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如火,毒辣辣地照耀在沙地上,茫茫沙地,犹如一个巨大的火炉,空气异常干燥,仿佛是非要把人烤焦不可,连风中弥漫的,吹拂的都是热浪。
这是极漠之西独有的地理,独有的气候使然,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地方,却有一人一骑,快马加鞭的狂奔,全然不顾如火的骄阳。
马上的骑士,早已是汗流浃背,毒辣的阳光,早已让这精悍的骑士饥渴难耐,即便如此,骑士依然忘我的赶路,把这滚滚热浪,当成和风细雨的凉爽日子来享受。
疲惫不堪的骑士,强打精神,催促着的伙伴,飞速地前行,一人一骑穿过茫茫沙地,又是一片望不见尽头的沙地,沙地,热浪,骄阳,吞噬着沿途的生灵。
从何而来的人?又要到何处而去?何以非要如此马不停蹄的赶路呢?
红红地落日,落日的余晖,映红了广阔的大地,金黄色的夕阳,多美丽的时光,这个时候,正是万鸟归巢,忙碌一天的人们,人人回家吃晚饭的时刻。
一缕残阳的余光,照射在墙头,墙头上林立整齐的士兵,依然保持着惯有的姿态,直挺挺的站立,双眼目不斜视,美丽的夕阳,这种残败的美,丝毫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生活在这荒漠的地方,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见他如此美丽的景色,大概是见得多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一个人从小到大时常见到,再美好的事物,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了。
残阳落幕,远方的沙地上,慢慢的出现一个黑点,黑黑的点,比一颗豆子也大不了多少,这个点逐渐变大,越来越近,也越变越大。
直到它的轮廓现行,城头上的士兵,终于可以确定,那个黑黑的圆点,原来是一匹马,有一匹马朝城市奔来,这是多么奇怪的一幕,有谁见过,落日余晖后这样的马呢。
更近,近得可以完全看得看清楚了,才发现马背上还有一个人,一个趴在马背上的人,马背上的骑士,穿着与本地人有些差别,一看便知,是来自中部地带的人。
风起,卷起无数的沙尘,迷离了人们的视线,使得这一人一骑,看起来颇为神秘,终于在最后一刻,城门关上之前,入了城,一入城门,厚重的城门,便紧紧地扣在了一起。
呼啦啦,齐刷刷的士兵,把这来历奇特的人马,紧紧地包围起来,一个大大的圆,长长地枪尖,直指骑士,匍匐在马背上的骑士,艰难的睁开双眼,那是多么的困难啊。
“我有紧要事,要见王爷”,骑士断断续续的说了这么句话,刚一说完,便晕了过去。
夜风呼啸,仿佛是要把人世间,一切的哀愁统统吹散,却未曾想到,呼呼的风声,反而勾起了人无限的忧愁,说不尽的辛酸,道不明的痛。
在这荒凉之地,却有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美酒佳肴,绫罗绸缎,娇滴滴的美人,应有尽有,享之不尽,什么都不缺,凡是世间所能有的一切,人所能享受的一切,都不缺少。
镇守一方,拥兵无数,权势滔天,世间所能有的,他全都拥有,可是,他却不快乐,近三十年来,每天过的都是这般生活,享尽世间荣华富贵的他,从未真正快乐过。
这里的主人,便是盛天帝国,四大王爷之一的安西王,安西王年五十有余,依然精神健硕,精力超人一等,可是,他却懒得做任何事,任何的事情都不愿意做。
享受,无论他愿不愿意,他每天都还在享受,可是,却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让他感到高兴,感到兴奋的事情,世间,似乎没有一件事情能够打动他的心。
他的心麻木了,曾几何时,他本不是这样的人,曾几何时,那是多遥远的一段时光,那是多美好的时日,只可惜,曾经沧海难为水,那样的时光不复存在了。
多年未曾激动的王爷,今夜却一反常态,激动得无法形容,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王爷见了一个人,一个傍晚时分才到此的人,可他却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激动。
王爷和这个人总共还没说到三句话,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又昏迷不醒了,他激动,是因为这个人给了他一封信,轻飘飘的一封信,到了王爷的手中,却比千斤还要沉,还要重。
拿着信的王爷,双手都因为激动,而变得颤抖,好几次,王爷都将拆未拆,这到底是封什么样的来信,让见惯各种大场面的王爷,变得如此脆弱,这般不堪。
王府上上下下上千号的人,一个人也不知道,王爷是整个王府的中心,王爷皱皱眉,底下的人都要忐忑半天,这种失态,已经牵动了整个王府人的心。
正因为不知道,不明所以,王府的人才在猜测中,坐立难安,一丝声音都不敢发出,都害怕弄出一点点的声音来,打扰了王爷的情绪,引发王爷大动肝火。
安西王并不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可有权势在手,还是小心一点的好,谁也保不准,王爷这么激动,还能否保持往日的好脾气。
这封神秘的来信,里面到底说了什么,只有王爷一个人知晓,王爷看完这封信后,之前忐忑不安的神情消失了,取而代之是高兴,由衷的高兴,抑制不住的兴奋。
王爷一高兴,底下的人立马也个个眉开眼笑,好像他们也有重大的、值得高兴的事发生,王爷高兴,大家也跟着受益,他们的快乐与否,全取决于王爷的心情。
“开宴席,本王要喝个通宵”,安西王看完信后,兴高采烈地说了这句话。
王府立刻又忙开了,众多的人立即行动起来,王爷有令,而且还是兴奋之时的命令,人人精神倍增,王爷高兴,他们也就无需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
大醉,不单王爷如此,整个王府,除了值勤的卫兵,所有的人全都醉得一塌糊涂,不醒人事,通宵达旦,欢乐的嘈杂声,争吵声,从未间断过,从未有个片刻的停歇。
清晨,火红的阳光照耀,柔和的光线,格外的温柔,阳光普照沙地,一天又开始了,整个王府的人,依然还在呼呼大睡之中,昨夜的酩酊大醉,一时还无法清醒过来。
茫茫沙地,不知何处是,何处是终点,连绵不绝的绵延,一直向着远方,绵延到远方。
茫茫沙地上,漫天的风沙,一道风沙卷起的沙幕,飞快地朝前移动,其后,沙幕更是急速的迫近,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
沙地,艳阳天,风急,风沙漫天舞,一队人马风驰电掣的飞奔而去,精湛的驭马之术,挺直的腰板,冷漠无表情的面孔,腰间佩戴着莹白的弯刀,马背上别着莹白色的长枪,整齐的队伍,即便在风沙之中,也丝毫不见凌乱。
飞驰的马队,一派肃杀之气,凛然的杀气,无论什么人,一看便知道,这不是一般的马队,而是久经训练,身怀绝技的高手,这些人,更是高手中的高手,精英中的精英。
&&&&&&&&&&江湖中的消息传播得很快,不知何时起,江湖中流传开来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广为流传,令人难辨其真伪,这件事情,和伊欢有莫大的关系。
江湖中人不知其真伪,不知道传言中所说的,伊欢是龙御天的徒弟,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无论真假如何,人们却怎么也无法,把伊欢这个武林公敌,当成是自己的同类。
师傅是享誉军界,武林的一代奇人,徒弟却成了武林中人人唾弃的恶徒,之间的反差,的确难以令人接受,但是,这也并非毫无可能。
对于这个消息,武林中人无法不去正视,伊欢的武功深不可测,倒的确很可能是龙御天的徒弟,这样一个强横到极点的高手,要与武林为敌,很多人都扼腕叹息。
因为这样,很多江湖好汉,齐聚鹤亭山庄,一起商讨对策,上次的事件,引起人重视的程度比较低,这一次,时势逆转,关注的人越来越多,来到鹤亭山庄的人,更是高手如云。
原本的鹤亭山庄,没有鹤,只有梅花,当江湖人重到此地,却发现鹤亭山庄,随处可见的都是白鹤,淡淡的梅花芳香没有了,取而代之的白鹤,同样引发好奇。
鹤亭山庄庄主云鹤亭,以自己的独门绝技,惨败在伊欢的手中,这并未降低他的声望,江湖中人依然尊敬他,这也是一件怪事,原本该是声明坠落的人,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这也许就是因为,伊欢是武林公敌,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而云鹤亭则是人人尊敬的大英雄。
有了上次失败的教训,云鹤亭变得更加的低调,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江湖中人失去了云鹤亭的消息,这一次,他还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人。
云鹤亭的低调,不全是因为败于伊欢之手,而是因为,云鹤亭再做别的事,比伊欢这个麻烦更麻烦的事,追查失踪的少年高手,最近终于有了眉目,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鹤亭山庄人声鼎沸,到处都是群雄的呼喝声,真正安静的地方,只有一个,那里准备进行秘密的协商,能够入主其中的人,都是些声明显赫的武林大亨。
这些人,都是为了匡扶武林正义而来,万马齐喑二十来年的武林,再次燃烧起无限的激情,江湖中的邪恶势力,已经嚣张跋扈,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了。
沉寂,冷却的血液,终于被点燃,热血澎湃,激情如火,很多人满怀热情的投身其中,能为武林大事奔波,很多人都是乐意为之的。
可就在这喧嚣鼎沸的时刻,麻烦有找上了门来,最先发现麻烦的,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他也是无意中发现,鹤亭山庄之外的墙壁上,有一束鲜花。
蔷薇,火红如血,血色的蔷薇,赫然紧贴在墙壁上,最初,这个人也并未觉得奇怪,可他越看,越发现花的魔力,血色蔷薇透着一股奇怪的魔力,令他几乎无法转移视线。
当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鹤亭山庄,把这个发现告诉同伴,同伴却在笑话他的胆小,一个大男人,居然会被一束花朵吓着,也太窝囊了。
不但同伴笑话他,所有听到这话的人,都在嘲笑他,转眼间,这个原本就无足轻重的人,更是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耷拉着脑袋,羞于见人,这个时候,一双温暖的手,搭在他的肩头,这双手很温暖,给人以无限的力量,他抬起头,发现是一个年轻人,一个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年轻人。
一个很年轻的人,腰间配着一把剑,剑被玄色长衫挡住,只露出一段剑柄,认识这个年轻人的人很少,十大青年剑手之中,最为神秘,最不为人所知的人。
排名第三,却无人知其名,依据他剑法如风的风格,便给他取了一个风剑的绰号,剑如风,风剑同疯剑,可他的剑法一点都不疯狂,因此,人们更愿意叫他——剑风。
剑风的武功,绝不会比方不休,彭倩阳低,他们之间并未真正交手,这都是好事之徒,根据他们交手的多寡,与对敌之人的武功高低来排定的。
只有剑风没有嘲笑他,反而给他鼓励,让他带路,去看看这朵奇异的花,这个人得到鼓舞,不在沉默,这个时候,别说是让他带路,即便是要他上刀山,下油锅,趟火海,他也绝不会皱一皱眉的。
江湖人爱凑热闹,很多人都跟在其后,去看看这古怪的蔷薇花,但当一群人来到墙边,却并未发现什么血色蔷薇,墙壁上什么都没有。
讽刺、嘲笑声,再此不断的汇聚,于这个无辜人的头上,这件事被人当成笑话看待,这个人还想辩解,剑风却阻止了他,这个时候,无论如何辩解,也解释不清楚的。
虽然事情并未如愿,剑风却未怪罪与他,这又让他感动莫名,剑风真是个好人,一个少年成名之人,对他这个默默无闻之人,还能如此的包容,这般信任,怎不让他感动莫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