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渐离打开房门,又回到座位上,安安静静地坐着,就像是在等待客人,等待多年未见的朋友,他的剑在手边,每个人的武器都在手边。
有人到了门口,一大票子的人出现,看着大开的房门,微微的愣了一下,接着走进大厅。
为首的两个人,一个把身上的蓑衣轻轻地卸下,平整的放在一边,头上的竹篾斗篷,同样轻轻地取下,轻轻地放在蓑衣之上,动作很轻柔,很轻柔。
另一个人也做了同样的动作,但,他的蓑衣是被直接扔出去的,他的竹篾斗篷同样也是,他的动作很干脆,简单直接,和他的人一样。
一张圆圆的脸,笑得迷人极了,但是他却有一张小嘴,比樱桃还要小的嘴,这个人就是血风,一张冷冰冰的脸,比刀锋还要冷漠,这个人是腥雨。
血风和腥雨的身后,还有一大群人,他们也有同样的装束,卸下蓑衣和斗篷,一个个都是身着黑色劲装,身体的线条展露无遗。
几十个人的动作,却像是同一个人的一样,他们的蓑衣和斗篷都是直接甩出,可是,飞出去的蓑衣斗篷,全部都堆叠起来了,就像是有人事先堆积在风雨中的一样。
先声夺人,他们露这一手,就是要给秦剑等人一个下马威,给秦剑几人制造压力的,这么做,就是要他们丧失自信心,丧失一战之力。
攻心为上,击垮对手的心理防线,剩下的事情就要好办多了,失去自信的对手根本不值一提。
卢渐离说:“大雨的天,各位远道而来辛苦得很啊,要不先喝杯茶”。
血风没有理会,大大咧咧的走过去,坐在紧挨着卢渐离的一张椅子,他的神态从容不迫,似乎真的是来赴老朋友的约,他可是一点都不客气。
“不喝茶”,腥雨的话一向很简短,很直接,他不是来喝茶,也没那个闲工夫,他也不喜欢废话,没那个必要。
秦剑问:“你喝什么”?
“血”,腥雨又说:“你们的血”。
卢渐离说:“不好,一点也不好,你这个习惯实在不怎么样,茶虽然有点苦,可至少比我们的血好喝一点”。
闵哲恒说:“其实你还可以喝点别的”,腥雨转向闵哲恒,只听闵哲恒又说:“喝你自己的血,一点也不费事,比什么都方便容易”。
血风说:“不好,还是喝别人的好,喝自己的会痛,要痛当然是别人痛最好”。
血风说的很有道理,大家都赞成,别人痛总比自己痛要好得多,别人流血,始终要比自己流血舒服点。
灵逸山是大雨滂沱,百余里之外的地方,却连半个雨点都没有,黑幕一般的天际,还闪烁着好几颗星星,没有月亮,却并不太黑。
不太黑的夜晚,一个不太黑的身影飞速的奔行,身体踏着树叶飞行,草上也有他的足迹,他的身体轻若无物,像虚幻的影子般,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这个人却突然停了下来,站在小小的道路边,不知道该如何办,不停地唉声叹气,只听他说:“这是什么破地方,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找个人问问路都不行”。
左看看,右看看,还是没有发现人,要是发现了人才是怪事,天都黑了,在这种偏僻的山路上,还能找得到人,那才奇怪。
“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顺着人家的安排,哎,我这是自讨苦吃啊”。
这个不断埋怨自己的人,就是伊欢无疑,伊欢突然从十几个人的眼前消失不见,怎么会出现在这么个偏僻,找不到半个人影的地点。
想起这件事,伊欢就很佩服自己,不佩服自己都不行了,他自认为除了他以外,别人再也想不出这么好的办法,来脱身而去的。
谁也不愿意安全按照别人的安排去做,伊欢本来就不是一个顺从的人,要他老老实实的顺从凝风的安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是怎样都会想办法,跳出凝风预先设计的方式,要的就是打乱凝风设的局,让他措手不及,让他摸不着头脑,让凝风找不到自己。
那些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的茶客和茶老板,虽然他们已经装了很不错了,伊欢还是能一眼看出破绽,他也相信,凝风绝对不会在茶水里下毒的。
完全没有必要嘛,可是他却要假装中毒,倒地不起,他自己是清醒得不得了,所有计划最难的,是要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失踪。
这让伊欢费了些脑筋,他冒险一试,还真的是成功,想起来伊欢就兴奋不已,伊欢早就把全身的精气神,都调到最好的状态。
趁那些人误以为他真的中毒,一时错愕,那个小老头转身,众人慌神之际,紧贴着地面滑出茶馆,接着一闪身,无声无息的窜上那棵歪歪扭扭的树上。
枝繁叶茂的树木,恰好是伊欢最好的掩护,伊欢委身其中,别人是很难发现他的。
接着,伊欢安心的在树上,看着那些人慌了神,看着一个个的身影窜出屋内,四处查探,他们是不可能有任何收获的。
一群人急不可耐的神情,伊欢都忍不住快笑出来了,特别是他们以为,伊欢无影无踪的消失掉,消失得太神秘,让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只差没有认为是鬼神所为了。
等到他们去远了,伊欢又一个闪身,跳到屋顶上,匍匐在屋顶,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伊欢都听得清清楚楚,一个字也没有逃出伊欢的耳朵。
那些人怎么都没想到,伊欢根本就没有离开,他还在这个地方,什么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也难怪那些人会以为伊欢消失不见了。
他们的确不怎么聪明,如果是凝风,伊欢相信绝对骗不了他,凝风一定能想得出,自己并没有离开,自己还在这个地方的,可惜他们不是凝风。
幸亏他们不是,可是,现在伊欢却为自己的得意之作,感到万分不值,摆是摆脱了,可损失也太大了点,马不能骑,还得用自己的双腿赶路。
这可不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情,能省事的事情最好省事,原本省事的事,现在却不能省事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