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希离家出走后,就暂时在赵斯斯家住下了。没过几天,她拎着行李回学校报到,从导师手里接了一个活后,直接去塞外剧组工作了。
她在剧组整整呆了两个月,没有给池初霁发消息,发邮件,打电话,更加没有解释自己那天晚上的行为。她就像个赌气的孩子,固执地切断了自己与家里的联系,又暗暗希冀着对方能够来寻找她。
结果没有,什么都没有?
池初霁对她不闻不问,两个多月都未曾联系她,甚至都没有来质问她那天发疯一般的所作所为。
她根本就不在乎她,乐希想。
乐希心中更加憋闷,她鼓足了劲,觉得池初霁不主动联系她,她就绝对不会主动联系池初霁,更加不会不回家。
反正池初霁早就可以依靠抑制剂度过发情期,也不需要她这个抑制剂的替代品了,她回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以后就这样吧,她半年回一次家,给池初霁补充信息素,然后再也不要联系她。她要学会戒断这段带刺的情感,要学会成长。
就在乐希抱着这样的想法,对着池初霁单方面无理取闹时,她的好朋友们倒是好消息连连。
比如赵斯斯,拿下了一个大项目,狠狠地挣了一笔。而孔明雀则是在辞职之后,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且拿下了一个大单。
当然在这之中,最让人激动的消息却是:孔明雀终于要做母亲了。
“我要做母亲了!”
当孔明雀在群里宣布这个消息之后,乐希和赵斯斯也跟着兴奋了起来。
她们一起打了一个视频电话,视频里,孔明雀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脸,十分高兴地说:“已经五个月了,本来刚查出来的时候就想和你们说,但是月份太小了就不敢太声张。”
“现在已经稳定了,所以就忍不住分享这个好消息了!。”
在乐希的记忆里,除了说自己要结婚的那一次之外,孔明雀很少像现在一样手舞足蹈,高兴得都快升天了:“啊,我要当母亲了,我有自己的孩子了……”
孔明雀算是她们三人当中,最符合“世俗标准幸福”的那一个人。
英年早婚,事业有成,现在又要有自己的孩子,简直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
乐希含笑恭喜:“那很好啊,等孩子出生,我去吃你们的满月酒!”
“好好好!一定要给我包个大红包!”
孔明雀这么说了,大家也应了声好。赵斯斯还说自己要当干妈,乐希也是干妈,大家欢欢喜喜地讨论给小宝宝取名。
乐希被这份喜悦的情绪所感染,在结束视频电话后,点开了通讯录,看着池初霁的名字,长久地犹豫着。
她迟疑了好一会,却像是一个终于被岁月抽干了所有热血的青年人,收回了自己的手,不敢按下通话。
她终究还是太执拗了,没办法在清醒的时候,度过心里的那一关。
乐希这么想着,收回了手机,继续沉默着。
沉默着,沉默着……岁月一天天地就过去了。
八月很快就来了,随之而来的,是乐希主演的第一部电影《玉兰花》正式首映。
在首映的前几天,池初霁的芭蕾舞团在首都演出。顾明越恰好在这段时间,到首都参加一个峰会,因此在参加完会议之后,她还去剧院观看了池初霁的剧团表演。
表演结束后的第二天,顾明越请池初霁吃了顿饭,对于她的舞蹈改编给出了极高的评价。池初霁接受了她的赞美,并且很高兴地评价了一句她的审美很不错。
顾明越笑吟吟地看着她,向她发出了邀请:“最近有一部我投资的电影要首映了,你要是有空的话,不如我们一起去参加首映仪式如何?”
顾明越顿了顿,补充了一句:“那个电影,我看过粗剪版本,很不错。我大侄女……也就是乐希在里面的表现非常的亮眼,我觉得你有必要去看一下。”
乐希?
池初霁微微蹙眉,好一会才敛眸轻声回应了一句:“可以。”
她倒是要看看,乐希的表现,究竟有多亮眼。
————
因此8月19号那一天,池初霁挽着顾明越的手臂,随着她一起出席了首映典礼。
当乐希坐在台上,看到盛装打扮的池初霁出现在媒体镜头前时,惊在了原地:池初霁怎么会来参加她的电影首映?
乐希望着那个神情淡漠,犹如高岭之花的女人,挽着顾明越在前排嘉宾席上落座之后,一颗心忐忑了起来。
她无措地握着自己的手,心里想的却是电影里的内容。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想法,满脑子都是:池初霁要是知道了自己曾对她,或者说如今仍旧对她抱有那样的情感,她会怎么看我?
会觉得她是变态吗?
还是觉得,把她当做替代品是一件更加无所谓的事情呢?
就这件事上而言,她跟池初霁半斤八两,所以她有什么资格和池初霁生气呢?
过度的焦虑让乐希的脸色逐渐苍白了起来,在主持人到来之前,一旁的沈默扭头,看了眼她脸色青白的样子,关切地问了一句:“怎么了?”
乐希摇摇头,勉强笑了一下:“没事,就是有些紧张。”紧张得想要呕吐。
沈默莞尔,伸手搭在她背后,轻轻拍了一下:“不用紧张,你是新人,大家不会为难你的。”
乐希抿唇,脸色苍白的笑了一下。
观众席上,一直将视线落在台上的顾明越在发现两人亲密的互动时,扭头看向池初霁冷峻的侧脸,有些好奇地问:“我有点好奇,你和我们大侄女在一起那么久,有为这种事情吃过醋吗?”
池初霁回眸,冷淡地瞥了她一眼:“你会因为你的情人,和别人有过这样的接触而吃醋吗?”
顾明越耸耸肩,有些无所谓地说:“这个要另当别论的嘛。我的那些情人,都坚持不到三个月,你和我大侄女就不一样了……”
“你和她在一起多久了?五年半?六年?”顾明越想了想,好奇地看向池初霁:“这五年里,我邀请你尝试别的人,你都拒绝了我。所以我就在想,你们在一起那么久,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喜欢她?”
“老实说,你要是喜欢一个人,并且吃醋的样子,我还真是有点想象不出来。”
按照普罗大众的理解,能够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多少是会滋生一点爱意的吧。
一个人如果有爱,那么一定会有嫉妒,有恨在这段情感中伴生。
顾明越实在是太好奇池初霁这么冷冰冰的一个人,在爱恨浓烈时是如何表现了。
她会不会像文学里,戏剧里,影视作品里表现的那样,拥有夸张而激烈的举动呢?
池初霁静静地看了顾明越好一会,才冷淡地开口:“你是基于怎样的事实判断,觉得我喜欢她?”
顾明越眨眨眼,回答说:“因为你是一个冷情冷性的人,却和一个人在一起差不多六年,都没有烦腻。”
池初霁敛眸,轻声回复了一句:“这就是你以为我喜欢她的理由吗?如果是这样,那未免也太肤浅了。”
她的声音里没有什么情绪,就如同她这个人一样,又冷又淡:“我记得我和你说过,养条小狗养几年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呢?”
她养了乐希十多年,怎么可能完全什么情感都没有。
“但是,那是很重要的事情吗?”
“你在你自己的圈子里,难道没有见过那种明明没有什么感情,甚至各玩各,互相折磨却从来不离婚的婚姻伴侣吗?”
“两个人在一起,理由有很多。可以是欲望使然,可以是利益纠葛,并不一定非得是爱慕与喜欢。只要互相觉得合适,长久在一起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样的纠缠,远比爱情和喜欢要来得长久。”
池初霁掀起眼帘,纤长的睫毛微颤:“基于种种理由,我和乐希能在一起那么久,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为一开始,她们是同盟,都有着同样不纯粹的目的。
最初的时候,乐希从她身上渴求着母爱与关怀,希冀自己化身为母亲的替代品,满足她违背世俗的欲求。而她则是将乐希当做抑制剂的替代品,乐泱对她的偿还。
可是如今,乐希对她升起了不应该有的念头,对她存在的本身拥有了真实的渴求,所以才会……
想到这里,池初霁抿唇,有些不悦地想:一直追逐幻影不好吗?为什么要这么清醒地寻求一个答案呢?
要知道,活得糊涂,不聪明的人,才会获得更多的快乐。
顾明越看着池初霁的神情,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是我想岔了,我还是把你想得庸俗了……”
顾明越开始反省,总结了一句:“是我境界太低,才会觉得你这样的人最终能染上情爱。”
可谁活在世界上,又有哪一个不是俗人呢?高岭之花染上情爱,最后坠入凡尘的戏码,其实很好看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顾明越快乐时间。
快要完结了,我要稳住,心平气和,迎接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