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袁华和龙泽野美倭国忍者的特殊身份,这次的枪决属于秘密行动,市里并没有公开,因此,押解他们的警车只是鸣着警笛,却没有大队的武警护送,乍一瞧倒是有点像运钞车。
“他们来了。”林千娇远远瞥了眼那辆警车,又看了下时间,沉声道:“距离枪决只剩下二十分钟,你想好没有,到底救,还是要放弃?”
我也有些犹豫。
救?万一事败,只怕非但救不了龙泽野美,连自己的小命也要赔上。
不救?那么将会失去一次追查十二生肖令的绝好机会。
救与不救,我进退两难。
这时,包围坟场的那些武警纷纷转过身,目不转睛的盯着缓缓驶来的押囚警车,挂在身上的冲锋枪也跟着调转枪口,黑漆漆的枪口朝向我这边。
我见了,后背登时一阵恶寒,妈的,凭着这些冲锋枪的威力,一轮扫射下来,肯定能把人射成马蜂窝。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押囚警车缓缓停在坟场前,车刚停稳,立时有十几名武警端着冲锋枪围了过去,把囚车围的水泄不通。
“你们过去,把囚犯压出来。”
“是!”
在那些武警中间,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指挥着眼前的一切,不是旁人,正是岳城市公安局的局长郑伟雄,这次的枪决任务,由他担纲。
郑伟雄命令一下,便有两名武警跑步跑到囚车的车尾,一人一边,打开铁锁,拽开了车尾的大门。
抬眼望去,只见车厢内共有两排座位,左右两侧,各有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每两人中间挟持着一名囚犯。
那两名囚犯的脑袋上面都戴着黑色的头套,看不见脸,不过袁华是男的,龙泽野美是女的,只看身形轻易就能辨认出来,再加上我那双近乎妖孽一般的贼耳朵,不足百米的距离,可以十分清楚的听到袁华和龙泽野美“卟嗵卟嗵”的心跳声,时缓时急,时快时慢。
看的出来,即使像袁华和龙泽野美这种专业杀手,以前整天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面对死亡,依然有些紧张,甚至惧怕。
眼瞅着袁华和龙泽野美被四名警察押下囚车,推推桑桑走向对面的坟场,我悄悄咽了口唾沫,心念电闪,却始终下不了决心。
一旁的林千娇显然看出了我的异样,蹭了下我的肩膀,提醒道:“再这样傻愣着,他们就要去找阎王爷报道了。”
我双手一摊,撇嘴道:“林妹妹,你也瞧见了,周围全是警察,冲锋枪比他娘的坟头还要多,我明目张胆的去救人,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林千娇翻白眼道:“照这么说,你这混蛋是害怕了?”
“我要是说一点不怕,你信吗?”我幽了一默,话锋一转,笑道:“不过,我不是怕死。”
“那你怕什么?”
“我是怕,万一我死了以后,你改嫁给别的男人,给我戴绿帽子怎么办?”
“滚蛋!”
林千娇先是一愣,随即屈膝抬腿,狠狠抵向我两腿中间的那个小兔崽子。
幸好我早有防备,话音刚落,就哧溜一下后退几步窜开,躲过一劫。
如此正式、凝重、深沉的场合,旁边还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有那么多杆冲锋枪指着,林千娇虽然心里恼怒,却没敢像平时那样追着我穷追猛打,只是剜了我一眼,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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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警队中的郑伟雄也注意到了我的存在,时不时朝这边扫上几眼,闪烁的眸子里面尽是一片阴狠毒辣的眼神。
我只管和林千娇打情骂俏,对于郑伟雄杀人的目光视而不见,假装什么也没有看到。
然而,在打情骂俏的同时,我那双贼眼却细细察看了周围的山势和地形。
这片坟场地处荒郊野外,人烟稀少,坟场附近净是些乱石杂草,那些杂草丛生,个别地方足足有一人多高,其实,如果想跑过去隐藏起来,暗中动手救人,对于我来说,并不算太难。
救人不难,难的是,救下龙泽野美以后,应该怎么逃跑。
眼前的武警都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枪手,枪法一个比一个准,妈的,到时候乱枪扫射,子弹横飞,一个不小心就很可能在阴沟里面翻了船,死无葬身之地。
“林妹妹,我倒是有个想法,不知道可行不。”我犹豫道。
“什么想法?”林千娇疑惑道。
“你过来……”我故作神秘,把臭嘴凑到林千娇耳边,低声细语的嘀咕了一翻。
林千娇听了,脸色登时一变,哼道:“姑奶奶就知道,你这混蛋想不到什么好招!”
我撇撇嘴,笑道:“难不成,林妹妹还有更好的办法?”
林千娇一双柳眉微微皱了起来,缓缓拧成一股细绳,正色道:“你真的有把握?”
我得意洋洋道:“不敢说百发百中,但是八九不离十……”说着,我瞥了眼插在林千娇蛮腰间的那把警枪,又道:“前提是,林妹妹的那把枪里有子弹。”
林千娇愣了下,突然就伸手掏出那把警枪,对准了我的脑袋瓜子,淡淡道:“要不,你试试?”
我虎躯一震,急忙摇头道:“还是算了,嘿,我相信林妹妹,就像相信地球是圆的一样,没什么好试的。”嘴里虽然说着“地球”,可是我的那双贼眼却缓缓上扬,瞥向林千娇胸前的那两个“肉球”。
只可惜,隔着厚厚的警服,纵使我眼光不错,也只能看出林千娇那两个“肉球”的规模,却看不到庐山真面目。
林千娇脸色一冷,胸部往前一挺,怒道:“你这混蛋,真是不知好歹,姑奶奶有心帮你,你却东拉西扯,就知道滑腔滑调,哼,人就在那边,救不救随你!”
说完,林千娇扭头便走。
我一愣,喊道:“林妹妹,那枪……”
“给你!”
林千娇还真就将那把警枪随手丢给了我。
劫囚这种事情不是闹着玩的,我不敢张扬,眼瞅着林千娇转眼间就走出十米远,无奈,只好动用嘴巴上面的异能超术,嘴唇微动,笑道:“林妹妹,谢了,有了这把枪,就算真的去死,有你陪着,我也认了,大不了到阎王爷那边做对鬼命鸳鸯,生上一大堆的鬼娃娃……”
林千娇闻言,脸色微变。
要知道,警察腰间别着一把真枪实弹的警枪在大街上逛悠虽然牛掰,而政府部门对于警枪的使用却是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的。首先,身为执法人员,如果轻易把随身配戴的警枪借给别人,本身就属于严重违纪;其次,如果借枪那人不知好歹,不知轻重,拿着警枪去做些坏事,那么,警员的罪过将会更大。
现在我扬言要拿林千娇的警枪去劫法场,万一事败,我难逃一死不说,至于林千娇应该承担的责任,用脚丫子也能想到,就算她是林青山的亲闺女,那也不行,说不定,林青山也要因此受到牵连。
想到这一层,林千娇心里一突,顿时就有些后悔了,暗怪自己太鲁莽,豁然转身,想要把警枪夺回来,从长计议,可是扭头一瞧,靠,身后空荡荡一片,除了远处那几个看热闹的市民以外,哪里还有我的身影?
“哼,这个臭混蛋,就知道设计害我!”林千娇气的直跺脚。
到了此时,那四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已经把袁华和龙泽野美押到了坟场中间一片空白处,距离两边的坟头都较远,而在他们后面,则是有两个早已经挖好的大坑,大坑将近两米深,坑中还规规矩矩的摆着两口棺材,显然,是替袁华和龙泽野美准备的。
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讲,重刑罪犯被依法执行枪决以后,尸体都是由家属前来认领、随后自行埋葬的,可是袁华和龙泽野美的身份不同,因此,只能就近掩埋。
林千娇朝周围细细瞅了一圈,没有发现我的踪迹,只好沉着脸走进人群,站在了郑伟雄身后。
摘掉袁华和龙泽野美脑袋上面的黑色头套以后,就见一名警察小跑过来,先是朝郑伟雄恭恭敬敬的敬了个礼,然后才问道:“击胸还是击脑,请郑局长指示!”
郑伟雄回敬一礼,想了想,沉声道:“袁华击胸,龙泽野美击脑!”
“是!”
那名警察令命,随即向执行枪决任务的枪手传达了郑伟雄的命令。
林千娇听了,脸色变的愈发难看。
旁人或许不清楚,可是对于击胸和击脑的差别,林千娇却清楚的很。
但凡看过战争剧的人都知道,子弹击中胸口,根据具体位置的差异,中弹者的死亡速度是不一样的,除非不偏不倚的击中心脏,若不然,短则两分钟,长则五分钟,中弹者都会有一段留下遗言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对于中弹者来说即是机会,也是煎熬。
击脑就不一样了,妈的,“崩”的一声枪响,脑部中弹者会当场毙命,连喊叫的声音都未必有。
对于现在的袁华和龙泽野美来说,正反都是个死,长痛倒还不如短痛,所以,郑伟雄这么安排,表面上看是偏向袁华,实则是为了龙泽野美好,毕竟她是个女人。
还有,男人和女人的身体结构不同,即使同样是胸部中弹,女人通常也会比男人死的慢,这也就意味着,女人会承受更多的痛苦和更大的煎熬。
只不过,对龙泽野美施行击脑,她死的倒是痛快了,却很不利于我接下来的迎救工作。
坟场斜对面的二十米外,有一处荒草丛,大概半米多高,我手里紧紧握着林千娇的那把警枪,此时就匍匐在荒草丛里,露出两只锐利的眸子,死死盯着对面那名抬起冲锋枪、瞄准袁华前胸、准备进行死亡射击的警察枪手。
咔嚓——
突然,机枪上膛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