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我们睡的很晚,直到困倦的不能够再困倦。非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先是在我的身上,切出深深的伤口,当我的血将要流尽的时候,再亲手把这伤口缝上。于是从此,我带着她永恒的印记活着。伤口有多疼痛,印记就有多深刻。爱情的味道永远不是单一的,像一场赌注,在苦涩与甜蜜的交替轮回中,没有人知道,下一站,我们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
第二天早早醒来,竖着耳朵听,外面没有动静,再偷偷的开房门看看,非还没有起床,难得的,她睡了个大懒觉,那些晨起便惊醒的日子,她该是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还好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终归可以在心灵上,归于平静,归于安宁。
轻轻关上门,我给大嫂家打电话,告诉大嫂,给她和兰兰放三天假,不扣工钱,她可以好好陪陪女儿,兰兰可以回乡下看看父母。大嫂有些不放心地问我,是不是和非小姐吵架了?我笑着安慰她说没事,我们之间是有点小问题,不过误会都解开了,大嫂这才放下心来,欢喜的谢过我。
再回到床上,准备继续睡个回笼觉。昨天的那一场峰回路转,戏演到十足,我早已筋疲力尽,体力严重透支,回头要好好惩罚一下非,怎么可以背着我算计我,怎么可以这么不怜香惜玉,怎以可以先知道我爱她,却让我这只呆头鹅一直蒙在鼓里!
想到非,又开心的如在梦里,非,非,非,哪怕只是轻轻念一声你的名字,心都会痉挛,甜蜜的颤栗。
情不自禁地微笑,沉沉睡去。直到听到非在客厅里唤人:“兰兰,大嫂,你们都在不在?在楼上吗?今天人都哪里去了。”
我一个高儿蹦起来,换好衣服,推门到客厅。
非今天穿了一条黑色长裙,身上没有一件首饰,朴素到华丽,简单到精致,我目光顿时迷离,做惊艳状:非,你今天好漂亮!”
非看到我,嫣然一笑:“巧巧,你醒了。人都哪儿去了,大嫂和兰兰好像不在。”
我一笑:“是不在,我给她们放假了。”
“啊?”非惊讶的张大嘴,“你给她们放假了,那谁来做饭啊?”
“我。”
“谁洗衣服?”
“我。”
“谁收拾家务?”
“我。”
“谁陪我说话?”
“我,我,全是我,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与你有关的一切,我都来做,好不好?”
非忍不住笑,我也笑,笑够了,非嘴一撇:“可是,我信不过你,你做的饭好难吃。”
我凑近她,“难吃也必须吃,巧巧的招牌饭,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并且,顾客也只有你一个,你就认命吧!”
非一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样子,我不理她,跑去厨房准备早餐。
过了一会儿,非来到厨房边:“巧巧,我们很幸福是不是?”
我回过头:“再也没有比我们更幸福的了。”
吃过早饭,张医生来到七夜,我把非的腿昨天有感觉的事儿简单说了一下,中间过程略去。张医生非常高兴,说治疗了这么长时间,非的腿应该是有点起色的,他以前得出的结论跟西医一样,非的腿不是病变性的,而是神经性的,就是说,在外界的条件刺激下,她完全有可能突然站起来。
虽然过程没有跟张医生讲,可我心里有些明白,非的腿,一定要在她放松的,配合的心理状态下,想要好起来的欲望特别强烈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恢复。
那个站起来的瞬间,可遇而不可求,我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张医生走后,我和非坐在客厅里说话。她坐在轮椅上,我坐在地毯上,俯在她的膝上,“非,医生说,必须要有强烈的刺激,你才有可能站起来,可是怎么办呢,我怎么才能刺激到你呢?”
非反倒安慰我:“别急,慢慢来吧。”
“要不,我们把车祸现场重现一次?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非的脸一下子变得特别苍白,抓住我的手:“巧巧,不要,我好不容易晚上不做恶梦了,不要,不要这样,我宁愿一辈子站不起来,也不想再经历一次那个恶梦。”
“好好,我说错话了,你别急,咱们不那样了,真的不那样了。”我吓一跳,暗骂自已猪脑子,这不是吃砒霜治敌敌畏吗,治好治不好,都得把非往绝路上逼。
“要不,我跳一次楼,下面铺个气垫子,就像电视里警察常做的那样,我一跳,也死不了,你吓着了,一着急,说不定就站起来了。”
非再次害怕:“巧巧,你今天怎么了,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吓我?你要是跳下去了,我就算站起来了,也会跟着你跳下去的。更何况,医生说了,受到刺激的时候,有两种可能,要么,突然好了,要么,情况就更糟了,你一吓我,说不定我就更糟了。”
我敲一下脑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该怎么办呢?我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有好起来的机会,却把这最好的时机放过吗?”
非轻轻抚摸我的长发:“巧巧,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有你陪着我,站不站得起来,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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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还想继续说。非打断我。
“巧巧,当一个人心灵是幸福的时候,身体上的痛苦,都变得不重要了,如果要用幸福做为代价,让我站起来,那我宁愿一辈子坐在轮椅上。”
我无言,安安静静地俯在非的膝上。非,你永远让我心痛,我还能说什么,我只能让你幸福,很多很多的幸福,多的可以把一切痛苦都忘记的幸福。
午饭叫了外卖,我把非挪到餐桌前的椅子上坐下,然后支着下巴,看她。她见我一直看她,有些害羞,“巧巧,你不吃饭,干嘛一直看我?”
“看你今天真好看。”
“那我以前都不好看吗?”
“不是,以前也好看,但今天特别好看。”
“为什么?”
“因为你穿了这条裙子。”
“你还记得这条裙子?”
“记得,我们在格格巫吃饭的时候,你穿的就是它。”
“我很钟爱这条裙子,那次穿过以后,再没有穿过。”
“我也很钟爱,以后要保持住优良传统,只穿给我一个人看。”
“好,遵命,巧巧大侠。”
我得逞后的得意一笑:“乖,吃饭。”
那一天,我们只待在七夜里,说话,不停地说话,或者不说话,只是望着对方,忍不住微笑的望着对方。
七夜,注定总会有不落俗套的爱情发生。
跟非商量,明天,我们出去好好转转。外面春暖花开,景色怡人,春天的连城正如情窦初开的少女,正是最美妙的时候,窝在家里太可惜了。我开车,带着非到处看看景色,她来连城这么久,还真的不了解这个城市,不熟悉这个城市。然后饿了,我就带她下馆子,晚上,我们再去泡吧,找一个包间缩在里面,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的。
非听着我的兴致勃勃,但笑不语,我讲了半天,愣住,问她:“你到底同不同意啊?我这一个人儿连比划带忽悠的讲半天了。”非点头:“同意,你说什么,我都同意。”
我笑:“非,你不知道你乖起来的时候,有多迷人,简直迷死人,怪不得那些男人总是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追求你。”
“那不乖的时候呢?”
我咬牙切齿:“不乖的时候,气死人!”
又无奈地补充一句:“气死人的时候,也迷人,真是没治了。”
非乖乖的看着我:“巧巧,你真好,真好。”
非,我不知道我有多好,到底好不好,我只知道,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像对你这么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