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早饭时,凌菲发现念薇昨晚也住在这。她换了一件檀色洋裙,依旧是棉麻质地,外罩竹青色镂空长开衫,头戴和洋裙同色的宽边发箍,显得贞静甜美。换洗的衣服都带好了,应该是有备而来。凌菲瞥了瞥沂铭,他起床的时候她不知道,不过似乎晚睡没有影响到他的气色,他看上去一脸幸福。
四人默默吃完了早饭,沪森提议去茶楼里听评弹,其他三人想不到更好的去处,便表示赞同。
王妈在门口叫了两辆双人黄包车,仿佛已形成了默契,沪森和凌菲坐一辆,沂铭和周念薇坐一辆跟在后面。
“昨晚睡的好吗?”沪森问凌菲。
“嗯,很好。”
“那我就放心了,我总担心你睡不好。”
“意思是你昨晚没睡好?”凌菲故意挑衅沪森。
“我无所谓,有时候忙起来,一夜不睡也是常事。”沪森顿了顿,说道:“你看这位车夫,年纪约莫十几岁,像是位学生。”
凌菲往前探身仔细瞧了瞧,这位车夫与其他健硕强壮的中年人是不同,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瘦弱的只剩皮包骨头,跑的也不快,像是营养不良。
“倒真像是学生,怎么学生也做上了这个行当了?”
“一场战争,百姓流离失所,虽然我们这个江南小镇躲避了战火的祸害,但是被抓去当壮丁的劳力不在少数,王妈的丈夫和孩子去城里置办货物时被流弹击中,再也没有回来。想必这位学生的父亲也落了难,小小年纪不得不撑起养家糊口的重任。”
凌菲背过身去抹了抹眼角的泪,她想到了在战争中去世的同学和朋友。
“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受上天眷顾的,每想到此,人生中的磨难都算不上什么了。”
沪森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沂铭靠在座椅的后背上,心不在焉。今天在餐桌上,他见凌菲穿着堇色的中袖蕾丝裙,那是在凌菲的身上不常见的柔和色,她的妆容相较以前也素淡不少,餐桌上更是多了一个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娇滴滴的紫罗兰。他清楚,一天的时间里,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可他不愿意凌菲和沪森走到一起。
仅仅是因为不喜欢沪森吗,沂铭的心里有些微痛,明明有一种心爱之物将被别人夺走的挫败感。
“沂铭哥,你怎么了?”念薇见沂铭神色凝重,关切的问道。
“噢,没事,美丽的姑娘坐在身边,有些紧张。”
沂铭又扭头看了一眼念薇,她的身上飘过来阵阵香味,很好闻的气味,里面没有铅华世俗。念薇算是沂铭认识的第二个特别的女人,第一个是凌菲,外表风尘,内心淳朴善良。
而念薇,应该更特别,表里如一的单纯。她们都不像围绕在沂铭身边的其他女人,那些女人,外表和内心都盛着华丽和虚荣。
沂铭对这样一个纯净似白雪的姑娘产生了好感。但沂铭克制自己暂时要和周念薇保持距离,他也认为,男人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名望、声誉、社会舆论,远比和一个姑娘无所畏惧的浪漫更重要。况且,他舍不得去伤害她。
念薇假装看路两边的风景,脑海里却飞速转动着如何让身边这个男人快速爱上自己的办法。她和沪森不同,她的家境平平,不过是周氏家族的一个远方亲戚,说是沪森的堂妹,都得往祖上翻好几倍。
从小到大,跟在她的堂哥身后,念薇看多了有钱人,他们随心所欲,首饰、华服,频繁的酒会,只要他们想要,从不需要考虑金钱。周念薇明白,如果她不嫁个有钱人,她一辈子省吃俭用,也不可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物质总是裸的霸占着人的欲望,念薇从十八岁时开始有意无意靠近沪森身边的有钱人,她费劲心思,五年过去了,却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和她认真交往。
逢场作戏和甘当情妇,都不是她想要的。念薇清楚自己的姿色和特别,她也知晓身边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好感,但他为什么不愿进一步靠近呢。周念薇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二十三岁了,女人最好的年华即将逝去,她没有再等待下去的资本。
从沂家到茶楼,坐黄包车需要三百元,下车时,沪森给了年轻的车夫一千元,凌菲调侃道:“大少爷就是有钱嘛。”
沪森却说:“我知道你也是想多给些钱的。”
茶楼很大,门面里人不多,老百姓的日子过的清苦,没有多余的闲钱来消磨情致,寥寥几个人,多是如他们般的富家子弟。沪森是当地的名人,茶楼的老板和宾客都主动上来和他打招呼,再顺便端详一番凌菲,眼神复杂。
被引进雅座,店小二端来四杯碧螺春,一碟枣泥麻饼,一碟蟹壳黄,一碟玫瑰瓜子。不一会儿,一个男子身着黑色长袍,外套藏青色对襟马褂,手持三弦,一个女子穿着墨绿色织锦缎旗袍,旗袍上绣着一枝白色的秋海棠,抱着琵琶,两人走上台去,伴着弦乐,咿咿呀呀唱起来。
吴侬软语委婉动听,如山野里泉水叮咚,无奈凌菲一句也没有听懂,只见男子偶尔只言片语,引得观众阵阵笑声,自己倒像在看热闹。
“他们唱的是什么?”凌菲问沪森。
“秋海棠,军阀时期的一个爱情故事,你听过么?”
原来是《秋海棠》,凌菲浅浅一笑,低语念道:“海棠开后燕子来时黄昏庭院,红粉墙头秋千影里临水人家。”
沪森也笑道:“你也听过,当是为秋海棠和罗湘琦落过泪吧。”
“像罗湘琦这样勇敢的新时代女性,遇上能冲破旧观念枷锁的秋海棠,本是才子佳人,可命运不济,两人没能成鸳鸯蝴蝶,双宿双飞,让人叹息。”
凌菲的这番话,沪森听了有些难受,他是断然没有秋海棠的坚持和魄力,去冲破世俗的束缚和羁绊。
“是个让人在悲伤的时候听着,会感慨的睡不着的故事。”沪森说道。
“我看观众时不时的在笑,还以为是部欢乐的弹词。”
“你没有听懂么?”说罢,沪森拍了拍脑袋,说:“哎呀,你看我安排的,竟带你们来听天外说书。”
“没有啊,玫瑰瓜子很好吃。”凌菲抓起一颗瓜子塞进嘴里,咬的脆生生的响,她不愿沪森过多懊恼。
“那我们走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沂铭和念薇,那二人正在边观看,边窃窃私语的咬耳朵,看的津津有味,一时半会大概是不会走的。于是,一次集体活动最后又变成兵分两路。
“沪森哥,你打算带我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沪森神秘的说道。
两人沉默着慢慢走,凌菲走慢了,沪森会停下两步静静的等,凌菲走快了,沪森会紧紧追上。落下的黄叶铺满了一条巷子,凌菲的皮鞋踩上去吱吱呀呀的响,巷子两边是枕河而卧的人家,河水清莹亮透,妇人们在说说笑笑的洗衣服,孩子在旁边嬉闹,有几户人家烟囱里炊烟袅袅,能闻到食物煮熟的香味。
“你看,沪森哥,这家的院墙不是院墙,倒称的上一片花墙。”凌菲惊喜的冲了过去,沪森抬手扶了她一下,以免她摔倒。
“这是蔷薇花,盛开时花瓣细腻柔美,又群居而生,远远望去,像一道粉色的瀑布,是南方人很喜欢种植的一种花。”沪森介绍道。
凌菲自顾自的左右欣赏着,眼里闪烁着欣喜的光。
“蔷薇花常在盛夏就凋零了,能在秋天见到,实属不易。”
“既然是难得一见,能留下张照片就好了。”
“我给你拍吧。”
沪森早已把相机备好了,他是有着留一张凌菲照片的心的。
“好了,那就在这拍吧。”凌菲摆好姿势,想了想又说道:“等下。”她从随身的小羊皮包里掏出口红,对着小镜子,在本就鲜艳如泣血的唇上又抹上一层。
沪森按下快门,定格在相机里的凌菲,愉快的双手上扬,发丝随秋风飞舞在半空中,和粉墙上的蔷薇融合在一起,美的出神入化。那一瞬间,沪森想到了《秋海棠》里的罗湘琦。
拍好照后,两人又走了一会,沪森说:“到了。”
凌菲抬头一看,是家店,没有店招牌,不知里面做的什么买卖。
“你现在能告诉我,带我来这里为何意,你看这店连店招牌也没有,你不说,我是不敢进去的。”凌菲故意逗沪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