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失了很久,迷失在这座钢铁森林里。
自己犹如沙漠里一步一匐的苦行僧,渴望获得甘甜的泉水。
可是,我只是一名loser,一名在强烈的阳光下,无法抬头的loser。
四周商铺明亮的玻璃,映出我皱巴巴的西装,和颓废的身影,脚底踏着连擦鞋匠也忍不住皱眉的皮鞋。
但我手中依然握着自己的简历,那一份自己曾经为之骄傲的荣誉,它已经过许多人的手,经过许多人的手后,又回到我的身边。
我就这样走着,走在呆了近三个月的城市街道上,记得开始时自己是多么意气风发的向父母保证,不混出人样,不会见他们,那时他们欣慰的笑声从听筒传来,我完全可以想象出他们舒展着脸上的皱纹,发自内心的笑容。
可这些都变成泡影了,变成在烈日里无法长存的泡沫,噗一声,就那么消散。
走得累了,我好想停下来休息,劣质皮鞋不停地硌着脚板,西装里的衬衫早已被汗水打湿,嘴唇干涩的发苦。
可这里没有长椅,每一个行人们的脸上都只能看见欢笑,不知疲倦的逛着。
好累,或许只有我自己一人觉得累吧,我想着,可为什么只有我一人觉得累?
不是这样的,我记得不是这样,以前怎么没有过累的感觉,那是多久前的事情?
我不再顾虑着自己最后的尊严,在一家商场门边角落的台阶坐下,背后有空调的冷气传来,我终于觉得舒了一口气,尽管旁边都是些毫无形象的农民工,他们或吆五喝六地打着纸牌,或吧嗒吧嗒地抽着烟,聊着天。
很庆幸商场的老板没将他们撵走,不然我也无法找到休息的地方。
可他们即使和我身在同一处境,甚至略有不如,可到底还是不一样,因为他们也没有累的感觉,他们依然自得其乐的笑着。
我抱着双腿,将脸埋在膝盖里。这样就没人看的见我了,我想,尽管这个城市里根本不会有认识我的人,但心中的羞辱感阻止着我将狼狈的身影暴露在阳光下。
我开始胡思乱想,因为这是忘记疲惫最好也最廉价的办法。
我想,为什么以前没有这么累的感觉?那时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呢?
我想到了自己学生时代的事,也忆起了童年的过往,连小时候的相片都浮现在脑海,我认真思考着。
好多好多开心的事,那个时候真是无忧无虑啊,我彻底将自己投入回忆的长河,抛开了如今的窘境。
这些梦境一般的景象,被一阵嗒嗒的高跟鞋底碰撞地板的声音给打碎。
“嗒嗒”声似乎从商场里出来,我闭上眼睛倾听,“嗒嗒”声越靠越近,近得似乎停在了我的脚尖前,但我不认为声音的主人会为一位像乞丐一样的路人停留,只是希望它赶快离开,不要打扰我。
“嗒嗒”声的确在我跟前停了一会,难道这里有人认得我?我不由的将自己的头埋得更深。
本来身上一直被烈日覆盖的面积出现了一点阴凉,我脑中勾画出这样一副图案:一位脚穿高跟鞋的女郎,对着街边破破烂烂的loser产生了兴趣,然后直直的盯着他。
但不等我继续幻想,我与某个她发生了些什么浪漫又传奇的故事时,“嗒嗒”声又自顾自的离去。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有着幼稚的期盼,但理智告诉这才是真实的情况,可我还是忍不住抬起了头。
我抬起了头,却看见自己脚边放着一杯奶茶。
那是家喻户晓的“优乐美”,因为它的台词,曾经被许多情侣们捧在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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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例外,我也和某个人一起用双手捧过它。
我在回忆里翻出它,那是高中时的事,那是冰天雪地的日子。
在我的家乡,那年的情人节下了好大一场雪,大得我无法形容,一眼看去,无论什么方位全是雪花飘下的景象,我和她时而用手接住,时而互相朝对方脸上吹去。
她头上戴着白色的绒线帽,还缠着一条红色的围巾,手套是连着线的卡通玩偶。
而我,只需要一件又酷又宽大的风衣即可。
“你穿这么点不冷么?”她一边哈着气一边说。
“冷什么啊,就这点温度。”我用满不在乎的口气回答。
“呵。”她笑的咪起了眼睛。
我拉着她的手,放进我风衣的口袋,说:“情人节不去看电影做什么?”
“随你便吧。”
可电影院不随我便,当时咱真想砸了他的招牌!
“什么!没有位置?我们这么早来,你告诉我没有位置?”我非常恼火,难得和小桑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就这么泡汤了?
售票员只是用她公式化的笑脸不断的向我道着歉,最后小桑还是拉着我离开了。
这么冷的天,难道真就只能在外面吹着冷风。
“阿嚏!”
“你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这点小风,会,会,阿嚏!”
“看吧,我叫你多穿点,你不听。”
“没什么,可是咱们的第一次情人节却泡汤了。”
“没什么,情人节嘛,只要有你就行了。”小桑安慰我。
虽然小桑说服了我和她一起去公园看雪,可我还是对没去成电影院而忿忿不平。
公园里即使下着雪依然有着很多人,而且成双成对,看着和我们同样遭遇的情侣,我才真正释怀。
说实话,公园没什么好瞧,池塘已经结冰了,树梢也堆满了积雪,有人靠在树旁,不注意就会被雪盖一脸,我大声的笑着那对苦命的鸳鸯,小桑虽然也在笑,可还是拉着我的衣角,叫我小声点,别被人家听到。
快乐的时光总感觉被偷走一样,下雪天暗得比平常都早些,而不知从哪里来的风不断的钻入我的风衣。
“阿嚏!”
“你可是打的第十七个了哦。”小桑扳着指头数到。
“有这么多,多,阿嚏!……吗?”
“十八个。”小桑认真的说,“你在这等我一会。”
“好。”
我在原地疑惑的等了几分钟,小桑才终于回来,手里拿着一杯奶茶,递给我说:“喏,捂着吧。”
我看着奶茶上“优乐美”三个字,好笑的说:“我是你的什么?”
“你是我的优乐美啊。”小桑俏皮地眨一下眼睛。
“这样你就可以把我捧在手心里了吗?”我高兴的说。
“这样,我喝完就可以把你扔掉了。”刚说完,小桑噗嗤一声就笑了,空中的雪花被她的笑声冲散,划出漫无规矩的轨迹。
这样,我和小桑在公园里待了很久,可我没按她说的用手捂着,我叫她自己捧着奶茶,像捧着我一样,而我的手捧住她的脸,将她凉凉的额头静静地贴在我温润的嘴唇上,背后传来轻微的“轰轰”声,那是别人的烟花在尽情绽放。
“真美。”小桑抬起头说。
“是啊。”
回忆到这就戛然而止了,因为我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嗒嗒”声的主人是谁?
我将奶茶从地上捡起,放在怀里,站了起来,目光不停的扫向人群,终于,我找到了那一位“嗒嗒”声的主人,然后疾步跑去。
这一刻,我不再理会自己身上穿的是破旧的西装,还是酷炫的风衣,不再理会劣质的皮鞋是多么硌脚,不再理会世人鄙夷的目光。
我穿过一个又一个行人,在红灯只有五秒钟的时候追上了她。
我看着这张脸,熟悉中带着陌生,而我的心情,紧张中带着惶恐,我开口说:“小桑?”
“先生,你认错人了吧。”她如以前一样笑着眯起眼睛。
“是啊,我认错人了。”我呆呆地回答。
绿灯亮了,她礼貌的对我说:“那么,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投入人群中,消失在我眼前。
我看着依然冰冷的建筑,迎着同样刺目的阳光,在心里对她说:祝愿你的故事能够幸福美满,尽管那里面没有我。
ps:偷懒就召唤番外君,稚嫩的林木在高中写的小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