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友情岁月
当然,对于像沈昆和叶翔这样的穷人来说,一顿好东西就是半夜路边卖烧烤的小摊,这个时候若是范灵看见了此二人肯定又是一脸的不屑。
不过,沈昆此刻却是吃得满嘴流油,异常兴奋。
烤肉串、烤排骨、烤火腿肠……他是一个劲的往嘴里塞。
“好吃,好吃,真好吃!”沈昆满足的大嚼特嚼,但叶翔又开始出神了。
这个夜晚,他的心思好象特别的多。
“翔哥,你怎么了,吃东西啊,这烧烤味道真的不错!”沈昆不解的看着叶翔,叶翔面前的菜根本未动,“该不会又被我吓着了吧,我今天也没吃多少啊,才三十几串嘛!”
叶翔微微笑了笑,把面前的盘子推到沈昆面前:“大兄弟,你,你吃吧,我,我今天没有饿,中午维修部的哥们请我吃的东北水饺,我吃撑着了,我不饿,你多吃点!”说这话时,叶翔的表情多少有些不自然,话竟然也有些结巴。
沈昆也没有太在意,又叫了几瓶啤酒开始仰头猛灌。
酒一喝,沈昆的话立即就多了起来:“妈哟,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今天居然在公司把长天霉女给遇着了,我今年可不是本命年呀,为什么这么霉呢?”
叶翔笑道:“看来这传说中的长天霉女果然厉害,别说你,今天连我都跟着倒霉了!”
沈昆不屑道:“我靠,想不到她居然和梁总,还有那个冯什么华的居然都认识,而且那个王警官居然还是她表姐,难怪这么嚣张了!”
叶翔又笑了笑,笑容有些自嘲:“早就给你说了,俺们这些小市民还是少去惹麻烦,老老实实的呆着就行了!”
沈昆忽然“啪”的一声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忿忿道:“小市民咋了?小市民难道就不是人?任凭她们欺负我们,撞烂我们的车,腿也被她刮了,她就是这种态度?连歉都不倒一个!”
“那你能把人家怎样?你能惹她?能对付她?”叶翔瞪着他道。
“我不能!”沈昆道。
叶翔又笑了,笑得更无奈了:“那就对喽,早早的走了了事,免得又惹了谁,下次弄不好你这条腿就给废了!”
沈昆的目光忽然落向遥远的地方,坚定道:“我虽然不能,但是我知道有人一定能,迟早能惹她,也能对付她,是谁能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老天有眼,恶人有恶报,好人终会有好报的!”
说这话时,沈昆的眼睛显得特别特别的明亮,像浩瀚海面上的航行灯塔一样,在狂风暴雨中屹立不倒。
叶翔也怔怔的看着沈昆,他不知道为什么,在沈昆的身上,总有一种不知名的东西在吸引着他,有时候看着沈昆的眼神,他总是有种灵魂深处的悸动感,那种感觉真的无法形容是什么。
倘若换成另外一个陌生人在他面前说这些话,那他一定觉得那人不是太天真幼稚就是脑子生了锈,可是现在,叶翔忽然觉得沈昆真的很可爱,很诚恳,因为他对生命充满了希望,充满了热爱。
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会对前路如此充满信心。
这就是沈昆,疯癫的外表下,是一颗挚爱的心。
几瓶酒喝完,叶翔丢下二十多块钱后便和沈昆一起边骂边向小区里走去。
这个世界,只要有朋友在一起,所有的不愉快都会随风而去。
相同的夜。
又静静的来临了。
如果是往常,沈昆睡得就跟一头死牛一样,可是今夜他躺在床头翻来覆去的辗转难眠,怎么也合不上眼,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失眠。
酒这个东西他一旦沾上,很多往事就会潮水般的一一袭来。
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家,曾经的女友,曾经的同学,曾经还在学校的日子,又想起了新到的公司,新的同事,新的城市,新的朋友,可是这么多人中,浮现在他眼前最多的还是叶翔。
叶翔总是一幅漫不经心的模样,时不时的还拿沈昆开涮,可是他对沈昆有时候却莫名其妙的好,就像刚才上楼的时候,叶翔背着有一百多斤重的自己,一步一步的爬楼梯,那个时候,沈昆的心里就特别温暖;就像刚才在公安局里,范灵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嘲讽沈昆,他会义无返顾的站出来,沈昆立即不再难堪,就像……
沈昆忽然有了种感觉,他觉得自己这一生中可能再也不会遇见像叶翔这样的朋友了。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他看上去怪怪的冷冷的,可是他偏偏是你最值得信赖的人。
温暖的月光悄悄钻进房间,为房间里铺上了一层静谧的银纱。
大概是喝多了啤酒的缘故,沈昆忍不住爬起来就向厕所走。
走过客厅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发现,所有房间的灯都是关着的,可是透过月光望去,叶翔正孤独的坐在厨房的餐桌边,他好象正埋头吃着什么。
“哼哼,真不够哥们,一个人大半夜的悄悄吃独食,难怪刚才烧烤他瞧都不瞧一下。”沈昆美滋滋的想着,这时已是下半夜,他肚子也有点饿了,正准备扑上去抓叶翔一个正着,然后也尝点美味,但是他立即呆住了,他看到了他生平最让他震撼的事。
叶翔埋头的吃着,他看上去好象很饿的样子,吃相很粗鲁、很难看,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沈昆就站在自己背后。
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月光却照在沈昆的脸上,两行亮晶晶的物体不知什么时候从他脸上滑落下来,被月光映得晶莹。
他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所以他总觉得男人流泪是件很丢脸的事,可是他并不知道,当一个男人毫无来由流下泪水的时候,那是因为他的心里太在乎了。
“你……你怎么还……还没睡?”叶翔紧张道,他赶紧收起桌上的东西,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沈昆已经坐在了他的对面。
沈昆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拿起了叶翔面前盘子里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狠狠的咬了一口,用力的嚼着,用心的嚼着,就像在仔细品味着那馒头里的种种酸甜苦辣。
而那里面的滋味,已足够他回味一生,铭记一世。
因为,他终于真正明白,叶翔为什么连奢侈的烧烤也不碰却偏偏来受这啃馒头的罪;他现在已经清楚,这已经不再是一个馒头那么简单,它是一种爱,是一种没有任何条件的友情,尽管大多真正的爱与友情都是苦的,可是甘甜总是在苦楚后才到来……
看着沈昆皱眉的表情,叶翔叹了口气,他没有说这是昨天下午在小摊上买的那种一块钱一袋的劣质馒头,现在放了一天一夜,沈昆能吃下去才怪了。
可是沈昆这时却突然说了一句让叶翔这辈子都记得的话:“我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真的,就算有人拿一万块钱来买这一个馒头,我都不卖!”
沈昆的表情显示十分的严肃,无比的认真,叶翔忽然觉得自己全身的热血开始沸腾,开始燃烧,他握紧了拳头,拳头似乎都是滚烫的。
沈昆嚼着馒头,又拿过装着自来水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把那带着馊味的馒头从喉咙里咽了下去,这才喃喃的说道:“翔哥!”
叶翔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只是他的眼睛也开始变得晶莹起来。
沈昆也没有说话,他很难受。
叶翔点点头:“我,其实很饿,对不起,我今天骗了我一个好朋友!”他的声音像是在哽咽,又像是在哭泣,因为他也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滋味。
但那种骗自己朋友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沈昆道:“你每天晚上是不是都在这里躲着啃馒头?”
叶翔又点头,他不想再骗沈昆了,他也没有办法在朋友面前说撒谎。
沈昆喃喃道:“这几天你每天晚上都说自己不饿,然后又炒了一大盘子青椒肉丝让我独个儿吃,再然后你跑来这里躲着喝冷水啃馒头,你是不是想省钱?”
叶翔没有任何反应。
沈昆叹了口气:“我晓得,你是为了我好,可是你不该独自一个人躲着吃,你如果真是为了我好你应该叫上我,我陪你一起,陪你一起喝冷水,一起啃馒头!”
听到这句话,叶翔的拳头再次捏紧,手里若有个杯子,恐怕会被他立即捏得粉碎。
月光静悄悄的看着他们,他们都沉默不语,因为真正的友情是从来都不需要任何话语来形容的。
许久,叶翔才长长的叹了口气,记忆里的月光也像今天晚上这般洁白而温暖。
……
……
“大哥,我肚子好饿!”叶翔紧紧的拉着叶风的手。
叶风低头看着自己弟弟那张单纯的小脸,那张脸因为饥饿已显得非常苍白。
来到c城已经大半年了,这繁华都市并非他想象中那么美丽,因为想要在这大城市里生存下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他这样的扒手来说,过年前后的这一个月是扒手一年里最难熬的时光,这段时间里,c城展开了严打活动,主要是针对各大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的小偷扒手,目的是保护回家过年的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的夜晚,c城的天气已经很冷,虽然冬月朦胧美丽,可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得人脸上隐隐作痛。
叶风牵着叶翔的手来到街边的公用电话亭里,投进最后一个五角钱的硬币,打通了电话:“喂,黑娃哥,我是叶风!”
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很不耐烦:“找我什么事?”
叶风道:“黑娃哥,这段时间严打很厉害,我一个月都没找到点子了,上次,上次搞的那辆桑塔拉黑娃哥你手上要是方便的话,能……能不能先付我点钱!”
“你他妈自己也知道,现在是严打期间,车子很不好脱手,有钱,有钱我早他妈给你了,用你说?道上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东西一脱手,我他妈什么时候赖过帐了?”
“马上就年三十了,我已经没钱了!”叶风的声音越说越小,到后来这一句完全就像是蚊子在哼哼,“黑娃哥,你,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钱……”
“啪”的一声,电话被对方挂断了。
现在的世界,与钱沾上边的东西只得两种结果,一种是迅速结束,另一种是无限沦落。
“喂喂,喂……”叶风冲着电话大喊着,可是声音却立即被刺骨的冷风所淹没。
“大哥,我肚子真的好饿!”叶翔的牙齿都冷得在发颤。
叶风无奈的挂上电话,疼爱的摸着自己弟弟的脑袋,四处看了看:“阿翔,呆在这儿别乱跑,大哥去去就回来!”
说完,叶风向街边一家挂着“兴隆馒头”的食店走去。
天气更冷,温馨的月光并不能让饥寒减弱一分。
叶翔愣愣的注视着自己大哥的背影,那个时候他还小,他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存的残酷,他只知道的就是肚子饿了要吃东西。
很快,街头一阵喧哗:“抓小偷了,抓小偷了,快抓住他,快抓住他!”
只见叶风从“兴隆馒头”里不要命的跑出来,手里抓着一袋馒头,一边跑一边冲叶翔狂呼:“跑,跑,快跑!”他的身后,追赶着几个手里拿着擀面杖的厨师。
叶翔已经吓傻了,他跟着叶风浪迹天涯,但却从来还不知道自己大哥原来是个贼。
就在那一刻,一辆东风大货车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跑到马路中央的叶风顿时被撞出去十几米远。
鲜血像泼水似的染红了挡风玻璃,街头顿时乱成一片。
但是在叶风被撞倒的前一秒,那袋馒头恰好被他扔到了叶翔的手中。
馒头还是热乎乎的,但是上面却沾满了鲜血与热泪……
……
……
说到这里,叶翔站起身,走到窗前,注视着天上的明月叹息着道:“我大哥生前和你长得很像,又黑又壮的,从我第一天看到你开始,我的潜意识里就把你当作了我的亲人!”
沈昆点点头,走到叶翔身边,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黯然道:“就像你说的,说出来了反而会舒服很多!”
叶翔道:“那时候我还小,我还不知道我大哥是个贼,专门偷车的贼,不过他是不是贼那都没关系,因为在我心里他永远都是一个好大哥!”
沈昆沉默着,他忽然发觉叶翔的心中也藏着一段伤心的往事,只不过他把自己的悲伤转化为对别人实实在在的关爱。
沈昆岔开话题道:“你大哥叫叶风,会不会和那个夜风有什么联系?”
叶翔摇头道:“我也不知道那夜风是谁,只是在警局才听你们说得那么神。”
沈昆忽然道:“翔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的!将来他妈的有了钱,我们买他妈个馒头店,不卖馒头,就在那里天天往街上砸馒头玩!”
叶翔转过头,笑了笑:“你什么也别去想了,安心在家养伤吧,你那种伤缝针显得小题大做,不缝呢又不能扯动,一旦裂开恶化了就会让经脉受损的,人吃点苦倒没什么,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要跟自己过不去,这些天就老老实实的在家躺着吧!身体好了,钱自然也就来了!”
沈昆看着叶翔那温馨甚至有些妩媚笑容,心底忽然涌起一片火热,他用力的点点:“我一定乖乖的呆着!”
“这就对了!”叶翔笑道。
沈昆也跟着笑,许久,两人在厨房里开始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两人又放开喉咙大唱起来: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
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
你在伴随
有缘再聚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
彼此为着目标相距
凝望夜空
往日是谁
领会心中疲累
来忘掉错对
来怀念过去
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
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里竞争
每日拼命进取
奔波的风雨里
不羁的醒与醉
所有故事像已发生
飘泊岁月里
风吹过已静下
将心意再还谁
让眼泪已带走夜憔悴
……
歌声回荡在安静的夜色里,这时候小区其他住户已经打开窗户探出头开始闹意见,但是沈昆与叶翔却笑得更欢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