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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章 往事悠悠

作者:苏诀 字数:3075 更新:2023-01-21 18:40:54

桂影西移,星光点点,一轮明月悄然悬于天际。

我站在长安城内的一处房屋顶上,望着不远处的一座府邸出神,这是半年以来我第一次回家,如同往常一样,并没有踏入府门之中,仅是遥遥观望着,此时的唐国公府外面挂着大红的灯笼,在微风的轻拂下不时摇曳着,记忆中威严凛凛的金字匾额在火光之下泛着些许绯红,看上去温暖而又冷清。

我站在房屋的顶上,刻意隐去了身形,寒风撩起衣摆,发出猎猎的声音,望着那座位处在长安城诸多达官显贵中间,看上去还算得上华贵的府宅,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就像望着从前的自己。

其实我自出生时起就与旁人不同,这个不同甚至可以用‘出人意料’四字来概括,现在回想起来,可以说,本仙直到最后被一块门板撞死为止,不到二十年的人生里,一直在给身边的人制造惊喜兼具惊吓的道路上,兢兢业业且有条不紊的前行着。

首先,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娘亲的身体已经不是很好,府里的管家几乎请遍了全国的名医前来诊脉,当时所有的大夫都断定我是个男婴,那些平时与我娘交好的夫人们,还为此好生争抢了一下,都想要把自家尚未出世以及不知道何时才会出世的女儿许配给我,甚至我娘某次奉召入宫拜见太后时,老皇帝一时兴起,特意给我赐了个名字,也是按照男孩来取字的。

其实老皇帝一开始给我取得名字不是唐夜的夜,而是邺城的邺,那个时候,边关战事紧急,我爹带着当时还不到十岁的大哥领兵迎敌,奋斗厮杀了三天三夜,最后夺回了被敌军侵袭占领的六座城池,在我娘入宫陪伴太后说话的那天,正好老皇帝也在,席间接到了边关送来的八百里加急文书,说是我爹攻占了最后一座城池,将敌军赶到边界线三十里以外,而这座城池就叫作邺城。

皇帝龙心大悦,封赐给我‘唐邺’这个名字,其意深远,然而我一出生时,却是让众人都傻了眼,据说稳婆接生的那天,傻愣愣的站了半天,还扒拉着我的襁褓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敢告诉我娘,生了一位乖巧可爱的千金,于是在众人都以为我是男子的认知下,本仙就这么出人意料的降生了。

我爹率兵回城,是我刚刚过了满月的那天,据说唐大将军凯旋归来,而且不久前喜得千金,当日坐在马背上,春风得意,就连跟在后面的我大哥,也是自豪的挺直了腰杆,只可惜我那时候尚在襁褓之中,无缘得见满城空巷的盛况,以及我老爹与大哥扬眉吐气的身姿伟岸。

听闻老皇帝给我取了一个‘唐邺’的名儿,老爹当时就皱了皱眉头,毕竟邺城一战,尸横遍野,任谁都不愿意让自家的孩子沾染上这种杀伐带血的东西,江阁老一看我爹的势头不对,未免他粗枝大叶出言得罪了皇帝,连忙首先站了出来,向皇帝言道这个名字听着不像个女孩,皇帝表示赞同,但也同时犯了难,毕竟君子一言大如天,更何况他不仅是个君子,而且还是一个天子,说出来的话怎可随意更改。

然而江阁老又道,当时皇帝只是说了唐邺二字,又没说是哪两个字,不如去‘邺’取‘夜’,同声不同字如何?皇帝又表示赞同,于是本仙我又被皇帝改了名字,自古以来,达官显贵家的孩子能够得到皇帝赐名,已是天大的恩赐,更何况本仙的名字,还被搬到朝堂上更改了一次,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以,托老爹与皇帝的福,本仙还在襁褓中吃奶的时候,就已经十分出名。

再长大一些,本仙已经可以离开襁褓,扎了两个羊角辫到处爬,老爹设下酒宴请了很多的好友,而且还把我放在客厅的中间,周围摆着形形的物件,以预言他家女儿我以后能做什么事情,由于我们唐家多出武将,因此老爹连夜赶制的那把缩小版的长枪就放在我的手边,在大家都以为我会拿起那把小长枪的时候,本仙我又一次的颠覆了大家的想象,蹭蹭蹭飞快爬到老远的地方,接连三次的,拿起了一把剪刀外加一团红线。

众人一看都傻了眼,稍微厚道一点的大臣还会劝说我爹,抓阄这种事情,本就是迷信之言,做不得真,当然还有一些败行缺德的损友,趁机打击我爹说,你家的闺女连着三次抓到了剪刀和红线,说明她以后既不是将军,也不是武官,现在培养一下,指不定以后还能开一家裁缝店。

于是,为了不让他家女儿我沦落到去当裁缝的地步,我爹从来都不让我学女红,后来,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娘就因病去世了,老爹带着大哥二哥和我三个拖油瓶,取了薛老将军的女儿,也就是我的二娘薛丽红,一个仪态万千威风八面的巾帼将军,从此以后,想要学习女红的机会更是渺茫。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抓阄时的情景也不是全无意义,谁能想到,许多年以后,那个连续三次都抓到剪刀与红线的小女娃,当真成了一个月老上仙,虽说明面上给人牵扯红线,实际上却是一把横在有情人中间的剪刀,专门破坏人家的姻缘。

时光悠悠,恰似水东流,日子一天一天的过,转眼已过了十多个春秋,我从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娃,长成了一个豆蔻年华的大姑娘,托我爹与二娘的福,以及得幸于军中诸多奇怪大叔的教导,我变成了长安城中有名的野丫头,整天不是出手打伤了这家的混账小厮,就是偷偷爬上了那家的折花墙头,再不然就是纵马越过街头,与几位好友一起枉作风流。

唐家有女,天生男命;寿数浅薄,姻缘难成。不知何时,坊间开始有了这样的说法,传闻是某个好管闲事的仁兄,专门请了一位得道高人算出来的,我当时听了还很纳闷,心想这位仁兄倒是好热心,好不容易碰到个得道高人,不去求仙问道,偏偏来管我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传闻一开始大家还知道它是传闻,然而这样的话儿听得多了,渐渐的,就连自己都开始忍不住相信了。

我虽然并不体胖,但是素来心宽,并不觉得姻缘难成有什么好值得惋惜的,大不了一辈子与老爹二娘以及两位哥哥在一起,一家人永远不分开,当真是求之不得,只是寿数浅薄这一点,委实让我精神不振了很长时间,毕竟这世上有着诸多的大好河山,尚有许多美食还没有品尝完,若是哪天忽然翘辫子了,想想还是挺害怕的。

伯颜说,不要害怕,你若是不幸早死了,就在忘川河畔等我一会儿,我带着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到阴曹地府里去找你。

当时我赏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说从人间到阴曹地府里的路那么远,等你找到我,所有的东西全都发霉啦。

伯颜闻言抓了抓脑袋,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然后回答说,这样啊,那我走快一些……

伯颜名叫李伯颜,礼部尚书的独子,也是我那时候最好的朋友之一,幼年时曾经不小心掉进了井水里,被人捞起后高烧不止,大病一场差点没命,后来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没想到醒来以后,原本聪明伶俐招人喜欢的小少爷,被高烧烧坏了脑子,性情变得呆呆傻傻,反应也迟钝了许多。

那个时候,书院里的小孩子不懂事,经常追在他的后面喊什么小傻子,我从不觉得伯颜是个傻子,只是与大多数人相比,他的世界太多简单纯粹了一点,就像一张白纸,不染纤尘,是以每次见到他受人欺负,总会忍不住出手维护一把,渐渐的,他开始喜欢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以我的决定马首是瞻。

我喜欢的人,他会帮我争取,喜欢我的人,他会帮我留意,关于他的诸多记忆,很多都是他捧着刚刚得来的好东西,颠颠的跑过来哄我开心,然后又会在我与别人在一起开心的时候,一个人默默的站在远处,望着我们的样子,又一个人默默的傻笑。

然而,这个我认为天底下最为简单纯粹的人,却是以谋反的罪名被押上了断头台,还记得那天,我带着他最喜欢的东西送行,他跪在刑场之上,慢慢抬起头望着我,依旧笑眯眯的,他说:“唐夜,这回我不能去找你了,不过,我会等着你的,到时候,你来找我吧……”

然而,大婚前夕,一场变故,我果然如预言般早死了,魂魄游荡在各处,天上人间,却唯独找不到忘川河畔,冥界鬼魂千千万万,无数次的查看生死名簿,得到的答案始终都是伯颜溺死于四岁那年。

而我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时至今日,都没有再见过他一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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