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咆哮《听海》的时候,戴翔威已经坐在了台下,一双无比哀伤的眼睛盯着我,无比的凄凉。
我的脸瞬间红了,虽然有厚厚的粉底遮盖着,显现不出来什么。但是我自己觉得烫,也觉得愧疚。
我能说我拒绝他求婚的原因,是因为我自卑么?显然不能,我当时多么高傲啊,我丢给他一句“你神经病啊,跑马路上丢人现眼!”然后,就这么飘然转身走了。
我不知道靠在白色宝马上的他,作何感想。我只知道,几个小时候,他又这么出现在了台下,出现在我视线可及的范围内。
我咆哮完,默默地退到了后台,倚在墙上抽了根烟。酒吧老板阿炮说:大易,晚上情况不对啊。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说:今天状态不佳,你看着扣吧,没事。
他递过来一杯酒,然后说: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关心你。
我接了过来一仰而尽,问他:阿炮,外面那男人走了没?
他说:你唱完他就走了。哎,这男人跟你什么关系啊?之前见你们挺熟的,老一起喝酒。
我说:他啊,我老板的朋友,土豪。
他瞬间惊讶了,然后笑笑地看着我:行啊你,还唱什么歌啊,有大腿抱赶紧抱好抱踏实呗。
我瞪了他一眼,我说:别人的东西,要来不踏实,我喜欢自己赚自己花,顺带养我妈。
我说得特别顺口,说完冲他吐了口烟圈,拿起包走人。阿炮是我多年的朋友,高中同学。
那时候,我们都是穷学生,每天蹬着破烂的自行车上下学。他和我同班又同路,个子不怎么高,还有些胖嘟嘟,但是人特义气,总是嚷着要保护我,上下学都要等着我一起。
那时候的我因为懒得洗头,干脆剃了个男生头,每天穿着校服,身材干巴巴的没点料,经常跟男生扎堆混一起,动不动跑去踢足球,皮肤黑黑的,跟阿炮就是那种不分男女的哥们。
后来高考后,我好歹上了大学。阿炮因为家里穷,成绩也不好,干脆就直接辍学了,在酒吧里学起了调酒。
我大学就在本地读的,为了赚学费,给仙女减轻负担,就在阿炮在的酒吧里兼职当吧员。
阿炮这人脑子特别的灵活特别的好使,属于那种很能混的那种。从学徒开始干起,一年内就成了专业调酒师,两年内就混成了经理级。等我大学毕业,他已经开起了这家酒吧。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这么顺风顺水的,仿佛什么都是特简单的事儿。我特别羡慕阿炮的性格,也从心里对这个哥们服气。
至于当驻唱,是这样子的。那时候不是流行超级女声么,我就也跟着凑热闹去报名了,虽然没几轮就被刷下来了,无缘上电视。但是好歹嗓子还行,在阿炮的酒吧抖胆唱了两晚,发现反响还不错。阿炮就说:你啊,以后也不用多了,每礼拜来这唱一次歌吧,我付费。
起先我只是把这当做乐趣,根本不想要阿炮的钱。我喜欢那种唱歌的感觉,台下的人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我一个人唱着我爱唱的歌,感觉特别的孤独。可我,就变态地享受那种孤独。
阿炮知道我开销大,一开始免了我酒钱,后来隔三差五塞给我一包烟,再后来干脆就给我开工资了。我拒绝他不乐意,他说这几年酒吧生意还凑合,他也没找老婆,钱够花,给我我就用着,他家没妹妹,他从高中起就拿我当妹妹看,叫我别见外。
我打心眼里喜欢这家伙,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子江湖义气。他特待见仙女,仙女也特别待见他,两人有时候好的跟亲母子似得,倒是我显得像是路上捡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