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还有气无力,一冲我发脾气就中气十足,我是招谁惹谁了,还是前辈子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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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了张嘴就要跟他卯上,结果看到他正拼命朝我使眼色,目光里竟然是——哀求?我还没见过陆与江有求人的时候呢,顿时心中一乐,脸上却做出十分委屈的样子,嘀咕:“我这不是慌了手脚吗……”
“你们年轻人,就是没一点儿主心骨。”老太太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发烧怎么不早点儿送到医院来?”
我振振有词地跟老太太告刁状,“我早就让他来了,他就是不肯来。要不是我把他从床上硬拖起来,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病床上的陆与江一定很想掐死我,因为我看他正狠狠地瞪着我。我仰起脸当没看到,反正我又没说假话。
“这孩子,跟他爸爸一个德性,总觉得自己身体好,扛得住。”提到前年因癌症去世的公公,老太太就真伤心了,“你就不替我们娘俩儿想想,一点儿也不爱惜自己,那钱是挣得完的吗?”
太好了,虽然站得我脚板都疼了,可是听着老太太在病房里数落陆与江,而他连句嘴都不敢回,还是值回票价了啊!
最后我送老太太出去,老太太还表扬我了:“好孩子,别看与江他平常在外头有模有样,其实他是着三不着四的,你要多看着他点儿,不要让他由着性子胡来。”
我胡乱点头敷衍着老太太,唉,让我看着陆与江,给把尚方宝剑也没用。
我回病房时陆与江精神已经好多了,他问我:“老太太说什么了?”
我冲他扮鬼脸,“就不告诉你。”
反正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又不能爬起来把我怎么样,所以我小人得志,胆儿也大了,心也宽了,连呼吸都觉得空气新鲜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我:“那你要户口本干吗?”
哦!
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正事,亏得他烧成那样,还记得我找他要过户口本,但我也不想告诉他实话,“你管我干吗?”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上弯,无声地冷笑。我看到他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觉得讨厌,每次他自以为是,或者抓到我什么把柄的时候,他就会这样阴阳怪气地冷笑。我真不该把他送医院来,哪怕他在家烧傻了,关我屁事?我就是那农夫,把冻僵的毒蛇捂暖了,然后它立马就会回过头来,咬我一口。
“你要跟人结婚吧?”他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令我觉得讨厌,“动作挺快的啊,是不是迟非凡?”
我都被他这句话说懵了,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我都没想到户口本还有另一个用途,那就是结婚登记。不过我气急败坏,使劲挤出一脸甜蜜的笑容,“是啊,我跟谁结婚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你把户口本给我就行了。”
他冷冷地看着我,就像我是一条蛇,或者是什么别的动物,既丑陋又恶心的那种,一脸的嫌恶。
我还没嫌弃他呢!
烧得跟块热乎乎的铁板似的,还要我给他换衣服。
“你就急成这样啊?”他非常幸灾乐祸地说,“户口本丢了,你要着急的话,自己上公安局补办去。”
打死我也不信户口本丢了,况且真要是补办,那根本不是十天半月的事了,房子就租不成了。我一急就气着了,“你这人怎么回事你?你存心不想见我好过是不是?”
我一生气,他反而就高兴,“我就是存心不让你好过。”
妈的!
我又要骂人了,“你丫不看刚才我替你在老太太面前圆场,也得看我辛辛苦苦把你弄到医院来,你怎么一点儿良心都没有?”
“良心?”他咄咄逼人,“你有良心吗?”
我突然就颓了。
我没有,姐姐对我那么好,她一死,我就挖空心思勾引陆与江。
而陆与江明明不喜欢我,我还逼着他娶我。
我低着头推开病房的门,默默地走了。
我在医院门口拦了个的士,上车后才给房东打电话,“大妈,那房子我不租了,不好意思啊。”
我宁可租间地下室住去,也不要再回去面对陆与江的那张脸。
搬家的时候陈默去给我帮忙,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好了。陈默心细,悄悄问我:“这得上公共厕所去,你习惯吗?”
“
这不是暂时凑合一下吗?等我找着好的房子再搬。”我指着窗子外的葫芦架给他看,“你瞧,二环以内,推窗见绿,上哪儿找这样的房子去?”
倒把陈默给逗得“噗”一声笑了。
在外边吃过晚饭,我一个人溜达回胡同去,老远看到胡同口停着部好车,银色的q7,真是好车。
某个人靠在车旁,还真是一表人才。
这让我想起来老早以前有个后妈写的小言,里面男主就是靠在迈巴赫上,站得那叫一个玉树临风。
有机会应该搞部迈巴赫来让迟非凡靠靠,不过那车太贵了,估计迟非凡舍不得买,像陆与江那种剥削阶级资本家还差不多。
迟非凡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文尔雅,“怎么搬家也不说一声?我来给你帮忙。”
我知道是陈默出卖了我。陈默和我一样,素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对帅哥没多少免疫力。
迟非凡陪我在胡同里走着,夏天的尾声,已经快到这城市最美的一个季节,凉风习习,空气里已经有了秋天的气息。
我听到槐树上依稀还有蝉声。
这只蝉一定很孤单,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躲过天敌躲过鸟儿,爬到树上唱三天歌。
真是不值得啊。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的人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地打招呼,有得寒暄,从大爷大妈一直问候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愁眉苦脸地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都挑花眼了。”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合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番,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什么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地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品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不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吗?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地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
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我又不是蟑螂,可以单性繁殖。连个某生活都没有,你倒怀一个给我看看!”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石化了。
倒不是觉得自己说话太狠,伤着陈默的自尊心,我跟他说话向来都是这样字字见血,他也没这么小气。
我知道自己太阳穴在突突跳,我知道问题大条了。
这个月我那亲戚没来,我还以为是搬家累的,要不就是跟着迟非凡成天胡吃海喝,吃成了内分泌失调。反正我原来日子也不准,迟个十天半月也不是没迟过。可是今天我恐慌了,我越恐慌越算不清楚日子,到底是迟了十五天,还是二十天?
迟了不是问题,问题是还真有某生活,就是我搬出来之前那天晚上,我估计陆与江是气昏头了,才会染指我这个前妻。因为结婚后陆与江一直不想要孩子,所以原来防患未然的事全是他在做,上次估计他是真气急败坏了,把这事给忘到了九霄云外。
半路上见着药店,我就告诉陈默停车,“我去买点儿胃药。”
当看到试纸上清晰地浮出两条线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身子就一软,只差没有晕过去。
我仔细翻看试纸说明书,上面说可靠率99,也就是说我还有1的希望。
为了这1的希望,我专门请了半天假,硬着头皮去医院排队。
大夫听了我的意图后,就问我:“那你是想查血呢,还是想做个b超?”
我问她:“哪个更可靠?”
大夫刷刷地写检查单,“那就两个都查吧。”
先排队抽血,然后排队b超。
验血的结果还没出来,不过因为是上班时间,医院人不多,做b超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女大夫,大约看我躺在那儿太紧张了,所以指着屏幕安慰我:“没事,发育挺正常的,你自己看。”
我骨碌一下爬起来,女大夫正指着个黄豆大的黑点冲我笑,“你瞧!”
一个黄豆大的黑点!
当我沮丧地拿着验血结果和b超报告走出医院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黄豆大的小黑点。
好吧,我得想想怎么办。
扼杀在萌芽状态?
算了吧,陆与江他们家是五代单传,刚结婚那会儿老太太就撺掇我们移民,说是可以多生几个孩子。每次回家老太太第一句话一定是:“怎么还没动静啊?”问得我都心虚。老太太盼孙子都快盼得眼睛出血了,她就不知道陆与江压根不想我给他生孩子。虽然我现在跟陆与江离婚了,但我要是敢私自谋杀陆家第六代,老太太非砍死我不可。我连陆与江都惹不起,我还去惹他妈?打死我也没那胆量。
如果是小言,我当然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生下来,然后等着男主角来找着我们娘俩儿,先冲我们大吼大叫,然后拖着我再进一次教堂,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男主角是陆与江,我觉得八成没戏。
如果是tvb,我当然也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抚养长大,然后训练他成为商界精英,去搞垮陆与江的公司,逼得他快跳楼,最后才亮出底牌:“我娘让我来报复你的!”然后终极大boss陆与江众叛亲离,连他儿子也不认他,想想就大快人心。
如果是台湾苦情戏,我当然还是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然后嫁给别人,给孩子找一便宜爸爸。最后孩子长大了,爱上陆与江的女儿,谁知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那个苦啊……比黄连还苦……泪眼汪汪的女主角一哭就是四十集……
我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很爽地yy了一遍,最后幡然悔悟:凭什么啊?
凭什么我就该带球跑,然后一把屎一把尿独自把这孩子拉扯大,凄凄惨惨当悲情女主?我呸!
应该去找陆与江谈判摊牌,气歪他的嘴脸,叫他丫给我生活费、赡养费、营养费!孩子一生下来,再给孩子抚养费,我叫他给多少他就得给多少,我挟天子以令诸侯!电视剧里的反派女主怎么干的,我就怎么干!
我热血沸腾,一想到可以把陆与江气得七窍生烟,我就觉得人生充满了意义,天好蓝,云好白,连大马路上的出租车都怎么看怎么可爱。
陆与江出院后我还没见过他,所以我决定先从老太太下手,拦了辆出租车就去看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