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搁在以往,花颂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钟玄明了。
过去朝歌也曾和她说过,这钟玄明死了三位夫人了,都是难产而死,克妻克子。
不仅如此,还常流于烟花之地,府里不知道养了多少小妾。
朝歌还曾说他因为太过风流,身上还染了隐疾,离近一点都会过给人。
后来她也略略的打探过钟公子的事情。
除了死过三位夫人外,倒并没有旁的风评。
钟公子这个人在外面还是很注重自己的名声的。
至于朝歌说的那些病,更不可能。
真得了那种病,钟公子还能潇洒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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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颂也心知肚明,出了她与韩公子的那档子事后,往后很难在广陵嫁得好。
她现在也真觉得,以着自个的身世,与钟玄明就是天造地设。
他死过三任夫人,克妻克子。
她跟过韩公子,她父母双亡,她不怕他克妻克子。
还不知道谁比谁命硬呢。
晚上的时候,伺候在沈老夫人跟前,花颂和老太太说:“今天外出招生,遇着了钟大人,他和我说……”
花颂欲言又止,微有羞赧。
这钟公子沈老夫人知道,问她:“他说什么了?”
“他说,与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沈老夫人默了一会。
这钟公子娶过几房夫人了。
如果搁在以往,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花颂嫁过去的。
现在听花颂这般说,她大概也明白了些这姑娘的心思。
沈老夫人琢磨了一会,道:“我可听说,他克妻。”
花颂淡淡一笑,道:“我命硬。”
她父母双亡,她依旧活着。
她觉得自己确实是命够硬的了。
沈老夫人又说:“我听说,他把那个承恩买了去,在他身边当奴才。”
花颂道:“祖母也说了,不过是个奴才。”
她事实上之前也有看见过沈承恩,她丝毫没把这个庶子放在眼里。
沈老夫人颔首,道:“既然钟公子与你有意,我明个就请个媒人,到钟家去把这亲事提了。”
花颂说谢谢外祖母。
沈老夫人觉得现在的沈家不比以往,如果沈家派人前去提亲,钟家的人没有道理不答应的。
那钟公子,搁在以往,她也不是很喜欢的。
总觉得不是个正常的公子。
问题是现在的花颂也不是以往那等清清白白的小姑娘了,她曾跟了韩公子。
思来想去,沈老夫人也觉得,花颂若是能与这钟公子结成百年之好,也不亏。
再则,与其把花颂远嫁,不如就放在自己身边,嫁到钟家也不错。
沈老夫人打定了主意后,第二天就请了个媒人过来,把自己的意思一说,就让媒人去钟家提亲了。
钟夫人没敢把话说死,只说等她家大人回来商量过后,再给她回话。
晚上钟都尉从军营回来听说这事后,还挺满意的,答应了。
钟夫人还有几分嫌弃的说:“这花颂当初是跟过韩公子的人。”
钟都尉想得挺开的,说:“这有什么关系呀,韩公子现在不是已经没了吗?再说了,那小子还娶个好几房夫人,全都死了呢,他还克妻呢,现在有人肯嫁他,你就偷着乐吧。”
为了不让沈家等急了,赶紧派人把话传了过去,同意这门婚事了。
钟夫人无话可说。
等钟公子晚上回府听说这事后,气得去找他爹理论。
钟太青朝他吼:“你小子有什么好不满意的,你已经克死了三房媳妇了,现在有姑娘肯嫁你,你就偷着乐吧。”
钟玄明被吼得一噎。
他爹又说:“我瞧这姑娘命也挺硬的,父母双亡,就她一个人活着,这么说起来,你们两个倒也挺般配的,你现在就需要这么个命硬的媳妇,等择一吉日,赶紧把这亲事给办了,也好早点为我们钟家开枝散叶,这香火要是断在你手里了,你就是咱钟家的罪人了。”
都克死三房媳妇,还都是在生产的事情克死的。
这命该多硬啊!
钟太青也头疼得很。
可钟玄明是他的嫡长子啊!
他必须娶一命硬的媳妇,为钟家传宗接代。
他觉得这花颂合适得很。
当天晚上,媒人就去了沈家,把钟家的意思传达了。
沈老夫人甚是高兴。
这事敲定了,就派人批了两人的八字,这八字一批,还真的是合适得不能再合适。
后面就走了三书六礼的流程。
因为敲定了与钟公子的婚事,花颂便不想再搞招生的事情了,推辞着说身体不适,不去了。
她将来是要嫁到钟府做少夫人的人,抛头露面的搞什么招生,岂不是让人笑话了去?
等她嫁给了钟公子,她再也不是沈府的表小姐,而是钟府的钟夫人,身份也尊贵着呢。
花颂不肯去干招生的事,这事就又落在了卫珍的身上,由她自个去干了。
听雨阁。
闲来无事,朝歌坐在案前托腮。
她在想花颂的事情。
兜兜转转一圈,这花颂怎么就又嫁给了钟玄明?
嫁就嫁吧,她倒也不担心花颂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最多就是和前世一般,嫁给钟玄明,一胎生两,看起来风光无限。
前一世,她的确以为花颂过得风光无限。
现在看来,其实不然。
钟玄明这个不要脸的,男女通吃。
或者说,娶个女人回府,不过是为了为他钟家开枝散叶,或掩人耳目。
她自我安慰了一会,可前世的事在她这里又重来一回,心里总归还是不安的。
她当初费尽心机要阻止花颂和钟玄明在一起的,本以为他们之间再无可能的了。
她正琢磨着这事,奴婢过来禀报说,表小姐来了。
朝歌也就请她进来了。
因为敲定了和钟公子的事情,花颂整个人的精神气就显得不一样了。
有几分的得意。
她微笑着走进来,行了一礼,道:“妹妹今天没跟着一起招生吗?”
朝歌淡淡的扫她一眼,说:“倒是没想到,这兜兜转转一圈,表姐还是嫁给了自己最厌恶的人。”
当初她对钟玄明确实是厌恶。
总觉得他一个娶了三房夫人的人是配不上她的。
花颂也就笑着坐下来说:“世事无常,人总是会变的,朝歌,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朝歌也就颔首,让她说。
花颂说:“我见过夕歌了。”
朝歌倒也不意外她会这么说。
花颂说:“她想利用我杀你。”
这件事情本不想提的,怕说了朝歌也不会完全相信她。
现在她就要成为钟家的夫人了,想一想,这事还是要告诉朝歌的,她想要重新树立在沈朝歌心中的地位,取得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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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她信不信,就看沈朝歌如何个想法了。
花颂说:“这样一个人留着她,早晚是祸患,如果你想除掉她,我有办法把她引出来。”
朝歌冷笑,道:“想借刀杀人?”
借她之手,杀了夕歌。
夕歌母女之前可是有绑过她的,企图把她卖了。
她的确有理由报复过去。
花颂苦笑一声。
果然是不该说的。
朝歌根本就不会相信她,只会以为她想趁机利用她。
好一个借刀杀人。
她倒并无此想法,她只是想取得她的信任罢了。
朝歌忽然问她:“表姐真的不介意嫁给一个断袖之人?”
花颂淡淡一笑,道:“我知道表妹心里一直不大能原谅我,但也大可不必如此毁谤钟公子。”
朝歌嘲笑道:“表姐也大可不必自欺欺人。”
她虽然确实有心想要拆毁这桩姻缘,说的也是实话。
那钟玄明男女通吃。
花颂脸色微微沉了沉,到底还是年轻,表情上总是绷不住。
正在那时,红蓉高高兴兴的领了沈朦进来。
沈朦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礼,唤了句:七小姐。
经过一再教导,学习,这三个字他已经可以唤得清晰了。
朝歌也就笑着说:“看来蓉蓉没少下功夫。”
花颂见朝歌不想搭理她了,干着也也尴尬,她日后是钟少夫人,也不愿意一直看有歌的脸色,就退下。
她也略略的听过一些,七小姐买了一个狼孩回来。
这模样倒是精致得很。
怎么什么好东西都让朝歌得了去,她怎么就这般的好命。
里面传来欢声笑语声。
沈朦看见桌上有许多的水果点心,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朝歌便笑说:“沈朦,过来吃。”
来到沈府的这两日,他吃过这辈子都没有吃过的美食。
每一个人待他都很友善,与他笑脸相向。
不像在地下场,那些人从来都是饿到他发昏才肯给他一点点吃的。
一得着沈朝歌友善的话语,他立刻坐了下来,拿了点心猛吃起来。
红蓉在一旁直喊:“朦朦,你慢点,慢点吃,注意形象注意形象,没有人和你抢的。”
他这形象哪是一两天的功夫就能改变得了的。
一不注意,一不提醒,形象全无。
吃得满嘴都是渣子。
沈朝歌瞧他跟个孩子似的狼吞虎咽,一方面觉得好笑,一方面又觉得心疼。
她说:“沈朦,等明个,你陪我去一趟地下场。”
正吃着的沈朦面上一僵,有几分惶恐:“七小姐,不要……把我……送走。”
朝歌柔声说:“沈朦你不要怕,我不是把你送走,是让你陪我再走一趟,明个不论我去哪里,你都要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你要保护我,不能让坏人欺负了,明白?”
沈朦说:我明,白了。
只要不是把他送走,他就放心了。
朝歌起了身,取了一样东西过来,展开,是一个人的画像。
一张纸上,画了两个人,一女子,一公子。
这是凌陌花和阿槿。
她拿给沈朦看,和他说:“你把这两个人的模样记住,他们实在是一个人,有时候会扮作女子,有时候又会扮作男子。”
沈朦仔细的看朝歌给他的画像,说:我记,住了。
朝歌又交代他说:“日后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看见了他,就把他给我抓起来,但不可害他性命。”
沈朦说:我知,道了。
朝歌满意的拍拍他的肩膀,说:“阿朦聪明得很呢,这人话一学就会。”
沈朦咧嘴笑。
红蓉邀功:“是我教得好。”
朝歌便笑着连她一块夸了。
之所以生出又要去地下场的心思,实在是因为这凌陌花太过嚣张了。
她一早醒来,床头上又多了一块绣有木槿花的手帕。
凌陌花这是在挑衅她,告诉她说,他可以在沈府来去无踪。
霁月人不在府上,这事她也就放在心里了,没惊动任何人。
怕吓着了家里人。
告诉锦言锦语他们也是没用的,以他们的本事,拿不住这凌陌花。
既然凌陌花来挑衅她,她非要把他老窝找出来。
如果能把他给捉住是最好不过了,再也不用担心他会对霁月不利。
七姑娘心里自有自己的如意算盘。
次日,她就带了沈朦前去了,一块过去的还有锦言。
她没带锦语,因为他居然在地下场这事上不说实话。
她一描述,人家卫珍锦言都知道地下场一事,偏他假装不知,不告诉她真话。
不和她说实话,那就是没和她一条心,暂时不用。
锦语眼睁睁的看着她带人一块离去,百思不得其解。
论关系,锦言肯定不如她与七小姐的关系亲啊!
凭什么七小姐不带她去,反而带锦言去?
锦语满心不高兴。
七小姐那时也就带了人去了地下场。
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热闹,非凡。
朝歌拿了画像一边走,一边询问路边的人,有没有见过画像上的人。
她想着,只要凌陌花人住在这里,总会有人见过他的。
再则,如果凌陌花发现她在这儿寻她,说不定会就此现身的。
她就是要以自己为诱饵,把凌陌花引出来。
也只有把他给捉住,她才能安心。
一路问下来,倒也没问出什么结果。
那凌陌花行事向来诡异,来去无踪的,即使是出入,也从不以真面示人,想要在这里打探到他的真容,也是不容易的。
毫无收获。
回去的时候为了奖励沈朦,朝歌又给他置办了两身新衣裳。
沈朦虽是狼孩,但模样清秀俊美,漂亮的衣裳往身上一穿,那当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了。
由于是狼孩,沈朦也是不会骑马的,来来回回,锦言骑马,朝歌坐马车,他只能一双脚跟着马车快跑,却也丝毫不落马后。
朝歌偶尔掀了布帘看他一眼,琢磨着回头让锦言教他骑马吧?
虽然能跑,总觉得让他一直这般跑着,太委屈他了。
他应该骑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