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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追忆

作者:影暗双刀 字数:2802 更新:2023-01-30 07:23:04

在打发那群考古队的实习生去睡觉后,营地的中央有一团篝火,而我现在正坐在附近一颗大树上,那山中发生的事我不知道。之前跟考察队员说的故事都是尸狗告诉我的,而现在尸狗跟着叶念去寻找秋娘了,情骨夫人跟着鬼君去了鬼域,现在跟不回头客栈的老板娘纠缠着。

那一次把世间大多数的鬼都净化了,但不是全部,跟多不再现场的鬼都逃脱了,我在青山中的藏尸洞中住了两年。原本我是可以早些出世的,人有三魂七魄,其中三魂中有两魂常年飘荡在天地之间,只要命魂不灭,他们便不会去碧落黄泉报道。

当初尸狗只帮我找回了三道魂魄,后来因为机缘巧合又找回了两魄,我的体内有着五道魂魄,加上尸狗是六道,还有一道遗落在外。原本是七七四十九天复生,因为这最后一魄,硬生生的拖了一年多接近两年。

当然在七七四十九天时,我已经苏醒只是在黑棺中不能出来,身体依靠这那地阴中的阳气才能续命。当时在地下墓穴中确实有具魃尸,它的年份很长了,我沉睡的地方是它的地盘。它已经有灵智了而且气息很强大,当时在地穴中苏醒,我在他的面前像一个刚刚出手的婴儿。

我的魂魄残缺了,记忆也残缺了,随着魂魄的渐渐回归体内,我想起了很多事,但是施法的能力消失了。或许是我记忆中的方法是错的,或许是因为我的魂魄残缺了,总之符咒在我手中就是白纸,身体和从前一样可以聚集灵气,却只是聚集灵气而已。

我与魃尸相处了很久,在我长期的循循善诱下,它告诉了我很多事,很多关于僵尸的秘密。僵尸成功诈尸后便会本能的吸收地气,地气不断的滋养身体才保证细胞沉睡,留住了那一缕生机,不然这么长的时间,不吃不喝早就饿死了。

“地气孕育了僵尸的生机,在发现僵尸后不能立刻开棺的原因是,地气在僵尸体内沉淀,一旦被打扰会进入狂暴状态,对于见到的所有活物会本能的撕咬。僵尸到了一定年份会有尸丹,尸丹就是它吸收地气淬炼的精华,僵尸的身体之所以坚硬是因为地气,吸收了足够多的地气才能保证尸体不腐化,和凝聚尸丹的几率。”

“尸丹可以储存地气,让僵尸在外活动不会因为没了地气而丧命,尸丹就相当于人类的心脏和大脑,地气就像人类的血液。僵尸之所以能自由行走像叶念一样,因为地气的滋润在身体到一定硬度后,会变得像真正的肌肉一般有韧性,思考语言能力都是源自尸丹,僵尸说话不是真正的发生,那被成为意语,。想到什么对着人说道,便能让特定的对象知道它要说的话。拥有尸丹的僵尸只要度过第一次雷劫,就能成为尸王。”

另外那符鬼之术的弊端,与我猜的差不多,只要那一魄不再体内,便会消失哪一种情绪。尸狗在脱离我身体后不久,因为主体的死亡已经诞生了自主意识,他现在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慢慢的接触着这个世界。也正因为如此,一旦被我召唤回体内,我的主意识可能会变成两个,也就是传说中的精神分裂。

奇门中人讲究身心合一,有了其他的意识,在施法布阵方面会分心,修炼突破时容易走火入魔,魂魄不回本体便灵魂有却,危害也是不小。我之所以不收回他,一来叶念还在寻找秋娘,尸狗在一旁协助他,我目前失去了施术的能力,但尸狗还能施法。二来我有些不忍心消除尸狗的灵智,在我苏醒后能感觉尸狗有些畏惧我,渐渐演变成一种提防。

身体得到了地气的滋养,已经往着僵尸的方向发展,目前没有出现僵尸的特征,在行动方面已经有了慢慢僵化的特诊。每天我得通过锻炼,保证血液在体内的流动性,通过吸收灵气来取代地气。不过地气对我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以我现在的身体强度,只要不是致命伤都不会有事,而且现在的力气大约是以前的-5倍,在特殊情况下能达到5倍以上。

身体在受伤后,找个地气丰富的地穴躺着,只要保证身体内有足够的能量,在地气的滋润下细胞能快速修复伤口。受的伤越重,修复身体的速度越快,新生的血肉更加强硬。代价嘛,体内经脉变得细小,对周围的灵气感应变得微弱,身体的灵敏度下降。

阴差令被我遗失了,那个牛角笛还在我的体内,内视之法还能用,我能看到它安静的躺在我的丹田。酆都一战最后就是它发出的乐声,度化了大部分的鬼,当时那鬼君见到牛角笛也是一脸吃惊的表情。那鬼君在听完笛声后变得平静,性格也不再那么火爆,我原本以为是笛声勾起了她的善意,现在想想没那么简单。

奇闻异术录在识海也感受不到了,作为依仗的各种手段都消失了,还真是不习惯,明天就要到昆明了,一只听说这边的蛊术盛行,希望不要惹上麻烦。现在已经是夏季,这边的温度还不算热,我应为体质的原因只穿了一件短袖,在我的手臂上有着一只青蛇的纹身。

青虬乃是魂蛊原本是从我体内诞生,出世时便沾染上我的气息,在我复生时它与那牛角笛作为两道魂魄,补齐了我的灵魂。

平时我可以接着青虬的灵力,现在一些简单的术法,但因为青虬还年幼身上的灵力不多,只能在关键的时候使用。牛角笛原本是上古时期九黎一族,图腾神兽青牛头上的牛角炼成,虽然我不知道他具体的使用方法,但曾经吹的那首曲子一直烙印在我的脑海中,它有着定气、凝神、安魂的功效。

能吃考古队包括在内总共有11人,一位考古学教授领头,他带着一位助理加上六名实习生,这样就占了八人,最后便是我和两个雇佣兵。那六个实习生都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原本我这个年纪也只比他们大个一两岁,但是在我见到他们第一眼的时候,我却有种特别的感觉,他们的思想很单一,有一种很天真的感觉。

我只是作为生存向导加入这个队伍,真正提供保护的是那两个雇佣兵,这是队伍中教授的助理和六个学生中的两个都是女性。所以请的雇佣兵是一男一女的组合,说实话,当初加入这个队伍的时候并不知道有四个女性,因为实习生的数量比较多,这次的考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危险,我也就答应加入了。

在以往的任务中,男生总比女生比较好管理,毕竟因为性别原因有些事不好开口,作为一个向导能给出的帮助其实不算太多。但一个队伍中,如果当时男性的话,总会觉得任务有些乏味,而且女生有一些东西是男生比不了的。

这次队伍中的女性雇佣兵叫做giselle,她的中文名我不知道,或许她们这行业有规定,我曾问过她叫什么。她只回答我“黑猫,你好奇心会害死猫,黑猫也不是你的本名,我想你懂我的意思。”

giselle做事果断,不喜欢拖泥带水而且她侦查能力特别出色,做事心细,记忆力完全不像个正常人有她在队伍中,感觉我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另一名男性雇佣兵叫berg,与giselle不同的是这家伙特别啰嗦,第一次见面我觉得他只是个啰嗦的大叔。相处一段时间我发现他,在平时聊天时问的问题都比较特别,或者说他能在不经意间的一个问题,推测出回答这问题人的一些性格特征,在相处时很容易融入圈子,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人缘特别好。

至于我,灵魂缺少了些东西,整张脸就像僵尸脸,完全没有一丝波动。像berg一直嘲笑我是个不会笑的面瘫,有段时间他热衷于逗我笑,每次我只能面无表情的发出哈哈声,之后他会嘲笑我不应该叫黑猫,应该叫“僵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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