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叶三娘果然有把柄落在叶吉祥手里,所以叶吉祥才会肆无忌惮的从叶三娘这里不断拿走银两,还从而逼的叶三娘卖了赵渊博私下里放在她那里的地契。
霍明月大胆的进行了一番推测,赵渊博名下的地产和房产不计其数,少一两个的话估计赵渊博也发现不了。但若叶吉祥贪得无厌的话,怕是叶三娘卖地契已经不是第一次,少的地契多了,赵渊博就算是个傻子到时候也能发现,届时赵渊博晓得叶三娘胳膊肘一直往外拐拿着他的钱给别人乱花,届时一气之下休掉叶三娘也不无可能。
如果叶三娘被逼的走投无路在她的忠实仰慕者赵四跟前有意或者无意说了什么抱怨的话,那赵四为了博取叶三娘的欢心很有可能做出公然辱骂叶吉祥的话,并且让叶吉祥滚蛋以后再也不要踏进赵府半步,而叶吉祥又是个狠角色,因为被赵四谩骂了一顿怀恨在心,所以趁着一个月黑无人之际悄悄摸进了赵府或是收买了赵府的哪个家丁哪个丫鬟把他偷偷放了进来,他打听到赵四在后院巡视,后来跟踪赵四到了柴房,其后拿刀捅了赵四。
这个推理看起来十分合乎常理。
而且,叶吉祥一直做的都是贩卖牲口的生意,他和屠宰场就有合作,想从他们那里拿把剔骨尖刀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甚至于他自己的办公室就有剔骨尖刀那类东西。还有,叶吉祥的个子很高,虽然未必达到了九尺,但八尺有余却是不争的事实,当时夜黑,祥子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因此看错也有可能。
只是有一点,还是身手问题,因此,霍明月有一个假设:那晚出入柴房的人至少有两个,一个是叶吉祥,另一个可能是个轻功高手。
接下来,霍明月向桃儿详细询问了叶吉祥那件披风的式样和花纹,并且让桃儿作了一张画。
霍明月自己是从来不作画的,她的脑子虽然好使,但手却笨的要命,尤其是不擅长画画和女红这种和手工有关的东西。
霍明月没有看到披风式样的时候不晓得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件披风,等看到草图以后不禁笑嘻嘻道:“你知道叶吉祥穿的这件披风有个名字叫什么吗,叫美男专用披风,这可是那些所谓的美男子必不可少的一款披风,看来叶吉祥这人对自己有很大的误解啊,起码在长相方面如斯。”
可桃儿却是一脸懵,“美男专用披风?可二舅爷穿着的时候我完全没发现这点啊。”
霍明月道:“你也说了是叶吉祥穿着的时候。”
“哦我懂了,如果换在你们少卿我的男神裴大人的身上,那绝对会秒杀这世上所有男人的。”桃儿似乎陷入到了幻想当中,眼里满是小心心。
霍明月也被小小的带着幻想了一下裴有言穿着那件披风的情景,但她很快就回神过来了,“好了,我该查线索去了,你看着点叶三娘,不管她神智有没有清醒,都不要让她乱跑,记住了吗?”
“记住了,您尽管去吧!但请您务必帮我保密。”
“我你还信不过?放心,一定替你保密,这事我自己暗中查,绝不会告诉老赵,更不会告诉你家老爷。”霍明月信誓旦旦保证道。
当她踏出叶三娘房门的时候,刺猬早已等在院中,霍明月以前对刺猬最大的印象就是毒舌和浑身带刺,可就现在来看,刺猬的脑子反应蛮快,身手也不弱,而且还有眼色,这样的人,当一个普通的家丁确实有些委屈他了。只是他和赵明理一直不对盘,想要赵明理起用他,怕是比登天都难。
走到刺猬身边以后,霍明月冲他笑了笑,然后说道:“最近赵四被刺躺在床上,我看他那伤势就是醒了短时间也没法去外面办事了,你这段时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每天跟着我出去查查案?”
“啊?”刺猬失了一惊,他以为自己幻听了,看向霍明月的眼神满是迷茫,“这,这……,为何啊?您没跟我开玩笑吧?”
霍明月道:“当然没开玩笑,你身手那么好,跟在我身边可以保护我啊。”
“啊?您需要人保护?不是,您身边不是有三公子吗?您现在在大理寺任职,那些捕快哪个不是武功高强?还有,你们霍府的家丁那么多,您怎么会,怎么会想到我啊?”刺猬实在不理解。
霍明月解释道:“我需要的不仅仅只是武功高强的人,还需要他脑子反应快,而且逻辑思维清晰,并且有眼力见,这些你都吻合。别推脱了,我最近需要人手,就当帮我一个忙,成吗?”
“您当真是认真的啊?我这,我……,哎!成!成吧!既然您这么看得起我,那我还能有什么意见?成成成!”刺猬先开始纠结了半天,最后突然之间想通了。
有人认可自己的才能并且对自己提出如此高的评价,就算那人只是想利用你才奉承的你,可最起码你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这也不算坏事,起码对于刺猬而言不是坏事。
霍明月看到自己成功说服了刺猬,顿时眉开眼笑,“对了,靴子画好了吗?拿来让我瞧瞧!”
霍明月可能是对男人的靴子实在太不敏感,又或者是作画的人画工欠佳的令人汗颜,总之,当她把画端详了半天以后眼里流露出来的全都是失望之情,“不是吧?就这么个简单的东西就要五两银子,抢钱吗?又不是牛皮羊皮,只是用最普通的材料做成的,半两银子还差不多。”
“这您就不懂了,这靴子虽然看似普通,可您看到靴子侧面的那个图案没有,那可是由著名的设计大师香奈花了整整四年的功夫设计出来的。”刺猬给霍明月讲解道。
“切!”霍明月打心眼里不以为然,“就这图案,最多三天就能想到,还花了整整四年的功夫?也就骗骗你们这些鞋控,你说你们男人有时候是不是脑残啊,平时个个都理智的要命,可一到买靴子上面,一个比一个白痴。”
刺猬惯性怼道:“彼此彼此,你们女人还不一样,一看到胭脂水粉就都没命了,还有包包和珠宝!我上次从一个玉器店路过的时候看到那里在搞什么大酬宾活动,你猜我看到什么场景了,我竟然看到大夫人和二夫人在为了一个头饰争抢,要不是有各自的丫鬟拉着,她俩当时绝对能打起来。”
“你说什么?”霍明月眼神骤变,“你确定你没看错?就我的印象,你们大夫人平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是待在赵府里头。”
刺猬点头道:“对啊,所以我才更加惊奇,我当时奇怪大夫人怎么会在那里,也奇怪二夫人为何也在那里,我更奇怪的是,大夫人跟您一样都是官宦人家出身的千金大小姐,她什么样的宝贝没有见过,怎会稀罕那个不值钱的破烂玩意?”
“不值钱的破烂玩意?此言何出?”霍明月问。
刺猬答道:“我当时觉得惊奇的很,便走到跟前看,没想到啊没想到,实在太让人大跌眼镜,大夫人和二夫人抢的那个头饰特别不起眼,一看就是不值钱的玩意,簪子上面还掉了一块,真不知道她俩到底在抢什么劲?”
簪子上掉了一块?霍明月很快便明白怎么回事了,她不由得忍俊不禁,“那可不是不值钱的破烂玩意,那款簪子的设计就是那样,有个设计师专门喜欢设计那种缺一块的饰品,他的理念是,不残缺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什么呀那是,无稽之谈,纯粹胡扯!完完整整的多好,反正我想不明白。我觉得二夫人也就罢了,小门小户出身的没有见过世面,可大夫人何以也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般上心?您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刺猬仿佛真的很好奇。
霍明月很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审美,尤其是在性别不同的情况下审美差距会很大。像你,喜欢完整的东西,但也有人喜欢残缺的东西。你眼里不值钱的玩意,但在我们女人眼里却是宝贝。第二点,大夫人和二夫人两人因为你们老爷存在利益竞争关系,所以就算其中一个并不喜欢那个簪子,只要另一个想要,那么即便是争一口气,两人都会互相较劲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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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我明白了。”刺猬直点头。
霍明月道:“可我没明白,你见到两位夫人抢簪子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后来谁成功了?”
“大概有一个月了吧,后来大夫人把簪子给买下了,二夫人对此事极为不满,她当时暗中对着大夫人翻白眼翻了老半天,和平时表现出来的模样完全不同。”
霍明月讶然道:“竟有此事,看来叶三娘当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对呀,我偷偷告诉你,管家被刺一事或许和二夫人有关,不,应该说和二夫人和大夫人她们俩都有关。”刺猬说的十分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