单纯的转发机器和宣传机器,潘森除了转发和宣传,会发很多小日常,都是自己在管理账号,这些年积累了很多条动态,他一条一条地往前翻阅,每一条都看得津津有味。
“欢儿,动态都是你发的?”
“对!”欢欢回头说,“我学的不是很像。”
“……”
发动态而已,谁知道是谁发的,哪有像不像的。
小日常里,可乐占据了大部分。
潘森看到可乐,有一种生理性不适,他快速地忽略了,这几年的动态粗略扫过来,一条都不肯落下,很快就发现了那条官宣的动态。
这是潘森动态里热度最高的一条,恋爱官宣。
潘森轻笑,又有点遗憾,他着迷地看着冰冷的文字,还有下面的粉丝们的祝福,他所梦想的一切都成了真,的确官宣好几年。
真好!
“和你一起秀恩爱的是谁?”
“阿娘!”
“我猜也是,陛下怎么会愿意和你出来秀恩爱。”
“我也不想和他单独吃饭。”
潘森不断地更新这几年自己的讯息,为了更信息一些,去看年历更好,这些东西粉丝都会整理的,放到他的个人平台上,一览就知道了。
他不在这几年,欢欢代替他做了很多事情,他一条一条看下来,时尚资源从来不缺,颜值和气质都在这里,且欢欢扮演他,气质多变,非常受时尚青睐,各种时尚资源多不胜数,比他在的时候更好,除此之外……
“最佳男主角提名?”潘森有点迷糊,什么鬼?
他再看了一眼,目瞪口呆,他不再这几年,欢欢代替他一共演了四部电影,两部电视剧,算是非常高产了,而且其中一部得到了最佳男主角的提名,一部得到了最佳男配角的提名,都是电影史上非常重量级的奖项,虽是提名没得奖,可已经是实绩了。
他就奇怪了,为什么粉丝吹他谈恋爱后演技都好了,演戏突飞猛进,这就很尴尬了。
“吃饭了。”欢欢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四菜一汤,糖醋里脊,清炒菌菇,蒸了一条石斑,一碗鱼翅和一盆排骨冬瓜汤,都非常清淡温补,这几个菜没有一个是欢欢爱吃的,虽然分别几年,心上人的口味他是不会忘记的。
全是清淡的,适合他吃的菜肴,看着色香味俱全。
装在白瓷骨盘里,令人食欲大动,卖相极好,他都想不到欢欢竟然能做出一桌这么好的菜肴来,“可真是……丰盛啊。”
欢欢先给他盛了鱼翅,这是一名老教授送他的,他一直都放在冰箱里没吃,“你试一试口味。”
他们的角色仿佛对调过来了,当年是他给欢欢盛饭盛汤,期盼着他的回馈,如今是欢欢期待地看着他,眼神亮晶晶的,“好吃吗?”
潘森十分捧场,“好吃。”
这绝对不是敷衍,鱼翅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一道菜,他做的也很好,其他的菜肴他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一看是精心学过的。
“我不在这些年,你没回宫殿住吗?”潘森问,如果宝贝儿回宫殿住,就不会学会做菜了,欢欢不喜欢有人来他的私人空间,不会允许家政阿姨上门来打扰他。
“我没回,这几年和阿爹闹了一点矛盾,我也不想回去见他,再说学业很繁忙,要读书,要考证,要做实验,又要教书,还要拍戏,一堆公告,我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回宫殿。”欢欢虽是抱怨这几年太忙,眼里却都是笑意,他像是一个温柔又甜蜜的大男孩,第一次谈恋爱,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自己暗恋的人。
频繁地给他夹菜,怕他不够吃。
潘森听着心里复杂,这么忙,还学会了做一手好菜。
“我这么聪明,只要我想学,我什么都能学好。”欢欢认真地看着他,不再别扭地藏着他的心思,“我想等你回来,好好煮给你吃,所以我认真学了。”
如今,他愿望成真了。
小鱼吃到他亲手做的菜,这几年耗在厨房里的时间,总算有了价值,真好啊。
潘森说,“很好吃。”
“我不会天天做哦。”欢欢有点傲慢地说,“你回来了,你还是要做给我吃的。”
潘森失笑,“好!”
这是他的小祖宗,做什么都行,何况是做饭呢。
“今天有演唱会,你不去没关系吗?”
“没关系,筹备演唱会是经纪人准备的,这是你的纪念演唱会,不能缺席,我的乐器已经很厉害了,真的,可我唱歌不行,本来想让阿爹在幕后代唱,我跳舞就好,可又怕出错,干脆让他代替你了。”
他还没说完,潘森就开始笑了。
欢欢有点急,“你别笑,我真的弹得很好,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都练得很好。”
“我知道。”潘森温柔地看着他,“我昨天在台下看到你表演了,钢琴曲弹得很好。”
“你在台下?”
“嗯,在台下。”
欢欢心里狂喜,他的表演被看到了,看到了现场?原来昨天不是他的错觉,是小鱼回来了,他在看着他,他回头看是一片蓝色的灯海,却找不到人,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又紧张,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我就坐在第一排。”欢欢不高兴了,然后又意识到他不应该发脾气,又努力地控制自己的脾气,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他找台阶的方式就是拼命地给潘森夹菜,潘森碗里都要堆积成一座小山了。
“我刚上岸,状态不好,想要休息一天,再去找你。”潘森叹息一声,安抚着他的不安和不爽,他要等了几年,心上人回来没有第一时间见他,他也会抓狂的,所以很理解欢欢的情绪,“你看……一回来就压着我在床上过了一天,你数一数你弄了多少次,幸亏我还睡了三个小时,不然,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欢欢瞬间就红了脸,差点结巴起来,“搞……搞得我多精虫上脑一样。”
潘森轻笑,这样的欢欢真是可可爱爱的,令人怜爱,欢欢敏感地避开了人鱼的诅咒,你回来了,还走吗类似于的话题,也避开了,你还能活多久,恶魔死了,你是不是也要死了,这样的话题,是不是来见我,是你见我的最后一面,你和可乐一样会永远离开了?
他不敢问,也不敢想,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潘森一字不提,他也不提,絮絮叨叨说了一些别的事情。
“你娘还没给你生弟弟妹妹吗?”
“没有,他们怀不上的。”
潘森,“……”
你爹要听到了会打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