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震惊归震惊,路还是要跑的。当我们再次准备要走的时候,尼玛的我才想起了我的金蝉,这个不听话的小东西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现在到底是走还是不走?就在我左思右想还下不了决心的时候,没想到一道金白相间的光芒“嗖”的落到了我的手掌上。
我把手掌凑近一看,嚯,不得了了,这个金蝉好像比之前要大了很多,也不知道它吃了什么瞬间就长大了不少,照它这样吃下去,我怀疑我的手臂还能不能装得下它了。
这时候金蝉肥嘟嘟的肚子鼓了两鼓以后,突然从嘴里吐出了一粒小圆珠子,珠子只有火柴头那么大,却通体雪白,散发着白色的光晕。看着这样的珠子我不由得懵了,这么小的珠子拿来干嘛?
金蝉用尖尖的长嘴不断的拱着它吐出来的小珠子。
我猜测着它的用意,问它:“你想要干嘛?”
金蝉就是不停的拱着珠子。
“想要我吃了这粒珠子?”我做出了大胆的揣测。
没想到金蝉竟然点了点它的小脑袋。
卧槽,真要我吃了这粒珠子?我用另一只手好不容易才能拿起那粒特么小的不能再小了的珠子,放在离眼睛最近的距离看着,实在不明白这粒珠子有什么作用。
搞基这时候倒是突然变得博学多才起来,他也凑过来看了看后说:“这叫丹珠,是这只金蝉用它全部的精血和力量凝聚而成的,你吃了它的丹珠以后,就能百毒不侵了,都但是它就会死掉。”
“啊?”咋一听搞基这样说,我愣愣的看着手掌上的金蝉,发现它吐出了这里珠子以后,它的整个身体都好像没有了光泽。不行,我不能吃了它的珠子而让它丧命,就算它在顽劣,我也还是很喜欢它,毕竟它在我的身体里也待了这么久,除了好吃以外还真没别的毛病。
我问搞基:“怎样才能让它再把珠子吃进去?”如果它能再大一些的话,我就可以把珠子塞进它的嘴里了。现在的它实在是太小,一只蝉能有多大?我的两根手指捏着它都不敢用力,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把它给捏死,那么这么小的珠子我就更加的无法能拿的稳了。
搞基摇摇头:“你快吃吧,别辜负了它的心意,你不知道虫变成蝉以后,能活的时间都很短暂吗?估计是它的生命将至,才会提前把它的丹珠给你了。丹珠其实是每一只有灵性的动物或是昆虫都会有的,有了丹珠它们才能保持它们的灵气和生命,丹珠一旦失落,它们也就会渐渐死亡。”
搞基越说我越难受,手掌里的金蝉已经支撑不住的趴在我的手中,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但是它仍然翘起小脑袋看着我。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会放任的让它吃那么多,让它长的那么快……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为了能让金蝉安心的走,我在它还活着的时候就把那粒白色的丹珠放进了嘴里,丹珠很冰很凉,没有任何的味道,我就着口水把这粒只能用舌头才能感觉到有存在感的丹珠吞了下来,珠子太小,万一塞在牙缝里了,就找不到了。
见我吃下了丹珠,金蝉这才慢慢放下了小脑袋,随后就一动不动的趴着,我看了很久,它也没有再动过。不用为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看着这样的金蝉,我的眼泪不自觉的就流了出来。在被红衣女人那样的要挟下我都没有哭出来,这时候的我却忍不住的默默流着泪。
我轻轻抚摸着金蝉的背部,它的翅膀很柔软,这让我想起了它飞起来的时候的美丽样子……
搞基看着这样的我摇了摇脑袋:“它已经死了,我们走吧。”
我慢慢把手掌握成了拳,把金蝉轻轻放进了我的口袋里,等我回去以后我要把金蝉放在一个密封的小瓶子里,然后放在电脑旁边,每天看着它,它也能每天都看着我。
当所有的事都做完了,该听的了,该看的也看了,就连金蝉也回来了,也就到了我们真正该离开的时候了,这一晚,我和搞基就把时间都耗在了这个不知名的山洞里。
直到到了凌晨三点多钟我们才回到了青鸟的家,一身泥土的我们都洗了澡以后才睡下。我把金蝉放进了玻璃瓶子里以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了电脑边。我又特意的看了看一直有金蝉标志纹身的手臂,没想到随着金蝉的死去,我手臂上的纹身也跟着就消失了,没有了一丁点的图案留下。如果不是还能看到金蝉在瓶子里,我都会怀疑金蝉有没有进入过我的身体。
本来就睡的晚的我们,第二天自然就起不了早,所以还在睡觉的我被电话给吵醒的时候,我接听电话都是迷迷糊糊的,直到电话那头传来了编辑高冷的声音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好,好的,我马上就去。”我真是日了狗的在点头哈腰的回答着编辑的话,别以为编辑有什么好话给我?还不就是要我赶紧去医院看望那位读者。
放下手机后,我抱着脑袋的想了半天,既然我写什么文都能大卖,那就以后都不写打打杀杀和凄凄惨惨的文了,老子专写爱情文,我倒要看看这个爱情文又能有什么后遗症?就是有,也只能是情情爱爱,怎么着也不会再出现谁死了,谁被谁打伤了,再或者就是谁又遇上鬼了……
我急忙下了床,今天还要搬家,把东西都拿回去了就带着阿玛一起去医院,所以就算我想要搞基多睡会,也不成啊。于是乎,搞基被我拉下来床以后,同样是迷糊着眼的洗脸刷牙吃早饭,最后就是收拾东西走人。
当然了,在我们走的时候自然就会出现青鸟依依不舍的表情了,看到青鸟的那副鸟样,我还真是很感动,相处了这么久,说没有感情谁信啊?而且我们之间还是那种共同经历了差点被杀人魔陈彪给剁了的生死劫难的感情。
不过在我说了一句话之后,青鸟“砰”的一声就把我们丢外面了。我说了啥话呢?还不就是那句:“等我没饭吃的时候我再来找你!”结果怎样?我和搞基就被关在了门外。友情啊!竟然是这样的廉价……
“走吧,别在这里自爱自怜了,青鸟不错了,我也要是有这么一个能让我白吃白住的朋友,我就是做梦都会笑醒了。”搞基背着他那个最简单的笑包袱下了楼。
“那你就笑吧,我不就是你这个能让你白吃白住的朋友?”我也是醉了,自愿承担起了那个冤大头的责任。
由于今天还有事情要办,我们就打的直接奔我租房子的地方。好像坐的士还没有发生过什么惊悚的事情,所以每次坐的士我都特别的放松,果然,半小时后我们很是顺利的到达了出租屋。
只是这一次我再度站在楼下的空地上抬头望向五楼的阳台的时候,我的心很平静。或许是昨天的心情被调节好了,或许是我已经知道了红衣女人的身份,我以前的那种茫然不知所措也已经开始渐渐有了方向,以前的蒙在鼓里什么都不懂的我也已经开始慢慢有了对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正是我现在的心情和准备要做的。
他奶奶的,想要整老子是吧?来啊,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我就不为别的,就为了我的这条命,我都会全力以赴,反正都是死,就是死也要和你们同归于尽,再不济也要让你们大伤元气,损兵折将。
这回我是真的豁出去了,连死都不怕了,还会怕你一个红衣女人?
“走!”我提前走进了大楼,蹭蹭蹭的直往五楼跑去。
我一口气就上了五楼,脸不红气不喘,只是跟在我后面的搞基则是气喘如牛。
当我打开了房门时,最先冲进去的自然就是搞基了,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家了,他能不兴奋吗?我后面走进去,小心谨慎的看着有没有红衣女人在,我就怕她一个猛扑上来就要亲嘴,想起她是邪魁的女人,我忍不住的泛起阵阵恶心,不由自主的用衣袖擦着自己的嘴巴。
今天正是黄道吉日啊,竟然没有发现红衣女人在家,我这才完全放松了下来,走进自己的房间,整理着自己简易的行囊。
“小吴,我就要这一间了。”搞基指着一间房对我说。
我走出房门讶异的看着他想要的那间房:“你可想好了啊?真要住这一间?”
“是啊,就这一间了,我看了整个屋子,这里除了你那一间就只有这一间最宽敞,又朝阳,就是这间。”搞基说的一脸的兴奋。
这么多年居无定所的他总算是有了自己的房间了,就算是住在青鸟家的那间房都是临时腾出来的一个很小的房间,也就只能放得下一张单人木板床了,然后就啥家具也没有。现在老林的房间不要说大很多,就连家具都是齐全的,尤其是床上的大席梦思,就是老林最喜欢的名牌,坐上去都是软软的特有弹性。
“这可是老林以前住的地方。”我说出了实情。
“老林的怕什么,他是被他那个不是人的爹害死的,又不是我害死的,再加上我做道士的不也经常跟死人打交道啊,早就不怕了,我就住这间了。”搞基喜滋滋的钻进了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看着被搞基关上了的房门,我在想着是该给房东打个电话,把老林的这间房也租下来,也就是说我现在要出双份房租了。只是在我拿出手机的时候,我不自觉的瞟了一眼在我的隔壁房间,这间房以前是空的,现在房门紧锁,估计应该是红衣女人住的。
拨通了房东的电话,对她说明了我这里的情况后,对于老板来说那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因为我补齐了老林的那一份房租,或者说为她又找了一个租客,那个租客就还是我而已。
在说完了我的事以后,我问起了房东:“老板娘,你知道我这里都是住的男人,你怎么找了个女人进来?多不方便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