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方烈,是这间药铺的老板,请问这位大夫该怎么称呼?”方烈在内堂的花园里问道。
蓝衫人也坐在凉亭中,笑道:“在下山野闲人,途经此地,顺道一访,区区小名,不提也罢。”
方烈只得无奈的点点头,以他的江湖经验看,这蓝衫人不但古怪,而且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不过看来这蓝衫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
方烈道:“那么这位兄台,在下想请教一药方。”
蓝衫人笑道:“老板但说无妨。”
方烈沉吟着,道:“兄台可否知道,七巧化骨散这种毒有什么办法可解除?”
蓝衫人似知道他就会这么问,不禁笑得更厉害了:“老板自己方才不是已经说了吗?七巧化骨散是绝毒,根本就无药可解。”
方烈皱眉道:“在下不才,据我所知,世上的毒药再厉害,也总有它的化解之道,所谓的绝毒,只是化解之道特别困难而已,一般人无法办到。”
蓝衫人似有些惊讶:“想不到方老板竟有如此高深之看法,看来老板的药理知识早就超过在下了,在下又何必献丑呢?就此告辞罢。”
方烈赶紧拉住他:“兄台请留步,在下诚心向兄台请教。”
蓝衫人回头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道:“老板,我看是不是你自己中了七巧化骨散的毒?”
方烈失声道:“兄台高人不露相,果真是神目如电,竟然看出我中了此毒,在下实是诚心向兄台讨教解毒之法门。”
蓝衫人站起身,笑道:“七巧化骨散乃是西域大罗的一种奇毒,无色无味,中毒后的前七天,体力会慢慢的被消磨殆尽,全身无力;中毒后十天后,胸口会产生红印,红印会慢慢腐烂延至全身;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全身溃烂至死。”
方烈惊讶的看着蓝衫人,他想不到蓝衫人还真是个行家,知道的情况比他还多。
但蓝衫人却叹了口气,道:“不过老板,你脸色苍白,依我看,你中的七巧化骨散似乎并非十分精纯的七巧化骨散,而是少量浅薄的毒,你想知道解毒法门,或许不是为你自己而解吧?”
方烈沉默了许久才拱手道:“这位兄台,实不相瞒,在下一位朋友中了此毒,在下救友心切迫切以身试毒,还望兄台告知解救法门。”
蓝衫人这才收敛了笑容,表情赞许的点了点头,正色道:“七巧化骨散产自大罗国皇室禁宫,据传是大罗皇族的密传之毒,这种毒药在东胜、仙林、落叶、扶桑、海南这几国根本没有解药,老板若是想解救你的友人,恐怕得去大罗国一趟,然后央求皇族赐予解药。”
方烈的神色黯淡了下来:“大罗国首都曼哈城距离这落叶国蓝彩城接近好几万里地,如此长途跋涉,即使备上几匹好马,带上充足的饮水,恐怕一趟来回,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也不可能完成吧?况且这途中还要经过环境险恶的大沙漠,而且即使到了大罗国,也未必能求到解药。”
蓝衫人笑道:“这倒是,就算脚程再快,也必须经过大沙漠,可惜的是这大沙漠面积实在太过广阔,没人能掘得过去,就算是大规模军队迁移也不是轻易能办到的事。”
方烈叹道:“难道除此之外,就再无他法了么?”
“差不多没有了!”蓝衫人回答道。
方烈的表情更加黯淡,他倒不是不相信这蓝衫人的话,而是他自己也是个大夫,虽然不是一个出名的大夫,但他的确对药品见识之广博,如果连他自己都试不出解药来,那么这落叶国也确实没有几个人能试得出来。
“不过……”但是蓝衫人的话锋又变了,“还有一个法子可以解这种毒。”
“什么法子?”方烈迫不及待的问道。
蓝衫人道:“老板有没有听说过天眼神珠?”
一听到“天眼神珠”四个字,方烈的表情变了,变得深沉而惶恐。
有关“天眼神珠”的事,这落叶国境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真正见过这天眼神珠的人,可说几乎是没有。
因为它的收藏地就在蓝彩城的大内禁宫之中,保管在落叶国国师星楚大人手上。
还别说守卫地是多么森严,就算是在哪个具体的位置,都没人知道。
方烈忍不住道:“兄台,这天眼神珠是落叶皇宫的圣物,传言上面附有上古神仙鬼怪的魔力,它能预测落叶国行军打仗的胜负,能祈求上天让落叶国国泰民安,还拥有诸多神奇的法术,但是我却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它能够解除绝毒。”
蓝衫人笑了:“我问你,你见过这天眼神珠吗?”
方烈摇头:“没有!”
蓝衫人笑道:“你连见都未曾见过,凭什么认为它不能?”
方烈还是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
蓝衫人笑道:“在下见识浅薄,只知道有此法子可以解除七巧化骨散的剧毒,除此之外,我也是一无所知了,反正该说之事我已说完,不如就此告辞罢。”
说完,他拿起白幡就往外走,剩下方烈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他没有再挽留蓝衫人,他也不是怀疑蓝衫人的话,而是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潜入落叶国禁宫的经历。
那还是五年前的往事。
落叶国铁骑与东胜国军队交战于东北天马河,虽然落叶国幅员辽阔、铁骑剽悍,但东胜国地大物博、国君英明,两国交战之际,落叶国的大军遭到了东胜军队的顽强抵抗,战事一持久,落叶国十万大军的粮草供给就出现了严重的短缺。
恰逢落叶国境内又遇天灾——沙尘暴和冰雹,严重的苛捐杂税让黎民百姓生活疾苦,当朝宰相又大肆主张南下进攻,根本不管本国灾情,一时间民怨四起,遍地饥荒。
方烈就是在那个时候深夜潜入了守卫森严的落叶国禁宫中,神不知鬼不觉的盗取了国库里的六尊白玉马,然后高价卖给西域国家的商人,几百万银两几天时间就散发到全国各地贫苦人手中。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人人都知道落叶国境内有一个人称“天行者”的偷王之王,但却没有人知道那位小偷之王就是方烈,就连他的妻子燕如都不知道。
他不但深谙各种偷术,而且还是一名侠盗,他只偷权贵,不偷穷苦,世上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也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白天,他就是百草堂的老板,专门为人治病;夜晚,他就是神出鬼没的偷王,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其实在他看来,偷也是一种病,一个人得了这种病,简直比任何病都还可怕,更何况得这种病的人还是一个神偷。
不过在他和妻子婚配后,他已决心金盆洗手,再也不行窃偷盗,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偷”迟早会连累了他那无辜懵懂的妻子。
但是现在,拯救十一郎也许就只有眼前这个天眼神珠的法子。
除了“偷”以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能够弄到它。
问题在于“偷”天眼神珠,难度实在太大,就好比谢林他们几个人要刺杀十一郎一样,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落叶国禁宫的守卫森严程度,也没有人比他了解去禁宫偷东西是一件多么高风险的事情。
他宁可徒手去拔老虎的牙齿,也不愿意去禁宫偷东西。
五年前在国库偷白玉马的时候,他先乔装成每日进宫送柴火的伙夫,每天拖车进去一刻钟走马观花,花了半个月时间推测出了禁宫的地形,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然后他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推车故意经过国库,经过国库就那么一瞬间的工夫,他就利用每天这一瞬间等机会。
等,无疑是最困难的一点,就像杀手的长久潜伏、高手的致命一击,那要忍受长时间的煎熬和寂寞才可以办到,但他办到了。
有一天,天象突变,禁宫上空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就趁着几百卫士跑到屋檐下躲雨的那一瞬间,他窜进花园假山中央,然后在一柱香的时间里挖出一条地道进入国库中央,在破除了无数机关暗卡之后,盗得白玉马全身而退。
离开的时候,雨刚好停了,他也丝毫没有遭人怀疑。
事后离开蓝彩城城门时,禁宫高手追杀而来,一场搏杀下来,若是他没有非常高强的轻功,恐怕就死在那里了。
五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想起那一次的刺激和惊险,他仍然心有余悸;但他那次冒那么大的险,他觉得值得。
即使让他死在那里,他也不后悔。
世界上有些事本来就没有对和错,对错只在人心,有些人,只要他觉得对的事,他就一定要去做;错的事,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去。
方烈就是这样一个人。
现在,他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再冒一次险。
他认为,为了十一郎这个朋友,这么做值得。
只因为,他也只有十一郎这个唯一的朋友。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