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治愈创伤最好的良药,对此我深有体会!
无论是小时候遭受的嘲讽,还是遭受的欺凌,随着我的长大,那些苦痛都渐渐的淡却了!
虽说记忆的年轮里面。还有那些残存的痕迹,可已经不再影响到我的生活
只不过,这次创伤的恢复,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毕竟它痛彻了我的心扉,毕竟,它已经是深深影响到了我的生活。
这一个星期以来,我没有去上班,也没有离开这间屋子,我就这样把自己关起来,回忆着过往,回忆着从前的点点滴滴。
将我从这里面拉出来的。不是那明媚的阳光,也不是午夜那乍起的风,而是凌歌!
确切的说,是她的一个电话:苏童,现在我要把第二件事情告诉你,你来莲花桥这里吧?
对于莲花桥,我更多的认知那是一座外地人上去经常会迷路的立交桥,当然还有的,这里曾经发现过杨伟的人皮。
从我内心来讲,我是不想出去的。我已经慢慢习惯了将自己隐匿在黑暗之中,那让我的心能够逃避自责和深深的愧疚。
当然,我也很好奇,凌歌要说的第二件事情是什么?
莲花桥之所以叫莲花桥,并不是立交桥一层一层的像是莲花一样,而是因为立交桥本身是建在一片水塘里面的。
那水塘,每到夏日,都开满了莲花!
我到的时候,凌歌穿着一条白裙子正站在观莲台上面,夏日的风吹过来,打起的不仅仅是那裙摆。还有那头改变了造型的长发。
以我对凌歌的认知,她是一个性格直爽的人,虽然容貌冠绝海安市公安系统,但很少如其他的女孩子一样,注重本身的外在形象。
如眼前这般,长发轻舞,裙摆飘扬,极为的罕见!
我不得不承认,化妆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的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至少当我注视凌歌那张脸的时候,让我感觉到了一些痴迷。
好看吗?
这是凌歌第一次跟我这样说话,那欢快的语气里面。夹杂着一些调皮。那双漂亮的眸子里,闪烁着几分醉人的光泽。
如果你每天这样打扮,用不了几天,就会被冠上最美警花的名号了!今天难得没有雾霾,凌歌的心情看起来也不错,我不想做个扫兴的人。
噗嗤
听到我这样说,凌歌一下子笑了出来:几天没见,你也变得不老实了,大早晨起来喝蜂蜜了吧,嘴巴这么甜!
凌歌虽然带着嗔怪的神色,不过我能看出来,她并没有真的生气,相反我的这番话让她很受用:对了凌队,你说告诉我第二件事情,是什么啊?
苏童,上班的时候,你喊我凌队没事儿,但私下还是喊我凌歌吧,不然总显得生分!
好,凌歌!
我点点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可以!
凌歌应了一声,随后眨眨眼盯着我说道:之前我说过,这件事情是我的私人事情,其实,其实就是
就是什么?
看到凌歌支支吾吾的样子,我不由的倍觉好奇,第二件事情究竟是什么,能让心直口快的凌歌变得欲言又止的。
那我就直说了!
凌歌咬了咬下嘴唇,随后盯着我的眼睛说道:是这样的,我想让你做我男朋友!木斤助划。
什,什么
说实话,做梦我都没有想到,凌歌所说的第二件事情会是这个,顿时让我愣在了当场。
怎么,你不愿意?看到我的样子,凌歌顿时撅了撅嘴。
不,不是,就是,那个
说实话,凌歌这句话的确是惊到了我,但当我回过神的时候,我还是充斥一股子喜悦的,或者说我是十分愿意的。
凌歌很漂亮,而且为人也很正直,正是我一直希望找到的女孩儿样子,但我知道我自己的情况,从不敢升起这样的念头罢了。
但当凌歌真这样说的时候,我在一时之间又无法接受现实,我一穷二白的,她怎么会看上我呢?
你就说同意不同意吧?
同意,为什么不同意!这样的好事儿,我怎么可能不同意。
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有些疑问的:凌歌,你怎么会看上我呢,我记得追你的人很多的,其中不乏一些官二代和富二代,我不过是个
谁说我看上你了?我的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凌歌给打断了。
你,你不是说要我做你男朋友吗?她如此的回答,又把我给说愣了。
我是要你做我的男朋友,但我可没说看上你了,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奶奶要过八十大寿,非要我带男朋友回家去。你是知道的,我的心思都在工作上面,所以根本就没有男友,于是就想让你冒充一下,跟我回老家应付应付!
假的啊?我终于回过了神。
不然呢?凌歌瞪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苦笑一声,原本我以为是命运眷顾我,在我最失落的日子,给我送来一抹希望的阳光。
看来,是我想多了!
苏童,其实我也不只是要你帮这个忙,我更希望你能跟我出去走走散散心,我老家虽然偏远一点儿,但至少能远离这个喧嚣的城市,能让你静下心来想想,你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凌歌这番话,我知道是发自肺腑的,也许她说的对,我是该出去走走了,暂时离开这个伤心地,或许会尽快的摆脱掉那些心里负担。
什么时候动身?最终,我决定答应她,跟她回老家参加奶奶的八十大寿,虽然我这个男朋友是假的。
明天!
我知道了,那明天见吧,我先回去了!说完,我就要转身离开。
苏童,这么好的天气,不留下来看看荷花吗?凌歌似乎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了!
我没有回头,想前走着说道:虽然我这个男朋友是假的,但不管怎么说也是男朋友,我要回去收拾收拾,总不能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给你丢人吧?
那就打扮的帅气一点儿!
这或许真的是一个好借口,因为凌歌不仅没有阻止我,还支持了我的行动,不过这也的确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
置办行头,对于我或者很多男人来说,怕都是一个挠头的事情,最终我决定带上两身运动装,毕竟凌歌说了,他们那里比较偏僻。
如果我西装革履的过去,似乎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只是我的打算,但是当第二天我在车站看到凌歌的时候,发现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的,她也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
圆领T恤、齐膝的水裤,白色的运动鞋搭配着长檐的棒球帽,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甩在脑后,增添了几分青春的气息。
现在是上午十点,我们到县城大概需要六个小时,接着转两个小时的车,最后还要步行一段时间,到家大概要八点左右!
这么远?
我很讨厌坐车,一来是我害怕那种四处漂泊的感觉,二来就是夏天的车里,不仅显得闷热,而且空气还很不好。
唯一值得欣慰的,可能就是身边有凌歌这个大美人了!
一路无话!
当我们下了第二趟车的时候,天色已经是接近黄昏了,不过因为是夏天,所以还不是天黑的时候,这让我多少松了一口气。
因为,凌歌的老家在山区,我很清楚当夜幕降临之后,走在这种崎岖的山路上意味着什么。
步行需要多长时间?入眼处是茫茫的群山,我感觉有些头大。
用不了一个小时,我们走快点儿,还能赶上晚饭!凌歌说着,勒紧了双肩包的带子,随后率先向着前面走去。
你怎么不告诉家人来接我们,就算是弄辆牛车来也行啊?舟车劳顿,这句话并不是骗人的,坐车有时候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亏你还是个警察呢,这么点儿路途就受不了了,帮我背着包!
凌歌说完,直接将沉重的双肩包扔给了我:苏童,知道你为什么找不到女朋友了吧,因为你没有眼力见儿,活该你单身!
喂,我
对于凌歌这番话,我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只能苦笑一声跟着她向前走去,而此时那夕阳也是沉入了山谷,夜色逐渐侵袭而来。
不得不说,山野的确是能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尤其是此时,耳畔吹着微凉的风,似乎能将所有的烦恼都吹走一样。
我的目光在四处张望着,因为这样的景色,是海安市所没有的,但就在我眼睛划过一片高粱地的时候,我发现那里站着一个人。
他很瘦、也很高,身上的衣服很宽松,在晚风之中飘摇着,让我想到了挂在若出家的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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