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到多少分红,收少陡然少了许多,生活的压力骤然加剧。恰巧钢琴培训班里的老师修完产假重新上任了。本来我应该识相地退出的。但培训班的老板也是我以前的老师说我教得还不错,可以单独开一间教室,单独一对一的辅助,给有底子的家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孩子单独练习,而我的水平还算不错,她想请我做孩子们的专属老师,教学时间也比较有弹性。至于薪水方面,她犹豫了下,说:“这两天才和家长们商量过了,大都还是满同意的。我给的订价要比普通班要贵三成,至于你的薪水嘛,暂时是总收入的两成,到时候再跟据情况来定,你看如何?”
我算了算,也觉得还行,便同意了。
但是,光培训班那点收入,根本就不够我和灿灿的开销,更别说还要给朱阿姨的保姆费用及生活费用于是,不得不把目光重新瞄到报纸上的求职一栏。
丽华对此非常不解,经常说我:“我记得你和成亦城离婚时他也给了你不少赡养费,还有灿灿不是也有抚养费么?干嘛把自己弄得那么累?”
我淡淡一笑,成亦城当初给我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当初拿去买房子再装修之后,已所剩无几。至于后来的每个月定期打在账户里的钱及给灿灿的抚养费我从未动用过。我不是矫情,也不是故作傲骨。只是从开始心里便隐隐有种这些钱迟早都会还回去的感觉,尤其是最近成夫人来我家走动频繁及频频曝出柳云云四处求子的动作更是加深了这种可能性。
朱阿姨也时常对我说,成夫人对灿灿爱得不得了,连一向很少关心孩子的成亦城也经常趁我不在家时来看望灿灿,她心里不无担忧地想,“依这些大户人家的脾性,哪有把亲生骨肉往外推的道理?我看呀,他们迟早会争夺灿灿的监护权。”
最近柳云云也经常出没妇产医院,虽说每次都是偷偷摸摸地去,但哪能逃得过狗仔们的法眼。相信再过不久,成老太爷竭力维护的秘密就得曝光了。
把报纸丢到一边,望着灿灿吃着小手儿的满足小脸,叹口气,该来的还是要来呀,是得提前作好准备了。
有人曾说过,车到山前必有路,应该就是我此刻的形容吧。
试着给一间杂志社打电话,谋求的职位是编辑,想不到对方主编一听说我曾在《女儿国》上过班,便要我带着简历去杂志社上班,连面试笔试都不用了。
十二月十一号,我正式成为《俗和爱》杂志社的员工。算得上是周云深的竞争对手,但因为双方杂志所推祟的风格不同,除了打肚皮官司就是打文字架,倒没什么恶性竞争事件。
我也知道被聘过去有挖周云深墙角的嫌疑,但周云深重色轻员工的行为已令行我极度失望。考虑片刻便同意了,并且胜任《俗和爱》的广告部编辑。
要说两间杂志社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我任职的杂志社效益比不上周云深的《女儿国》,不光是广告收入诱人,杂志的销量也非常可观,而《俗和爱》则要差上那么点儿。
不过,杂志社老总兼主编ada(因为她本人已结婚,孩子都十多岁了,又非常喜欢美式称呼,底下人便戏称她为ada)借由我在《女儿国》几年的工作经验,便把我安排到广告部门。
丽华对我撇下花店跑去上班非常不谅解,经常骂我因小失大。丽华说的也对,若我在店里帮忙,凭借我的手艺,及成亦城前妻这个活招牌,相信生意更是不错的。
但,我自有我的打算。
成亦城前妻这个身份,运用得当,当然会带给我可观的收入。但,这个身份有时也是双刃剑,运用不好,也会成为致命的绊脚石。
新官上任,还没做出成绩是不敢谈休假的,所以工作起来格外努力,再加上夜间还有一堂钢琴课,每天时间安排得很紧。不过,因为有杂志社工作的丰富经验,工作起来倒也轻车驾熟,同事间的关系也挺融洽的,这得归功于主编幽默又善解人意的处事态度。
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杂志社同一幢大楼里工作的,还有我昔日的同学,张爱华。
虽然不是同一楼层,但她就在杂志社的上边一层,听说职务是经理了,比起我那么大众化的编辑职位,和那么点薪水,人家算是金领级了。所以,每次在电梯里碰到,她总会隐晦地问我工作得怎样,待遇如何什么的。
我的薪水对她来说,当然只有被嘲笑的份了,但这都还好,最怕的就是她爱邀我吃饭。
邀我吃饭也还好,反正有人请客,反正她在我面前有优越感,反正她薪水比我高,反正她喜欢享受被羡慕的滋味,我当然不会客气的。
但是,最受不了的就是她时常把她的男友挂在嘴边。
探过她的口风,听说她与聂辰还在交往,算算时间,还挺久的呢,也不得不佩服她的魅力无边了。看过八卦报,与这姓聂的交往过的女友最长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过。我这位同学,倒也算是奇迹之一了。
只是不明白,前阵子聂辰和我的事儿闹得还挺大的,身为女友的她想必也略有耳闻吧,怎么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提及过呢?
她仿佛是真的不大清楚我和聂辰之间的恩怨,每一次见面,对我份外热情,也份外大方,特别是一起去吃饭或是买东西时,大都时候都是她主动埋单。有时就算我坚持自己付账,她也会把自己买的分一半分给我,或是买同一样物品,她的总会比我贵一些,然后对我解释,她之所以要买贵的原因。
我深以为然地点头,很是受教。于是,指着前边停满了高档轿车的餐厅,笑着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贵有贵的好处。这间餐厅听说挺不错的,只是还没进去吃过。”然后她说她做东,请我吃饭。
再然后,我狠狠点了一大堆食物。接下来的几次,仍是如法炮制,渐渐的,她不再请我吃饭了。
最近这几天上班不再常见到她了,就算见到了也是急匆匆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点?昧着良心吃掉了人家大半个月的薪水。估计她不可能再请我了,一顿饭就吃掉她好几天的薪水,相信以后肯定躲我躲得远远的。
我是如此美美地想的,但,事与愿违,过不了两天,也就是圣诞节前一天,她居然又邀我吃饭。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我纳闷了,上次还没把她吃穷么?
不过看她如此坚持,还说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还请了公司里一些好要的同事,准备在五星级饭店庆生,要我务必参加。
估计她过生那天,聂辰也会出席的,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他那会令我呕吐的嘴脸,于是,我婉拒了。
但张爱华却死活要我出席,她的理由是人多热闹,更何况,她和我那么投缘,不允许我不出席。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好再拒绝。反正她是拿钱来买羡慕!我就如她所愿吧。
至于聂辰,完完全全与他没有任何生意方面的来往了。再恶毒的“上帝”,我都会留两分面子给他,对于不是“上帝”的人---对不起的很,这次,要是他敢来惹我,我是真的不会再客气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