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感觉有些可惜,没有找到张永富的鬼魂。如果能找到张永富的鬼魂的话,那他为什么会“自杀”就很好了解了,只要问一下不就知道了嘛,也犯不上他们在这里干费劲不断的猜测各种可能。不过尽管这样,众人也觉得林泽的这个猜测应该已经相当接近真相了!
这个案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自杀案件,而是一起谋杀!真正的凶手很显然,就是那个被流浪汉人为是鬼魂的家伙,那个时候的他不过是个装神弄鬼的家伙罢了,只是现在却不仅仅是装神弄鬼了,而是真的懂得了一些操纵鬼魂的法术!
“好了,这里也没有什么好调查的了,回警局吧。”林泽说道,“李队长,你问一下警队那边,我要的资料整理好了没有?”
“应该差不多了。”李队长说道,“我一会打个电话问问。这个案子虽然已经移交了,但是影响太大了,六天内出现了五名死者,韩局那边肯定会给一路绿灯的。”
“对,还有之前让你们带回警局的那另外的还没有出事的幸存者,这个一定要办好,依照凶手这残暴的性格,很可能会很快继续出手,不待在警局的话我不放心,怕会出现第六名死者。”
“这个我早就交代下去了,不过这里面有一些人现在已经不再冰城甚至不在白蛇省内了,目前暂时无法全都聚集起来。”李队长说道。
“这个暂时没关系,因为这个凶手应该还在冰城,毕竟他想要杀的人大部分都还在冰城呢,那些到外地去的暂时还安全。”林泽说道。
果然如同李队长所想的那样,等到他们回到警局的时候,林泽想要的资料都已经摆在了他们的面前。有韩大局长亲自盯着并且一路绿灯,下面的人肯定不敢放水,调查的自然是又快有全面。
9·1特大火灾作为比较典型的火灾,档案是非常齐全的,真正要调查的,则是那死亡的一百五十八人的家人。毕竟这些人在火灾发生时没有在现场,自然不属于火灾的当事人,所以也没有记录在档案之内。可能唯一的例外就是那个老太太的儿子了,被当做了正面典型宣传。
林泽这回要查的,恰恰不在他们的档案范围之内,因为根据张启明书中描述的,这个杀人狂魔并不是火灾的幸存者,而是被火灾烧死的一家人中的一员,火灾发生的时候这个人正好不在家,所以才幸免于难。结果精神方面却出了问题,将一切罪责怪在了那些幸存者的身上,得到了灵异能力之后选择报复这些人。
很显然,这个灵异事件调查起来还是非常简单的,毕竟由果到因还是非常简单的,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出现在了张启明那还没有发布的小说情节中,他们只需要根据小说的情节去推断就可以了。
不过林泽等人在查看警方给的调查时却仍旧很细心,因为张启明的小说并不能完全作为模板,只能算作是参考。比如说他的小说中就没有描写过,这个变态杀人狂在没有得到灵异能力的身后还对两个人进行了谋杀!
林泽等人查阅了档案之后,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其中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名叫吕庆林!
吕庆林,男,四十二岁。9·1特大火灾发生的身后他正好在外边跟朋友喝酒,所以才幸免于难。但是他的一家子,包括他的父母,妻子还有9岁大的女儿,则全部在火灾中丧生。这些,正好符合了张启明小说中的设定,而更加让林泽对他产生怀疑的,则是他的身体条件!
吕庆林是一个残疾人,他是个跛子。小的时候因为一起意外,导致他的右在走路的身后无法完全伸直,所以走起路来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正好符合了之前那个保安的话:“还能是什么样子,就是血肉模糊的脸,忽高忽低的走着,身边还有绿油油的鬼火!”林泽觉得,那个流浪汉应该没有看错,之所以那个“鬼”忽高忽低,很可能就是因为吕庆林是一个跛子,走起路来自然是忽高忽低!
不过李队长则是提出了反对意见,因为按照之前的推测,张永富是被迷晕之后搬到了楼顶,然后等待他自然醒来将他吓的从楼上跳了下去,一个跛子怎么把一个大老爷们搬到十六楼楼顶的?
“这个不应该作为他拜托嫌疑的证据。”林泽则是摇摇头说道,“吕庆林本人的身体很健康,出了腿部有点毛病以外并没有其他伤病,借助一些工具的话还是可以做到的。”
“行,你说了算。”李队长说道,“那其他那些人呢?”说着,指了指桌子上的卷宗。一百五十八名死者之中,有十六家都有跟吕庆林类似的情况,不过不像他那么悲惨,全家都被烧死,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而已。
“这些人也不能放过。”林泽说道,“不过没那么多时间一个一个的去侦查了,李队长你直接调派警力对这些人进行调查吧,不过切记我们现在要调查的对象每一个都可能是杀人狂魔,而且还懂得操纵鬼魂!要办事的警察都小心着点,只需要侧面调查就可以,不需要真的调查出来什么,一旦发现有可疑的情况马上汇报就可以了。”
“放心吧,我手底下的兵我比你更心疼。”李队长说道。然后,就直接转身出门去安排警力了。
“等一下。”林泽叫住了李队长,“别忘了吕庆林现在的具体住址,别拿他身份证上的,要他的实际住址,看看能不能查到!”
“好!”李队长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不一会,李队长回来了,显然已经安排好了下面人的工作,然后对着林泽说道:“我已经调查到吕庆林的住址了,他现在就住在南新区道台府附近。我是根据就医记录来查的,他的腿虽然是小时候的伤,但是现在每年也需要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就医记录上填写的就是他现在的实际住址。”
“所以我觉得你还需要再考虑一下,他的腿真的是一个大问题,怎么看也没办法把一个壮汉给搬到十六楼的顶层。”李队长苦口婆心的说道。
“你眼中的不可能太多了,在今天之前你还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呢!”林泽也没跟他犟,决定用事实来说话,是不是这个人,去调查一下不就清楚了嘛!
三人走出警局,直接驱车赶往吕庆林的家。因为距离很近,所以只用了十几分钟,他们就来到了那栋小区之中。
这是一个老小区,里面的楼房也不是高层,最高的那一栋也不过只有七层高。住在这样的小区里,也正好符合吕庆林的心理。其实这也符合很多见识过真正的火灾,或者干脆就是被火灾伤害过的人的心理。毕竟,哪怕是消防车能开到楼下,云梯所能达到的高度也只有八层楼高,再网上的话也是云梯不能达到的地方了。
“确定是这里对吧。”林泽说道。
“没错,应该就是那间房!”李队长说道,“二号楼一楼,最左边的这间就是,不过不是他买的,房子的主人也不是他,应该是租住的。”
“有点奇怪啊。”林泽说道。
“怎么了?”李队长问道。
“如果真的是他的话,那他肯定接触过鬼魂。从未听说过有什么法术能凭空的,任意操纵鬼魂的。但是这个小区里,哪怕是他的房子里,也没有任何阴气波动。”林泽说道。
“那说不定就真的不是他呢!”李队长说道。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那一套理论,侦破案件的时候可不能想当然,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考虑,一个跛脚四十年的老瘸子,怎么能把一个体重一百六的壮汉搬到十六楼去?他觉得林泽就是处理了太多的灵异事件,所以根本不考虑事情的可行性,毕竟灵异事件就是这样,往往越不正常的地方才越是事情的真相。
“走,下去看看。”林泽招呼了李队长一声,然后让韩宇男在车里等着,两个男人就直接进了楼。
然而,敲开门之后,却发现开门的并不是吕庆林。现在时间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吕庆林是一个电工,就在市里的一家厂子里工作,应该已经下班了才对,但是开门的却是一个年轻人。
“你们招谁啊?”年轻人看着林泽和李队长说道。
“请问李庆林是住在这里吗?”李队长直接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证,“我是市局的警察,来找他了解一点事情。”
“李庆林?不知道啊,他住在这吗?”年轻人奇怪的说道,“哦,你们说的不是上一个住户吧,我是昨天才搬进来的,你可以问问房东,就在二楼。”
林泽和李队长对视了一眼,然后点点头说道:“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不客气,配合你们警方是我们公民的义务。”年轻人笑呵呵的说道,然后关上了门。
“怎么样?看出什么问题了没有?”李队长问林泽说道。
“没什么问题,屋子里很干净。”林泽说道。他说的干净自然不是屋子里是不是整洁,而是这个屋子里并没有鬼魂出没的迹象。
“吕庆林竟然已经搬走了,走吧,我们上去问问房东,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李队长说道。
两个人来到楼上,再次敲开门,这一次开门的是一个中年谢顶的男子:“两位找谁啊?”
“你好,我是市刑警大队的,我想问一下,楼下那间房子是你的吗?”李队长说道。
“哦,警官先生啊,对,楼下是我的房子。怎么了?不会是里面的住户犯了什么事了吧,那我可完全不知道啊!”中年男子被吓了一跳,一听说是市刑警大队,顿时觉得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了。他作为包租公,自然也听说过有贩毒团伙租房子贩毒制毒的,别被自己给碰上了吧。
“放心吧,没有什么大事,我们只不过是来找吕庆林了解一些情况。不过看样子他已经不在这里住了,您知道他现在在哪吗?还有,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李队长说道。
“哦,是这样啊。”房东显然松了一口气,“他是上个礼拜搬走的,好像是六天前吧?突然就告诉我说房子不租了,钱也不要我退,屋子里的东西也不要了,让我给处理。我当时还真害怕了来着,怕他是不是什么贩毒制毒团伙的,毕竟以前也在电视上看到过。不过我给他收拾屋子的时候也没看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就都给卖了,就剩下一些家具。”
“六天前!?”林泽和李队长都抓住了这个极为明显的点,“你在好好想一想,他是不是六天前搬走的,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啊,应该是,我看看嗷。”房东回忆了一下,“确定是六天前没错,那天是周四,周三我表哥家孩子结婚,我还去参加婚礼来着,第二天他就走了。”
“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吗?”林泽问道。
“这个就不清楚了,我们这流动性太大了,基本上租半年的都算是长租了,一般三四个月基本上就换人,我跟他也不怎么熟悉,不知道他去哪了。
“好的,我们知道了,感谢你的配合。”李队长看林泽再次陷入了思考,于是对房东说道。
“哎,别客气,应该的应该的。”房东也笑呵呵的说道。
“现在应该差不多确定了。”林泽点点头说道,“不然一切就太巧了,六天前突然失踪,然后六天里就出现了五起谋杀案件,追踪他的电话吧,看看能不能追查到!”
“好,我这就安排!”李队长说道。吕庆林的电话号他们早就已经查到了,不过却没有冒冒失失的打电话过去,毕竟还不确定元凶到底是谁,万一要是打草惊蛇那就不好了。
众人再次回到警局,其他方面也都传来了消息。暂时没有什么更有价值的线索,那些出了吕庆林以外的其余十五家人表现的都比较正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