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我心心念念着的姑娘秋瑾,已经有五天没有了消息,于是本仙我的心里有些着急,生怕她与长衫兄在一起,搁半道上出了什么事情。
张易生比我还要着急,本来么,秋瑾给他的那些银子只够给张李氏看病的,被他张大少爷大鱼大肉那么一挥霍,早就已经所剩无几,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他们家的菜桌子上已经连续两天端上了炒青菜,梁彩蝶姑娘坐在桌子边,那个脸色比炒青菜还要难看。
于是为了讨好那位从长安来得美貌姑娘,张易生每天一早就开始起身,蹲在司马府的后门外等秋瑾,看守后门的吴妈本来对张易生还有一些耐心,但是自从因为张易生错过了一只黄鼠狼,害她损失了三十文钱以后,吴妈看待张易生的眼神,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大公鸡,冷漠犀利具有杀伤力的很。
兰花会已经过去了两天,按说以最慢的速度,秋瑾和长衫兄也都已经回来了,然而直到现在,本仙我都没有见到他们两个的身影,如果不是发生意外的话,那么本仙就不得不心生怀疑,是否是秋瑾与长衫兄在路上培养感情,然后两个人情意绵绵生死相随,背着她家少爷我出去私奔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本仙我趁着司马少爷已经睡着,飘飘然离开了他的肉身,仙灵沿着青阳县周边寻找,终于在一个大石头后面找到了他们两个的身影。
那时候长衫兄坐在一块小石头上,秋瑾坐在一块更小的石头上,他们两个面前是一堆篝火,正在慢慢跳动着小火苗,两个人直勾勾的盯着火堆,谁都没有说话,气氛略微显得有些尴尬。
我见长衫兄和秋瑾的身上都有伤,于是拘出了那里的土地问个明白,原来这个长衫兄是个花痴,此花痴非彼花痴,前者是见到好看的花儿就移不开眼的那种,后者是见到好看的少年就心跳加速的那种,从本质上来说,两者具有很大的差别。
在他们回来的途中,长衫兄见一个悬崖边长了一株兰花,而且还是那种极其珍贵,百年难遇的那种兰花,于是提出他要爬下山崖,把那株兰花采摘回府细心照顾,而秋瑾心里惦念着张易生的事儿,自然不肯在一株破兰花上花费功夫,但见他目光灼灼,一副着了风魔的模样,忍了忍,最后勉强同意了。
长衫兄的腰上悬了一根绳子,挂在一块岩石上,自己小心翼翼的爬下山崖,然而在采摘兰花的过程中,脚下忽然滑了一下,本来么,他那个时候还没有摘下兰花,若是伸手攀上附近的岩石,说不定还能顺着绳子爬上去,但是由于长衫兄是极其爱花之人,害怕自己的身体撞到岩壁,会压坏了那株兰花,于是就这么干脆直接的摔了下去。
至于秋瑾小姑娘,她是在翻下山崖寻找长衫兄的过程中,不幸从石头上滑下去,身上撞得青一块,紫一块,连头上的发钗都摔丢了,不过好在最后在一棵歪脖子树上,找到了挂在树枝上的长衫兄。
两个人已经筋疲力尽,而且身上还都有伤,根本没有办法走出山崖,于是便在山崖下面休整了下来。
夜色静谧时,火光摇曳处,长衫兄低头闷声不吭,默默往火堆里添置木柴,他看了一眼秋瑾,见对方绷着脸色坐在石头上,又默默的收回了视线,低声道:“抱歉,都是我不好……”
秋瑾面无表情的望着火堆,明显对于先前的事情,还有些生气,良久才道:“算了,算我倒霉……”
听她这样说,长衫兄更加羞愧了,他看了看秋瑾的脸色,注意到秋瑾的发钗已经丢了,忽然想到了什么,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来一枚银制的发钗,在手中犹豫了片刻,递给秋瑾说道:“我看你头上的钗子都丢了,你先用这个吧。”
秋瑾垂目望了一眼,又看向了长衫兄,似乎有些疑惑,长衫兄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随身携带这样的东西,片刻以后,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别过头道:“我没有关系,人家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情意,你要十分珍重才是,不要随意借给别人,不然人家可是会生气的。”
秋瑾小姑娘的话,本仙我表示十分赞同,曾经遇到过一个姑娘,看上了好友手里的一个扇坠,那好友解释说,扇坠乃是自己的未婚妻所赠,然而那姑娘颇不识相,说什么不过一枚扇坠而已,大街摊子上摆着的,随便几两银子就能买到好几个,还说那人的未婚妻想来不会这样小气,连个扇坠都要放在眼里。
我想那位姑娘可能不知道,那枚扇坠人家不是放在眼里,而是放在心里的,在她眼里看起来不值钱的东西,却是他人手中捧着的热忱忱的情意,不是东西珍贵,而是情意难违,君子不夺人所爱,女子不夺他人所爱之所爱,但是那位姑娘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直到现在,她还养在闺中没有嫁出去。
不过长衫兄的那枚银钗,是当日我与伯陵上仙下界时,本仙亲眼看到长衫兄买下的,并非是哪位女子送给他的定情之物,然而是否是长衫兄准备送给哪位女子的定情之物,尚未可知。
长衫兄反应过来她的意思,脸色有些红,低头尴尬道:“这枚银钗,是我自己买的……”
秋瑾又是一阵疑惑,然后又是好像想到了什么,别过头道:“既然是送给别人的东西,就不要再给其他人用了,不然会失了许多诚意。”
长衫兄更加窘迫了,握着银钗的手停在半空,不知是否应该收回来,他尴尬解释道:“不、不是……这不是送给别人的东西……”他停顿了一下,见到秋瑾偏头看向了自己,那个目光就像在看怪癖神经病一样,又勉强一笑,“那日路过长街时,见到上面的杏花雕刻的栩栩如生,于是一时忍不住,就买下来了……”
见秋瑾仍在看着自己,似乎在等他继续说下去,长衫兄又硬着头皮说道:“后来回到家,发现我买得这个东西也没什么用处,我娘她年纪大了,戴这种发钗不合适,又怕放在家里,被我娘不小心翻到了,又会找我问东问西的,所以就一直带在身上了,还怕被别人看到了误会,好几次都想丢了它,但又挺舍不得的。”
秋瑾扑哧笑了一下,故作不屑道:“呆子……”
长衫兄果然很呆的伸手抓了抓后脑勺,显得很是不好意思,这个时候,秋瑾把手伸了过来,接过他手里拿着的银钗,小心翼翼整理着自己散落的长发,把那枚银钗别在了自己的发间,她低下头道:“回去以后,我会还给你的。”
“不、不用了……”长衫兄有些局促,又腼腆笑了笑:“我拿着这个东西也没有什么用处,让人看见了也不好,你以后也戴着吧,挺好看的。”
秋瑾有些脸红,别过头不去看他,回答道:“是你的就是你的,我从不欠人东西……”
长衫兄哦了一声,片刻以后,又呆呆道:“那就当我送给你的好了,算是报答你对我的救命之恩。”
秋瑾低头默默望着自己的绣鞋,咕哝道:“不用,我们是一起出来的,你出了什么事情,我回去后也不好交代,就算是其他的人,我也会下来找他的。”
长衫兄又哦了一声,老实巴交道:“不过我还是挺感激你的,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就算是其他的人下来救我,有需要的话,我也会把这枚银钗送给她的。”
秋瑾回头看了他一眼,好笑不笑,最后还是笑了:“呆子……”
她抱着膝盖,伸手去抠面前的灰土,说道:“你不知道么,对待寻常的姑娘家,是不可以乱送人家东西的,尤其是胭脂饰物之类,不然会引人误会的。”
长衫兄点了点头,不知是真的明白,还是只是在附和她,又见秋瑾看向了自己:“等回去的时候,我找个没人的地方,再把银钗还给你,不要被人瞧见了。”
长衫兄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又听秋瑾淡淡问道:“你拿着这个银钗,没有心上人可送么?”
长衫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曾经有,现在我们已经退亲了。”
原来,长衫兄的父亲本是青阳县的县令,生前公正廉洁,两袖清风,因此死后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导致一对妻儿流离失所,以种花卖花为生。
好在长衫兄从小便对花草有很多研究,而且做起事来吃苦耐劳,因此由他种出来的花儿,城里的达官显贵们都很喜欢,然而几年前长衫兄的母亲不幸染上了重病,病好以后就再也不得粗活儿,长衫兄为了奉养自己的母亲,于是放弃了自己的花铺生意,不久前被司马老夫人特意请来,照顾园子里的花花草草。
长衫兄原本还有一个未婚妻,是当年长衫兄的县令爹爹好友的闺女,但那好友见县令已然亡故,留下一对孤儿寡母本来就很难维持生计,生怕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嫁入何家后再给人家添麻烦,于是他家岳丈为了避免自己的女儿成为长衫兄的拖累,本着舍己为人的精神,手指颤抖涕泪横流的写下退婚书,希望能与何家退亲。
长衫兄是个很明白事理的主儿,接到退婚书后,一没大哭大闹,二没怨天尤人,更没求爹爹告奶奶的纠缠人家,实际上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把定亲的信物交还到那位善解人意的岳丈手中,于是两家就算这么断亲了。
听到长衫兄的事迹,秋瑾有些恍惚,似乎想到了某人,于是问道:“你还年轻,都不考取功名么?”
长衫兄一怔,又不好意思的笑了:“我不是个读书的料子,前些年我爹还在的时候,曾经考过两回,最后一次落榜了,到现在也只是个秀才而已,后来我爹走了,家里有些忙,就没再考了。”
同样的事,放在自个儿身上须得好好想想,想当年张易生的老爹逝去的时候,张家已经穷得叮当响,那厮的祖上曾是飞黄腾达做官的,因此把科举考试看得比天大,整天捧着一个破书本儿坐在桌子前苦读,张大少爷全身懒筋遍布,秋瑾下地农活时,连个饭都不舍得做一下,在秋瑾姑娘砸锅卖铁的接济下,一连考了四次科考,到现在……也不过是个秀才而已……
本仙都有些替他脸红,觉得何文轩和张易生放在一起,简直一个天上的太阳,一个盆里的乌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