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千娇惨无人道的狂捶猛踹之下,我握紧方向盘,一直坚持到明珠大酒店,路上不曾出现什么车祸,已经堪称奇迹了。
嘎吱!
比亚迪停在明珠大酒店门口。
“英雄!”苏紫嫣正守在那里。
见我下车,苏紫嫣大喜,窜上来扑向我,整个人挂到我身上,恨不能把自己塞进我的身体,亲昵模样直让旁边经过的路人汗颜,林千娇更是醋意陡生,骂道:“臭流氓,就知道欺骗无知少女!”
话落,转身走进酒店。
我连翻白眼,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放下苏紫嫣,追上林千娇,笑道:“嘿,林妹妹先别急着走嘛,我还有事问你。”
林千娇哼道:“什么事?”
我疑惑道:“你刚才只是说林家和星辉公司有仇,不过,我不明白,这和雷家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林千娇忿忿然道:“雷家就是瞅准了我们林家和星辉公司不和,才乘虚而入,横插一脚,企图混水摸鱼,渔翁得利!”
“得利?得什么利?”我搞不懂,雷家这么做,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哼,雷少封那畜生当然是垂涎姑奶奶美色!”林千娇眉尖一挑,摆出一幅风姿绰越的poss,恨道:“至于雷家,则是贪图我们林家的财产!”
呕——
我作呕吐状。
“滚蛋!”林千娇大怒。
苏紫嫣在旁边捂着肚子大笑,拽着我的胳膊,替我帮腔道:“我就知道,像英雄这样不贪财、不贪色、行侠仗义的男人,现在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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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这次,换成林千娇吐了。
别说旁人,就连我自己都有些受之有愧,苦笑道:“林妹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算你嫁进雷家,和你们林家的财产有什么关系?”
我清楚的记得,之前林千娇叙述佘百媚的遭遇时,曾经提到过,她有一个哥哥,按理说,她哥哥完全可以继承林氏家族的财产,根本不必担心被当成嫁妆被雷家吞并。
林千娇脸色一沉,没有吭声,似乎有什么难言这瘾。
“难道是……”我一愣,猜测道:“死了?”
“滚!”林千娇怒道:“你才死了!而且是不得好死!”
我撇嘴道:“林妹妹,我可是你的未婚夫,正版防盗那种,你这样诅咒我,难道就不害怕遭报应吗?”
“什么报应?”
“当寡妇呗。”
蓬!
我话音刚落,林千娇便一拳砸来,幸亏我躲的够快,才免遭一劫。
……
回到房间以后,好不容易才把苏紫嫣关在门外,我刚躺到床上,还没来得及休息,丁魁突然门也不敲的闯了进来。
“什么事?”我头也不抬道。
丁魁神色凝重道:“刚才我出去办事,回来以后,发现房间被人搜过。”
“哦?”我坐起身,惊道:“什么人?”
“不知道。”丁魁摇头道:“从作案技巧和对现场的清理情况来看,肯定是个高手。”
我好奇道:“那你是怎么发现的?”
丁魁从怀里一把精致手枪,淡淡道:“这把枪存放在衣柜里,被人握过……”顿了顿,他哼道:“因为枪上的温度和平常不一样!”
丁魁的话,说的斩钉截铁,煞有介事。
不过,我却是一头黑线,妈的,好一个枪王之王,连枪被别人握一下都能察觉得到。
“既然发现了那把枪,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拿走?”我问道。
“一是没用,二是不敢。”丁魁眸子里寒芒闪过,冷道:“我的枪,没第二个人敢用。”
言语间,一股淡淡的装逼感油然而生。
“是吗?”我接过那把枪,仔细瞧了几眼。
黑色的fn57式手枪,全长二十公分左右,枪机延迟式后座,拥有足足二十发的弹匣容量,而且子弹直径小、重量轻,掂起来和弹容量的十发的手枪没多大差别。
“还不错。”我像甩铅笔似的把手枪在手心旋转了几圈,还给丁魁,笑道:“干你们这行的,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生活,肯定会得罪不少人,这次或许对方是来寻仇的。”
“绝对不是!”丁魁依然是那么自然,哼道:“凡是我袭杀的对象,向来都是一击毙命,斩草除根,从不会留下活口。”
“那我呢?”我撇嘴道。
丁魁脸色微沉,眼中的杀机一闪而过,道:“你是个例外。”
能被令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枪王之王视作特例,我有点小得意,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丁魁迟疑道:“我是想问,除了雷少封以外,你是不是还得罪过其他人?”
“什么意思?”
“或许……”丁魁猜测道:“那些人原本找的是你,不凑巧,所以走错房间了。”
你妹——
我听了,虎躯一震,差点没有当场吐血。
娘嘞,刚才还夸那些人是“高手”,眼下为了躲避责任,就栽赃嫁祸到我头上,还走错房间?擦,你当高手都是吃白饭的啊,如此低级的错误,恐怕只有刚入门的傻x杀手才会犯。
丁魁笑道:“不管对方针对的是谁,反正我们现在都是被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不如联手应敌,怎么样?”
“额!”我瞬间明白了。
原来,这家伙是跑来寻求帮助的,只是碍于枪王之王的颜面,低不下高傲的头颅,丢不起那个脸,所以绕了一个弯,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他在帮我的忙。
“我困了,要睡觉,有什么事等睡醒再说。”我才不会轻易上当,往床上一栽,埋进被窝里装睡。
丁魁碰了钉子,欲言又止,苦笑着摇了摇头,只得转身离开,临走前,说道:“我和蛮牛今天晚上准备夜袭城效的那座城堡,你倘若有兴趣,不妨一起来瞧瞧……”走到门前,他又添了一句:“顾师妹也会来!”
显然,丁魁是在有意提醒我。
“呸,谁爱去谁去,我才懒得趟那混水!”我暗骂。
其实,我心里透亮着呢,丁魁自所以千方百计想找我帮忙,除了我的功夫、见识、个人能力比较出众以外,最重要的是,我进过万蛊神坛,并且继承了罗承禀的万蛊之王。
若要对付崔天佑那样的怪物,万蛊之王无疑是最有杀伤力的法宝!
……
一觉睡到天黑。
直到傍晚七点多钟,我才被骂声吵醒。
“臭流氓,赶紧起床!”
蓬!蓬蓬!
紧接着,胸前一阵酸麻,被粉拳砸的啪啪作响。
“喂,林妹妹,你这是干什么?”我豁然睁眼,见林千娇正双手叉腰,气势汹汹的站在床头,不由气道。
“把衣服穿上,跟我走。”林千娇随手把衣服抛了过去。
我这才注意到,不知何时,身上的衣服早已钻到了床底下,身上光溜溜的,全都被林千娇瞅了个遍。
妈的,女流氓,又用眼睛非礼我!
林千娇不厌其烦道:“还傻愣着干什么?快穿啊!”弄明白以后,她哼道:“害羞个屁呀,就你那小身板,姑奶奶又不是没有看过!”
闻言,我额头随即布满一层密密麻麻的黑线。
“大晚上的,林妹妹要拉着我去干什么?”穿好衣服,我疑惑道。
林千娇故作神秘道:“你猜?”
“额!”我想了想,贼笑道:“难道是……嘿,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上次你还没亲够?”
“滚!”
出了房间,来到一楼客厅,我才惊讶的发现,丁魁、蛮牛、顾追风三人早已全副武装,随时准备出发。
而林千娇,则被他们当成了蛊惑我参战的说客。
“林妹妹,你——”我无语。
“怎么的,不想去?”林千娇盛气凌人道:“哼,这可由不得你。”
话落,她从怀里揪出一把fn57手枪,将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我的脑袋瓜子。
靠!
我苦笑道:“林妹妹,崔天佑的事,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嗯。”林千娇点头。
“那你为什么要去凑那个热闹?”
“为了它!”林千娇挥了挥那把fn57,大义凛然道:“再说了,为民锄害,那是姑奶奶的职责所在。”
“可是我……”
“你也要去!”
“为什么?”
“妇唱夫随,懂不?”
“额——”
我眼皮一翻,差点当场晕厥过去,我算是明白,林青山为什么被林凤霜管教的服服贴贴了,原来,母老虎的基因是可以遗传的……
不过,林千娇声称“妇唱夫随”,算是承认了我这个“未婚夫”的身份,倒也算是一点安慰。
苏紫嫣不甘落后,也吵吵着要一起去,我实在没办法,又担心她去了以后受到伤害,无法向苏志强交待,只好软的不行来硬的,趁她不注意,“嘭”的一声将她拍晕,扔到房间的大床上。
暮色浓郁,夜空寂暗,不露一颗星辰。
我们五个人乘坐两辆轿车,直奔城效的那座城堡而去,半个多小时以后,便距离目标仅剩下百米之遥。
下了车,丁魁道:“林小姐,你留下来守着,我们四个进去。”
“为什么?”林千娇不服。
丁魁道:“崔天佑是制蛊施毒的行家,里面肯定凶险万分,我们四个多多少少对毒蛊有些了解,就算受伤,也不至于祸及性命,你就不一样了,万一……额,我们没法向林市长交待。”
我也笑道:“林妹妹,你最好还是留下吧。”
林千娇瞪眼道:“给我一个理由!”
我撇嘴道:“我关心你呗,嘿,谁让你是我未来的老婆,还要留着生娃娃呢。”
“滚你娘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