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除了陆晓夕和卢丝丝之外,还有李长安和顾佳音。陆晓夕并没有背着她们俩行事。
顾佳音听着陆晓夕说小时候的事儿,都忍不住小声哭出声来了。她一直都见到陆晓夕闪光的一面,从来都不知道陆晓夕还有这样的过往。
陆晓夕没有管别人怎样,只管自己说:
“父亲总说,我们陆家是仁医,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可我们家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贫苦,医术高明的父亲,被乡亲们当成江湖郎中,当成兽医在用。
我就在想,治病救人是好事,但做任何事都要有方法,我会坚持陆家的家规,也要赚足够多的钱,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人要先自救,才能救人。
不好意思,说了那么多,该说正题了。
说实话,你心术不正,偷学我的医术还不认账,这种人,就算真剁了你的手,我也不会同情。
不过呢,我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一个人总是忙不过来,你医术虽然一般,但也够用了。
我打算去新省开一家平价中医馆,只收要钱不收诊金,就由你去坐诊吧。
你若是办不好这件事,那你的手脚留着也没用了。”
卢丝丝都愣住了,她已经被露娜做了各种调教,甚至给她看了不少岛国艺术片,就是为了让她学会如何伺候人。
她已经认命了,知道自己将会当货物一样,没有尊严地被送出当玩物,但她没办法,她想活着,她不想断手断脚。
可是没想到,陆晓夕居然不打算把她送出去,而且让她继续当医生。
“你说的是真的?”卢丝丝的眼中,终于多了一丝神采,那是一缕叫做希望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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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夕耸耸肩:“嗯。不管你是否喜欢,你已经别无选择了,不是吗?”
“我很喜欢!”卢丝丝自己就站了起来:“我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我看着乡亲们有病没钱医,我从小就立志做一个好医生。
后来我们同乡的一位中医伯伯,就带我入了中医的门,我每天比别人更努力地读书,就是为了考上最好的医科大学。
当我拿到燕京中医大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许下一个心愿:等我大学毕业,我一定要去最贫苦的地方,开一间平价的医馆。
只可惜,等到大学毕业,我早就忘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我想读研究生,想读博士,想当学术界的名人。我享受受追捧的感觉。
谢谢你,给了我实现最初梦想的机会。”
卢丝丝越说越激动,居然一把扯掉了自己的女仆装白色围裙:
“作为一名医生,我应该穿白大褂,而不是女仆装。”
“好,燕京你也不适合再呆下去了,我会带你离开枫叶谷,尽快送你离开燕京市,具体的方案我回头再跟你联系。
还有,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您放心。我再也不想回到这里了。”卢丝丝的眼睛又恢复了神采。
“好,你先回去收拾东西,为了防止彼得骚扰你,我让露娜派人保护。”
等陆晓夕喊了露娜来,让她派人跟卢丝丝去收拾东西,露娜就一脸懂了的表情,她真的默认陆晓夕会把卢丝丝这种长相虽然不算绝美,但很有气质的姑娘,做礼物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