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上用自愈,对他来说,真是又甜又痛,又沉迷又痛苦,潘森作为一个异族都难以忍受,欢欢却一直抵着他,不肯睡去,宁愿用自愈一遍遍地恢复身体,也要这么看着他,弄着他,不知厌倦,潘森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小鱼……”欢欢真是舔狗本狗了,在他脸上舔了一口,心满意足地搂着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欢欢知道他累了,双手霸道地抱着他,“你睡你的。”
潘森疲倦地撩开眼皮,伸手在他脸上捏了捏,实在抗议不过,也就沉沉地睡了。欢欢是一点困意都没有,就算没有自愈能力,他也一点都不困,他也舍不得闭上眼睛。
他又看到小鱼了。
就躺在他身边。
再没有这么真实的碰触了。
他怕自己一闭上眼睛,睡一觉醒来,又是梦一场,理智告诉他,这是真实的,潘森回来了,可他的身体却无法放开他。
今天小鱼必须和他锁死在这里,哪儿也不能去!
他一定受苦了。
潘森腹部有好几道伤,伤口虽早就好了,却有点狰狞,粉红色的伤疤就横在腰腹间,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不少,昨晚灯光昏暗,他一遍遍地吻过那些伤口,心疼至极,如今看得更明显,潘森也瘦削了许多,本来就是身形单薄的少年郎,如今看起来就更瘦骨嶙峋的。
欢欢心疼,无奈,又霸道亲吻着,一遍遍地描绘着他的眉目,潘森其实有很多话想要和他说,也有很多事情想要问他,可太疲倦了,很快就沉沉地睡着了。
欢欢一直抱着他到中午,电话响起来,他才想起演唱会的事情,经纪人催他该去现场了,下午还要彩排一遍,欢欢衡量了一下情况,潘森是不可能有精神和他一起去演唱会现场的,那他必然也不会去,“删去我的表演部分,临时多加一场什么都好,我有事情。”
经纪人炸裂,演唱会虽然不会和晚会似的每一条节目都列出来,可他们演练过很多遍,能按照规定好的节目出演,自然是按照规定好的节目出演比较好。
“删掉一首歌也不影响什么,就几分钟的事情,实在不行,让阿爹翻唱一首他自己的歌曲,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欢欢轻声说,这几天他都不打算出门,谁都没有魅力,任何事情都没有魅力把他勾引出门。
他想要和潘森腻在床上到天荒地老去。
经纪人无语,“有什么事情比演唱会更重要,你都准备那么久了。”
“是比演唱会还要重要。”欢欢神秘地说,又暗搓搓地不愿意分享这好消息,一旦分享出去一定会引来他们的欢喜和叨扰,他要独享潘森几天,也不希望有人叨扰他的二人世界,他甚至在房子周围设立了结界。
为什么设立结界呢?
这是学区房,很多家长陪孩子读书都在这一小区,每天都有能依稀听到楼上的钢琴上,楼下的读书声,有些时候听着是天籁,也有时候听着就是噪音了,他干脆设立了一层结界,什么声音都穿不进来,这单独的空间里,只有他和潘森。
下午时独孤青鸾为了确定他的平安,还是给他打电话了,欢欢说,“阿娘,我没事,真是临时有很重要的事情,我也不会去海边,你就不要担心了,过几天我会照常去演唱会的。”
“那……行吧。”独孤青鸾也不知道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连演唱会都缺席了,他们都准备很长时间,欢欢也付出很多心血,这不出席的话,他自己不遗憾吗?
欢欢一点都不遗憾,应该说,如今他一点遗憾的情绪都没有,他只有激动,快乐,还有昏眩的快感。
他又想要了!
可理智是这么想,见潘森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他这才作罢,欢欢一直盯着潘森看,盯得有点心酸,拼命地搂着他。
声音有点哽咽,“以后不管你去哪儿,都要带上我。”
去哪儿都好,在我身边就行。
潘森也不知道听到没有,伸手轻轻地搂着他,欢欢把人抱得更紧了。
演唱会如期举行,删掉一个节目对盛景而言不是什么难事,增添一首歌就算了,从来没有配合过,舞美和音乐也不一定能配合得好,干脆全部删了,他多说一点话就把一首歌的时间填补了。
少一首歌不影响什么。
第一天演唱会十分火爆,第二天现场依然火爆十足,前面四场演唱会,都不会有一样的人进场来看,就算是蒋圆圆等人也是看第一天演唱会,第二天就不来了,把机会留给没看过的人,人不来是不来,可要求独孤青鸾开一个私人的直拍,放在群里给大家欣赏。
今天群里除了独孤青鸾都没有人再过来,票是给了娱乐圈一些合作的人,这也是给潘森工作室拉人脉的好机会。
演唱会没开场前,盛景问,“给他打电话了吗?”
“打了,他说很重要的事情,可能是研究所那边出事情了,要耽误几天,不然也不会缺席。”独孤青鸾说,“我听着他声音,没什么特殊,应该不会有事,少一首歌也不影响,欢欢不在就不在吧,我怕他在台上出错,还影响我潘崽口碑。”
盛景,“……”
儿子是亲生的吧。
当着面,你怎么不吐槽呢?
独孤青鸾一笑,凑过去亲吻盛景的唇,“加油,老公,你真是超帅的。”
盛景的不爽瞬间被抚平了。
“不要乱亲,被人拍到你亲吻潘森,我又要绿了。”
独孤青鸾大笑,“谁敢绿你啊,那不是和全世界作对吗?”
潘森一直睡到傍晚,他是被骚扰醒来的,一醒来就看到欢欢毛茸茸的头颅。
“你……”潘森一开嗓就觉得自己的嗓音沙哑透了,很不舒服,欢欢眼睛都是光,整个人如一个发光体一样,“小鱼……”
可他如牙牙学语的儿童似的,明明很多话要说,却又无法表达,只能简单地喊着他的名字。
潘森,“?……”
欢欢一点尴尬都没有,伸手把床头的冰糖雪梨水端过来,嘴对嘴地喂给他,这水刚从冰箱拿出来没多久,还带着丝丝冰冷,舒缓了他咽喉的焦躁。
“好甜。”欢欢舔着唇瓣。
“嗯,糖放多了。”
甜得有点腻,欢欢不说话,就看着潘森笑,两人叠罗汉似的裹着在一起,却一点都不尴尬,潘森被他逗笑了。
他什么见过欢欢这种痴汉笑,乐不可支,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脸颊。
他一点变化都没有。
成年后,他的模样就固定了,身体调节又好,不胖不瘦,岁月在他脸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唯独从目光里能看和昔日不一样的东西。
欢欢被他温柔的目光看得有点燥热,“小鱼,不要这么看我,你这么看我。”
……
他的心上人就是一个骗子,洗个澡都没让他好好洗,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潘森身体十分不舒服,在衣帽间随意找了一套家居服穿上,窗外已经全黑了。
衣帽间的用品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欢欢自己有一份,一定会给潘森也准备一份,潘森手指掠过衣帽间的衣服,心底越发柔软。
本来以为自己在床上伺候好了这位小爷,还要出来做饭的,可刚出来就闻到了饭菜香,潘森挑眉,“这么快就叫好外卖了?”
这几年,快递行业发展这么好,已经十分钟送到家门口了吗?
大平层的厨房是开放式时,欢欢正在熟练地切菜,潘森十分惊讶地看着他那熟练的刀工,竟然有模有样的。
欢欢说,“你先坐着,我马上就弄好了。”
潘森懒洋洋地靠着在一旁,因为嗓子太不舒服了,捧着一杯冰糖梨水慢慢地喝,他发现冰箱里还有一壶冰糖梨水,好像刚做出来没多久,放在冰箱里冰着。
欢欢看出他的困惑,“我现在带博士生,偶尔要给他们上课,嗓子经常会不舒服,会备着一杯润喉的糖水。”
难怪这么甜。
欢欢嗜甜,这些年口味倒是没变化,甜得发腻,他刚刚兑了一些水,才勉强能喝下去。
他没问这几年在海底怎么样,也没问身上的伤口怎么来了,仿佛那些离别真的不存在,他真诚地看着他的眼睛,没有回避他的情绪,带着单纯温柔的笑容,好像能抚平这几年所有的不甘和遗憾。
“博士生好带吗?”
“不好带。”欢欢冷哼,“他们觉得我赏心悦目,都是来调戏我的,不是认真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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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从来不带女学生,以后带过一个女博士生,做实验的时候看着他的脸发呆,差点酿成大祸,后来他就退了女学生,让她找其他的教授,没想到带了男孩子,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可他又不能不带,行业大佬不带人,难免说不过去,也要有自己的团队。
“我也馋,你带我吗?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