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里有手霜没有?”颜曦听到自己傻乎乎的问。
原本现在应该像一只欢乐的小鸟,娇羞的头在对方的怀抱当中,但她貌似把所有的勇气都放在了刚才拿戒指的那一瞬间,听到公子夸自己的手很漂亮很好看,和这只钻戒很配的时候,却莫名觉得有点自卑。
在末世当中她这双手已经算是很白皙漂亮的了,最起码指甲里干干净净的,但是跟末世前那些精心保养的时候比起来,那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先不说手型如何,就说上面那一道加一道的疤痕,就让她很自卑。
尤其是跟公子的时候搭在一起的时候,这自卑更是从内心深处弥漫出来,怎么都压制不住。
少年的手干干净净,看起来很适合弹钢琴,一只很漂亮很白皙的手,与末世前见到的那些手膜的都没有太大差别。
没有对比的时候她觉得还可以,但现在被公子牵住的时候,颜曦才发现,自己这双手有多丑。
在公子的语气中听不出一点违心,在公子的眼睛中也没有看到一点点的嫌弃,但作为爱美的女孩子,还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你要是喜欢的话,改天我给你带点儿。”公子有点遗憾,他收集物资的时候并没有买这些东西。
作为曾经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穷屌丝,他哪知道手膜这种东西啊,他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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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他从有记忆开始,洗脸都是几把冷水就搞定了。
也没有交过女朋友,家中也没有个女性的长辈,所以护肤品之类的也只是听说过,具体什么样的霜啊膜啊,有些什么作用他完全不知道。
颜曦脸红:“末世前的很多东西已经用不了了,你改天要是遇到的话,给我弄点回来,还有,但凡是护肤的都给我弄点儿。”
“好。”公子答应的毫不犹豫。
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就要慢慢的适应现在的身份。
不过看对面的女人倒是适应的挺快的,以前也许跟自己在一起,就算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但是并不会像现在这种提要求,更不会撒娇。
可这戒指一戴上,人家马上就进入角色了,瞧那小脸红的。
颜商:“那个,老大是今天就走,还是明天走?”
“……待会就走吧。”公子想了想,还是走快一点。
毕竟沙漠群现在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一大堆的事等着自己,在那里他一个任务都没有完成过,还是要把精力多多的放在新的沙漠群里,早点打开那个什么蛮荒之地的禁制。
“那我送你。”颜曦听到他马上就要走,眼里的光一下子就暗淡了不少,但也没有开口挽留。
在末世前男人都需要闯荡,更不用说现在。
如果公子每天只知道闲在家里,那也不配成为她的男人。
因为那样的人别说养不活自己,很可能都保不了命。
“那老大我先挑一下队伍里的人,跟李南风商量一下,要让的哪一批人先服用那种变异动物的血,我就不去送你了。”
“去忙你的吧。”公子知道人家是在给自己创造机会。
对此有些哭笑不得。
在末世前小舅子大舅子看姐夫妹夫,那是100个不顺眼,该怎么刁难就怎么刁难,到了自己这里倒好,啥考验都没有,还给创造机会。
想着想着,公子都忍不住的笑了。
看来这命也算不错嘛!
颜曦直接把公子送出了基地,还在恋恋不舍。
没忍住,公子最终是把人轻轻的搂在怀里,交代:“一切以保命为主,要是有什么事的话就尽量叫我,通常情况下我能在1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出现在你的身边,当然也许会更快一点。
所以只要有一点苗头,比如说你察觉到有致命的危险,或者说你没有绝对的把握可以度过那次的劫难,那就直接叫我知道吗?”
“这么快!”颜曦都已经暂时忘记了表白的甜蜜,也忘记了公子要离开的暗淡,被这速度给吓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