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叫老人做卫七爷,这并不是因为他在兄弟姐妹们中排行老七,而是他是镇上第七个变成老爷爷模样的人。没错呀,这个沧海县的人都显得太年轻了,所以老人反而稀罕了起来。头发胡须都变白的,基本上都是三四百岁的年纪了,也是快要到与世长辞的年纪了。卫七爷是镇上老人中年纪最小的一个,排起来正好第七位,所以人人都叫他卫七爷。
卫七爷住在村尾,那附近邻里比较少,他的田在村头,所以要穿过县城去耕田,在去耕田的时候,他就碰上我们了。
知道我们饿,卫七爷就特地下厨给我们煮了一锅玉米粥。他一个人住,吃的也不多,早餐早就吃完了,所以我们的到来是他意料之外的,只能是重新煮一锅粥了。
他没有老伴,据说是二十年前去世了。也是,活到他们这把岁数,也是沧海县百姓的寿命上限了。
我们喝粥的时候,顺便地把钱多多的事情告诉了卫七爷,因为他在沧海县里年纪也算是最大的了,沧海县里的活历史书,就算我们对钱多多爸妈的信息掌握得不多,可是我们对钱多多可是十分熟悉的!
沐沐拿出手机,把钱多多的照片翻出来,让卫七爷看看,认不认识这个人。
幸好沧海县的人外表年纪老化得不快,所以钱多多的样子和他二十年前的样子变化不大。卫七爷要是都认识这沧海县上的人,那应该是认得出钱多多是谁的。最快更新就在
卫七爷看手机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视力很好。一般像他这样的老人家,搁我们外面,这个时候都得端起老花镜去看照片了。但是他并没有戴上老花镜,也没有把手机拿得远远地去看(老花眼是远视眼,得拿远了才能看得清楚)。我不由得再次感叹这沧海县里的人的身体素质,真的棒棒哒,感觉比我的身体还年轻!
卫七爷看了一会儿照片,然后摇摇头,把手机还给了沐沐。说:“不认识这个人。”
我着急地问:“怎么会呢?这人是从你们沧海县上出去的人,样子就变了一点点,但五官大致上是没有多少变化的呀!你怎么会不认识他呢?七爷,你要不……再好好想想?”
卫七爷摇摇头。微笑着说道:“是有些眼熟,但是记不清楚是哪一家的小孩了!我呀,上了年纪,记性是不太好了,许多事情呀,都记不得了!尤其这一年里的事情,超过一年我就记不住了!”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老年痴呆症吗?
卫七爷说,这沧海县里的人多数是这样子的,那些看起来外表三十出头、实际上七老八十的人不管外表有多年轻,但岁数是真的上去了,所以他们的记忆力也没有多好。而且,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谁的脑容量能记得住二十年前的小事呀?
于是我们只好暂时住在卫七爷家里面,慢慢地寻找钱多多的爸妈了。
喝完了粥,卫七爷就要下地干活了,我觉得吃人家的住人家还不用付费,实在是不好意思,于是我就让沐沐和丁菀自己到县城里面去找人,而我跟卫七爷下地干农活去。我从小没有少帮我爸妈干农活,所以帮卫七爷下地干活,倒也不觉得有什么生疏的地方。
我跟着卫七爷下地里收割水稻,这个时候正好是水稻收割的季节。我们去田地里收割的时候,田里已经有不少人了,那些人看见我,都纷纷停下手里的活,好奇地直起腰来打量我。
卫七爷一路走过去,笑呵呵地像他们打招呼。
有个人比较热情,冲卫七爷笑道:“七爷,这小伙哪儿来的呀?我们这么都没见过?”
卫七爷说:“外边来的。今早刚进来。”
那人说:“哟,难得呀!我们怎么就没碰上过外乡人呢,听说外面的世界可好了,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这是外乡的来客,他一定带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进来了吧?等活儿干完,我要去你家,看看这外乡人!”
我是外乡人,不是外星人!有什么好围观的?
我光着脚下田里面帮卫七爷干活。我发现卫七爷一直带着笑容,他的笑容可亲切了,别人认真干活的时候基本上不会笑的,但是卫七爷一直都在笑,显然他是个十分乐观的人。我收割了一会儿,田里面竟然响起了歌声,我抬起头来看,发现是刚才那个和卫七爷说话的人,他见我抬头,唱得更卖力了。他们说话是带有乡音的,唱歌起来我就更听不懂他们的歌词大意了,但是感觉是在欢迎我的到来。
他放开嗓子唱了之后,不久,就有人应和他,有男有女,一下子,这干农活变成了山歌对唱。我虽然听不懂他们的大意,但是看他们这个样子,也忍不住笑了。
卫七爷也忍不住开心地和他们唱歌起来了,唱了三句之后,就对我说:“小南,你怎么不唱呀?”
我说我不会唱。
卫七爷说没事,你随便唱几句吧,就图个热闹。
于是我放开嗓子模仿他们的音调唱起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我全唱跑调了,所有人都停下来,听我唱完之后,就站在田里面哈哈大笑。我脸烧了起来,恨不得钻进水田里不吭声了。
田里面欢乐的气氛就消去了我们之间的隔阂,我想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感觉似乎就是在形容这个地方,除了没有桃花之外,人情世故倒是相似极了。当时我们入住卫七爷家中的时候,就说要给他钱付房租,但是他说这个地方是不用钱的,而且这里人的家都没有锁,就和桃花源记形容的一样,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忽然,我脚肚子一痛,似乎是被什么咬到了。我跳上岸去,看见一条软体动物死死地黏在我的脚肚子之上。
“小南,怎么啦?”卫七爷担忧地赶过来问。
我说没事,被蚂蟥叮了。
这蚂蟥,在田里有得多了去,小时候我帮我爸妈干活,没少被叮。我一下子就把蚂蟥揪下来,扔回了田里面去。低头一看,脚肚子上一个豆大的小口子,不停地朝外面涌着鲜血。
我就坐在田坎上止血,卫七爷走过来,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说:“小南你是个善良的孩子呀。”
我一愣:“干嘛这么说?”
卫七爷在我身边坐下,说:“外面的人也来过,但是他们的心没有你这么善,碰上蚊子就要拍死,要是碰上蚂蟥,肯定是要捏死的。”
我哈哈一笑,说:“说不定我下辈子会转世成一条蚂蟥呢?所以我这么早地残杀同类做什么?下辈子见到同类,那还不得被同类欺负死?”
卫七爷听了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我们在田坎上坐了一会儿,我血也止住了,我趁机问卫七爷:“七爷,你真的不认识我师姐拿给你看的照片上的人?”
卫七爷笑呵呵地摇头说:“真不认识。”
“不是骗我吧?”我问。
卫七爷摇摇头。
我说:“你们这里这里的人应该是不会出去的,所以有人走出去的话,你们应该是知道的呀!这例子不多,很特殊,你应该是知道的。”
卫七爷摇摇头,说:“小南,你这就错啦。我们这里的人,每年都有人离开。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头。
卫七爷说:“因为未知的,才令人感到好奇,才会令人心生向往,才会令人想要离开,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