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弥漫着冷清光辉的玉石,游走在夜幕之中,普照万物。
行云院中的烛火还亮着。
洗漱过后的少年盘膝坐在书桌前,墨黑长发随着他一袭蓝袍散开,烛火映在他的脸庞上,无与伦比的美。
他静静的翻阅着手中的书,时尔会在书上作些记号,批阅。
“大哥,大哥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
人还未到,声已入耳。
清脆又甜美,就像她身上时常发出来的银铃铛,悦耳。
她今天当真如换了个人儿般,从里到外都变了。
他还坐着看书,她从身边的奴婢手中接过食盒,又让自己的奴婢退了下去后,这才拿着食盒走到他面前来跪坐下来。
“大哥,你尝尝看,好不好吃?若是你觉得不可口,我再换。”
她把带来的燕窝,点心都拿了出来,摆在他面前。
还有茶,她特意给他带了自己常喝的碧螺春。
他目光清凉,冷漠的扫在她脸上。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她一直都是一个漂亮的可人儿。
又漂亮又恶毒还又蠢笨,上天还真是不偏待人。
他微微移开目光,声音冷淡:“你想干什么?”
她讪讪的说:“大哥,兄友妹恭不好吗?”
兄友妹恭,可真是个不好听的笑话。
她忽然伸手,一把握住了他的双手,满脸忏悔:“大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你就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捉弄你,再也不欺负你了。”
说得那是一个情真意切,好似下一刻就能哭出来。
他试图挣开自己的手,她抓得越发的紧了,又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在这个家里,我护着你,你就是咱们沈家的老大,你横着走都可以的。”
那小手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竟是又嫩又滑又柔软,被她一碰,周身像让人点了一把火。
她究竟知不知道男女六岁不同席,七岁不同堂。
他冷言冷语讽刺一句:“从树上摔下来,反把你脑子摔糊了?”
她一脸追悔莫及,连连点头,又摇头。
“实不相瞒,那一摔之后,我昏睡了两个时辰,魂游向外,遇到一高人指点,醒来之后我便醍醐灌顶,想到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大没小,轻慢了长兄,追悔莫及,还请大哥接受我真情实意的道谦,我一定痛改前非。”
重新做人,重新开始。
他薄唇轻启,冷意减了几分:“先把手放开。”
她慢慢松了手,忽然有几分好奇:“大哥,你手上长茧了哩,我明天给你带些护手膏,你涂一涂吧,你看你手还是挺好看哩,一定要好好保养。”
霁月真的长了一双好手,茧都掩饰不住的美。
一如他的脸,即使是处在这一方角落,是沈家的养子,也遮不住他的光芒万丈。
她一直都知道霁月是一个长得极好的人,整个广陵郡没比他更好的。
他虽生得极为俊美,学问也好,由于是养子的身份,终究是得不到家人的关爱,日常无人问津,除了逢年过节,他也鲜少主动出现在人前。
还记得当年她和霁月结下梁子,是在她七八岁那些年。
过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来给祖母问安,霁月也过来了。
她被他身上的光芒吸引,觉得大哥长得可真好看,沈府中无论是姑娘还是公子,都不及大哥好看。
那时的霁月也正处于舞勺之年。
她便主动和他说话,可他却冷淡得很哩,一下子就伤了她的面子,这面子一伤,就是一辈子。
就是她那一辈子很短。
现在霁月都17岁了,家人至今还未曾与他说亲。
人家像他这般年纪,亲事已早早定下了。
当然,未来权倾朝野的太尉大人,可不是这广陵郡内的女子能够高攀得上的。
他本非池中之物,是她有眼无珠了。
她面带微笑,如同一个老母亲,盯着自己英俊的儿子,幻想着他的锦绣前程。
“……”
霁月拧眉,被她以这样诡异的表情盯在身上,非常不适。
她又笑眯眯的拿起燕窝。
“大哥,趁热喝。”
他未动。
“你放心,没毒的。”她拿起勺子喝了一小口,证明是干净的。
“出去吧。”冷淡没有减少一分。
“那我明天再来看你哦,你还想吃什么?我明天带给你。”
“出去。”她现在的乖巧讨好的样子让他周身不适。
她也没指望只送一碗燕窝就能打动霁月的心,毕竟是被自己欺凌了好多年的人。
朝歌站了起来,走了。
霁月垂眸,看着桌上摆着的食物,他打了个响指,吩咐:“把东西都撤了。”
“是。”暗中的锦言走了出来,端起燕窝。
“慢着。”他忽然又阻止,锦言疑惑:“公子?”
“下去吧。”
“……”锦言应了声,疑惑的隐去。
七姑娘今个已经够诡异的了,送这么多吃的过来,还主动示好。
没想到公子更诡异,竟还真吃开了。
燕窝已微凉,他端起,拿起勺子轻轻尝了一口。
且看看吧,她还能折腾个花出来?
一个小丫头骗子,他也没放在眼里。
掉在那么冷的水里,他见死不救,她既不去告状也不哇哇哭,反而又过来示好了。
看她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似的,莫名有种见了鬼的感觉。
~
夜色微凉,天上那轮圆盘依旧高高悬起。
她走它也走,她停它也停。
在观云阁之外,朝歌顿足。
这是六姐姐晚歌的院宇。
沈府家大业大,日常生活极为奢侈。
每位小姐到了10岁以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院宇。
她信步走了过去,让奴婢通报一声。
前一世,她与晚歌的关系并不融洽。
确切的说,除了夕歌、花颂外,她与旁的姐妹关系都不融洽。
晚歌是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她温和柔顺,婉约有度,由于母亲去世得早,这个明明才只大她一岁的姐姐,却像个老母亲一样凡事为她亲力亲为,但却是吃力不讨好,分外惹她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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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歌进府之后,她处处针对夕歌,这也让她这个做妹妹的分外恼火,不肯与她亲近。
晚歌的针锋相对挡了那对母女的路,这母女俩一合计,便上演了一出戏码,制造了一出家里长工与晚歌私通的假象,本来晚歌幼时便有定下一门不错的亲事的,两家门户相当,那边一听说便立刻急着退了婚,这事闹得那是一个满城风雨。
晚歌羞愤之余,竟是一袭白绫自缢了。
真相是,并非晚歌想要自缢,晚歌向来是一个有主意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自缢。
她是被夕歌母女设计成自缢的假象,被这对母女杀死的。
晚歌死的时候,14岁。
这一切的真相,若非后来夕歌亲口所言,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晚歌竟是她杀。
她把这一桩桩人命当成她炫耀的资本。
~
知道她过来了,倚在桌前看书的晚歌示意她坐下。
之前朝歌的婢女已过来通报了,说她已醒了过来,先去给老夫人问安了。
她无恙,她这个当姐姐的也就放心了。
朝歌在她面前跪坐下来,目光落在她脸上,慢慢压下心里的情绪。
再次看见晚歌,有激动,有难过,也有痛苦。
是她没有保护好晚歌,是她引狼入室,赔上了沈家的所有。
“怎么了?”被她默默的盯着,晚歌有些疑惑。
她今天过分安静了,朝歌不是能静下来的人。
朝歌眉眼间忽然染上笑,她说:“六姐姐你可真美,美得像幅画,不,像天上的月亮。”
她不爱读书,无法用诗歌来形容她。
“……”晚歌表情没多大变动。
她是一个喜怒不于形色的姑娘,不像她大大咧咧,什么都搁在脸上。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从她嘴里听出赞美她的话。
她立刻跟个老夫子一样耐心教导:“这就是不读书的坏处,如果你多读点书,你就可以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她嘀咕:“咱们不是北方人吧?”
“……”无语。
“六姐姐你要是和大哥聊一聊,一准有许多说不完的话题。”
毕竟都是读书人,也都爱读书。
忽然提了大哥,晚歌疑惑,她不是不喜欢大哥的吗?
“霁月?你还是少去惹他吧,他可不是你能欺负的。”晚歌如老母亲般语重心长。
那个人虽是养子,她却看得出来,可不是好惹的。
朝歌辩解:“没有,我没惹他。”
她见晚歌的书案很漂亮,十方宝砚,各色的笔筒,应有尽有,便拿了宝砚看了看。
好像霁月的书案很简单哩。
霁月那么喜欢读书,就投其所好,送他些宝砚吧。
“姐姐,这个宝砚挺漂亮的,很贵的吧。”
沈家就没有便宜的东西。
晚歌见她对宝砚爱不释手,心下欢喜,只当她是突然想读书写字了,便趁热打铁。
“这些宝砚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那我先把这个拿走了。”
明天暂且先送与霁月用用,等她出门了,再送他更好的。
“这些书,你也拿去看看,不懂就来问我。”
“好。”她照单全收了。
前一世晚歌就会她的读书操碎了心,死都没看到她的转变,反而与她这个姐姐越发的疏远。
她自缢,她也仅是难过了一段时间,因为有夕歌、花颂的陪伴,她渐渐把这个过世的姐姐遗忘了。
同是一母所生,两个人的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哩。
她不能再让晚歌为她操这么多心了。
这一世,就让她来为晚歌操一回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