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金鸭香销锦绣帷,笙歌帐里醉扶归。
少年一段风流事,只许佳人独自知。
命都交代给她了,还有什么衷肠不能与她诉?
丢了棉花糖,丢了臭干子,吴好环着他的冒冒的脖子喝酒去咯!
红酒招魂。
他跟她讲他第一次喝红酒的经历:
“我第一次喝红酒是参合着海南咖啡喝的。我们那大院儿里,颓颓姐和老谭哥谈恋爱,他们坐在马扎上,拉起窗帘,一起偷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
“邓丽君的歌儿在当时还属于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我呢,也坐在马扎上,拿床铺当书桌,做作业,背唐诗‘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我偷听着邓丽君,想象她应该是个肉肉的姑娘。”他脸上现出飘忽的坏笑。
“我偷看颓颓姐和老谭哥,这两个没出息的,他们表情古怪,偶尔互相看一眼,仿佛对方有可能听着听着邓丽君忽然变成男女流氓,仿佛喝了雄黄酒的青蛇白蛇。邓丽君有一句歌很:‘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颓颓姐和老谭哥听了心痒,找来了半瓶烟台产的味美思葡糖酒,哦,按强子的话说,这种酒就是散装二锅头兑葡萄香精汽水做的,呵呵。他们把酒倒进海南咖啡里,逼我先喝。这两个缺心眼的,我之后就再没喝过比那杯液体更难喝更难看的东西了。”
坐在他对面的小美人并没有笑,这孩子一本正经,
“红酒是个好东西,如果和二锅头比,二锅头是抽你一巴掌,红酒就是足底按摩。二锅头是北京姑娘,脾气比你大,脱裤子比你快。红酒是江南女子,一句话不说,注意你每一个表情,理解你心里每个褶皱。你把北京姑娘和江南女子一起睡了,品出的当然只是腥不腥臭不臭的骚味儿。”
吴好哭笑不得,跟她说不得正经事儿,抒不得真心实意情,嘎巴子就要吼着爱!
吴好咬着牙,“那你说你是红酒还是二锅头?”
傻冒儿一挑眉,“我当然是红酒。许衡八以前就说我会是‘马高堡’,对了,你知道‘马高堡’吗?”(马高堡:法国国宝,红酒。)
吴好恨不得揍她!这个傻冒看他像土冒儿一样的模样,当然,别说,真的很贵气。咳,也难怪她如此,谁叫这孩子从小就是在顶级红酒里泡着长大的。
吴好没办法地睇她一眼,拿起了酒杯轻晃了下,放到唇边,
这个时候,冒冒问他,“跟我说说千雪吧。咱要过好日子了,不能叫这个傻逼给破坏了。”她依然那样个一本正经,不过,有点图谋的模样。
吴好优雅地放下酒杯,想了想,笑起来,后来想不过,还是伸过手过去揪了下她此刻象战神般的脸蛋儿,坏东西斗志昂扬呀!
咳!天灾在这一对儿眼里或许搞不赢,因为,再魔王,斗不过老天爷撒。至于,人祸,此时不同彼时,显然,两人已经合体、同心。冒冒有心跟他一同“遭神杀神,遇佛弑佛”!
吴好轻舒了口气,双手舒服地交叉在脑后,右腿压左腿靠向椅背,望着顶上柔和的灯光,
“千雪是我的发小儿,老们俩儿穿破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撒了,后来一起进了育霆,咱们都是初中就进育霆的,算是那里的老人。———呵呵,俺们那时候确实都挺混蛋的,那么小就开始赚些烂屁眼的钱,育霆里,那些孩子们家境都不错,可是家教严,有些东西还是搞不到,比如避孕药。呵呵。———我和千雪都是家里没人管的,混的路子也野,什么都搞得到,所以,当时在育霆也算小有名气,有点象二道贩子,有人想要点啥违禁的,基本上都来找千雪和我。”
“我们翻脸是在高一,”吴好放下手,好像有点不自在,“那时候有人开始找我们要了。我不同意。千雪想搞。”吴好两手摊了下,“就崩了。”
“可是,”他一手抬起去摸酒杯细长的碑身,好像陷入深深的回忆,“你知道,走这条路前面肯定是个死,老子实在看不得兄弟走进去不得好死,第一次他去拿货,我还是跟去了,本想着无论如何随机应变破坏了这次交易了事,却———”
他此时轻蹙了下眉头,“那个马仔当时把货已经给千雪了,我后来赶过去,那个马仔一看见我———当时就把货又全部收回去,跟千雪说,绝对不跟他做生意!千雪气极了,他还不死心,又到处找路子搞货,可是,———就像出了鬼,没有一个人给他货,怎么样偏的路子,都不敢给———”
“不可能是你封的路子撒,你那时候有这个板眼?”冒冒的话语虽鄙视,可是确实是实情,吴好再混的广,当时,他镇得住整个毒品圈子?
此时,吴好似乎不想多说这些,他只“嗯”了声儿,
“可是千雪把这霉蛋运子全算在我头上了,几次拿货受挫后,他气急了,启动了‘决斗’模式。你知道,在育霆,兄弟间是不斗的,赚点都找不是一个圈子的,如果一个圈子里的开始斗———真打起来,无论谁输谁赢,意味着,就是决裂,———打一场,就永远回不了头了———”
冒冒终于知道为什么当时吴好要“躲”要“避”绝不亲自迎战!他舍不得这份“兄弟情”————打了,就散了,不打,就永远不散!————完全可以理解,他这人,是个多么重情义的爷儿们啊。
“是不是因为你一直都躲,一直都不去迎战,所以人格指数那么低———”冒冒真灵慧,这一想,啥都通了。
吴好这时候轻笑,“当时老子可是出了名的‘软蛋儿’。”笑得如此戚戚,冒冒心疼。
“你现在是不是确定要跟他去打一场,真要跟他散了?”冒冒诚心问,
吴好望着她,眼神坚定,“散了。”
冒冒点头,就见这个坏东西还点头,
“他后来还是搞了这一行?”她又问,
吴好宠爱地望着她,点点头,“还是搞了,一直是水烟。”
冒冒还点头,想了下,
“你去打的时候把我也带去吧。”
说实话,吴好是有准备去了结这件事情的,不过,已然决定衔着这小坏种一辈子了,赴汤蹈火,如何不带着她呢,哪里只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道理?福,一起享,苦,当然要一起吃!
所以,吴好根本就打算着带冒冒去“助阵”的,只是,———
咱许冒冒多大个变数啊!吴好“计划”的那好的,却真没想,真是没想———他们家许冒冒这有板眼,一盆子带点女人经血的鸡血就搞定了?!!
呵呵,好玩儿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