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华是个坏人,但,也是个可怜人。可是,不能因为她可怜,她就不是个坏人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那么,柳齐鸣的可恨之处呢?他的可恨之处,就在于他也认命,他从未好好的去治病,总觉得丢人,治病又不好好治,这能治好吗?不就是讳疾忌医吗?如果下了百分之百的努力,还没治好,那才是没办法。
可他们俩人,都只是,认命了。
话说田苗那边,孟凌霄是周三早上出差的,田苗周三、周四、周五晚上做梦,都梦见了孟凌霄。今天是周六,估计还得梦见。好在明天周日,孟凌霄就回来了。
周三晚上,田苗梦见孟凌霄与她一起去爬山,是学校组织的,先要在一条路口集合,再与大部队一起去爬。
可两人睡过头了,没赶上在路口的集合,又没有直达那座山的公交或者地铁,两人只好打车去。
偏偏司机师傅不认路,把北山当成了南山,方向彻底反了。等两人糊里糊涂的到了山下,已经中午时分了,到处也没看见一个同学,两个人就自己往上爬。
稀里糊涂的爬山,爬着爬着迷路了,还遇到了一大堆蛇虫鼠蜘蛛,吓得田苗都不知道往哪里躲,幸好有孟凌霄在她身边,帮她把这些吓人的动物全赶走了。
周四晚上,田苗梦见自己正在客户那里,突然看见窗外火光四起,原来是地铁口着火了,火势越来越大,外面的人们跑来跑去,怎样都躲不过那火,她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很慌,慌的是,等下下班怎么去坐地铁。
这火说来也怪,光在外面烧的起劲,就是进不了办公大楼,因此,田苗倒是暂时挺安全。
后来到了下班时间,孟凌霄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就开着车,直冲田苗工作的办公大楼开去,田苗坐进车里,他一路躲火,一会儿就到了家。
周五晚上,田苗梦见这个世界被丧尸占领了,到处都是行尸走肉,她无处可躲,即使在卧室里待着,丧尸也会开门进来。
最后孟凌霄把她带到一个地宫里,地宫里全都是木乃伊,但好歹没有丧尸,还给她带了烤鸭吃,偏偏她吃不下,觉得烤鸭看起来很像干尸。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的世界终于安静了,他们才从地宫里出去,却发现整个世界都没有人了。
原来是丧尸把人类都变成了丧尸,全世界所有生物都是丧尸,丧尸又没有办法吃同类,于是,全部饿死了。
世界便只有他们两个人了,他们相当于亚当和夏娃,要开启世界的新纪元。
这一天天,做的梦,实在都是很神奇的。
想着前几天做的梦,田苗睡着了,睡着后,果然,梦里又是孟凌霄。
这一次,她梦见孟凌霄带她去医院,但两个人都没生病,他们只是跟一群人一起,在医院滞留,滞留的原因,是世界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技术,每个人只要在医院里待着,等待医生给他们注射一针,就不会死,永远不会死。
每家医院打针的医生只有一个,因为只有一个医生具有打针的技术,其他医生都打不准,这针,必须打在人体固定的一个穴位上,全世界只有一万个医生能保证每次都扎准这个穴位。因此,他们一万人,被分配到全世界,去给人打针。
打这个针有个风险,那就是,如果打对了地方,就能长生不老,如果打错了地方,哪怕只是打偏了一毫米,人都会死掉,因此,每家医院只有一个人坐镇打针。
但打针需要排队,先到先得,于是,孟凌霄带着田苗来一家医院排队。全世界的人,谁不想打针啊,况且打针不要钱。
但是,要想打针,就得自己在这里排队,这队伍多长啊,一排都不知道要排多久,整个医院所有房间里都是人,排队的规则是,进医院的时候,在门口另一个编号,只要进了医院不出来,就算是排队了,不用非站在队伍里,但是,如果出了医院,就不算在队伍里了,排队就终止了。
于是田苗和孟凌霄都等在医院里。等在医院里也是一种煎熬,医院一百八十层,每一层都是人,人山人海,人满为患,却都不是为了看病而来的,都是为了打长生不老针来的,在医院里,没有网络,也没有书籍,也不准带手机,人就在那里干等着。要想打电话,还得排队用医院的公用电话。很多人排了很久的队,后来想通了,不等了,在这里等着,生命也是完全的浪费掉了,在这里什么都不能干,就傻等着。所以很多人宁愿不要长生不老,也不继续排队了。但是,田苗和孟凌霄还是在这里继续等,因为他们两个人不觉得等待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她有他,他有她,他们两个人互相陪伴着,一起等,觉得特别幸福。
不过,梦里田苗没有吃饭,她醒来之后,才想到一个问题,那么多人在医院里等待,却不吃饭,那么,一定是医院给他们集中叫外卖,这样一来,外卖公司赚大发了吧?送外卖的工资一定很高吧?毕竟他为了赚钱送外卖,连长生不老都不要了。
这个梦她想了半天,如果人整天什么也不能做,就干坐着排队,在医院里等待着,为了打一针长生不老针,真的划算吗?
假设医院每层有一千人在等待,一百八十层,就是18万人在等待,一人打一针的时间是1分钟,一小时60分钟,医生每天只工作1小时,每天能给60个人打针,18万人都打完针,需要3000天,一年365天,也就是说,每个人得排队822年,才能打到一针。
真不知道,为了打这一针,荒废了822年青春,是长,还是短。
恐怕也只有深爱彼此的情侣,才能一起等待那么长的时间,都不会觉得乏味吧。
毕竟,等待822年之后,就可以生生世世为伴,永永远远相爱了。
周日的下午,孟家父子终于回京北了。
但不是直接回家。
孟繁海的司机接到孟家父子之后,将他们直接带到了饭店。
而林清月与田苗,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这还是林清月与孟繁海结婚以来,最长的一次离别呢,足足有5天!今天,是第5天。
但这不是她们娘儿俩出来吃饭的主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今天,是孟繁海的生日!
林清月提前给他备好了礼物,是一块镶钻的表,一万多块。虽然对于孟繁海来说,这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在节省惯了的林清月看来,这已经是比较奢侈的礼物了。
而且,这笔钱,来自她自己的存款,并未动用孟繁海交给她保管的银行卡。
孟繁海自是知道这块表对于林清月来说价格不菲,于是,收到之后,激动坏了,连着说了好几声谢谢。
孟凌霄好笑地瞅着孟繁海,“爸,看您高兴的。”
孟繁海取出手表,戴在手上,抬起胳膊,笑道,“这是你林阿姨的心意,我能不高兴吗?”
田苗也忍俊不禁,觉得孟叔叔太逗了。
欢笑中,一部分菜先上来了,有排骨、蛤蜊蒸蛋、白灼虾、手撕包菜。
“哟,是我最爱吃的蒜蓉排骨!”孟繁海笑得眼睛都快没了。
“是啊。”说着,林清月举起筷子,准备给孟繁海夹一块。
可偏偏这时,孟繁海的筷子也举起来了,两个人的筷子打在了一起。
“哎呀不好意思,女士优先,女士优先。”孟繁海笑着收回了筷子。
“我就是给你夹的呀!”林清月说着,将夹中的排骨,放在了孟繁海的盘子里。
孟繁海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我咋觉得自己这么幸福呢?”
孟凌霄伸手拿了两张餐巾纸,把其中一张递给身旁的田苗,又给孟繁海和林清月添了茶水,“爸,您的确是很幸福了。”
孟繁海笑得灿若桃花,“清月啊,这次我们去海浦,发现了好几个可以合作的项目,真是太好了。”
林清月心里高兴,“是吗?那就恭喜你啦。”
孟繁海的双眼闪出兴奋的光彩,“是恭喜咱们俩!”
林清月又给孟繁海夹了一块排骨,“那是,我这不是沾你的光嘛。”
孟繁海噗嗤一笑,“哪儿啊?是我沾了你的光!自从把你娶进门,我这生意啊,也好了不少,你真是我的福星啊!”
孟凌霄笑出声来,“就是就是,大福星还带着小福星呢。咱家两颗福星,生意能不兴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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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服务员又上了两道菜,是清蒸小黄鱼和清炒豌豆苗。
田苗充分发挥了自己吃货的精神,一刻不停的吃,边吃边说,“别尬吹啦!我才算不上福星呢,长这么大,什么大好事儿也没见着,最多有点小小的好事儿。”
孟繁海语气带笑,“苗苗别谦虚,你必须是小福星!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林清月莞尔,“再大的福星,也比不上今天的寿星啊。繁海,你今天可得多吃点儿。”
孟繁海精神头很好,“嗯,对,我可得好好吃。这两天在外面跑,每顿也有不少好吃的,可是,我尽顾着谈事儿跟喝酒了,菜倒没吃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