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一过去,好家伙,群殴呢,不知道那个倒霉蛋,看着人都不动弹了,跟死了一样。
郎花花直接就把自行车冲过去了,“干什么,干什么呢。,大晚上不睡觉,想着跟我回局里是不是啊。”
老霸气了,虽然只是一个人,但是就跟后面还有一大群警察一样,气势老足了。
那一群混混都很有经验,形成反射了,看到警察立马跑,谁被逮住了谁倒霉。
也是凑巧,郎花花还穿着警服,这年头,没那条件让你下班更衣,都是穿着制服上下班的。
看着人走了,郎花花肯定不追,把自行车停在一边,看着那人脸朝下,别不是死了吧。
走过去,抬起脚尖来碰了碰那人肩膀,“嘿,哥们,死了没,没死吱一声,我送你去医院。”
李东阳觉得自己要死了,但是没想到还有救,什么感觉啊,喜极而泣。
觉得这声音耳熟,强忍着疼痛抬起手来,一下子拽住了郎花花的裤腿,“救我”。
得了,还活着,那就好说了,郎花花不敢动弹,怕这人里面内脏坏了,到时候给戳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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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踩着自行车回局里了,喊人来,她弄不了。
李东阳等着那人来救自己呢,结果怎么就没动静了,直到听见车子铰链响。
郎花花看了一眼,“在这里等着,我去局里喊人来救你,撑住了,一会就行了。”
她吧嗒吧嗒就走了,没想到地上的那个是李东阳,还以为那个人跟黑社会搅和在一起了。
李东阳躺在那里,忽的想起来了,难怪觉得这声音熟悉,这可不是那朵霸王花,不然怎么去局里呢,这附近就是一个警察局。
很好,听着自行车铃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李东阳很放心的晕死过去了,太疼了。
老三下了飞机,把郎菊南送回家,正准备休息下,结果医院那边就给家里打电话,说是李东阳不行了,给他吓得。
拿着钱就赶紧去医院了,好好的人怎么就不行了,什么毛病,猝死也没有这么慢的,慢性病也没有这么快的。
去了一看,好家伙,这是被人差点打死啊。
“你不是嘚瑟的厉害,天天往歌厅里面跑,里面什么好东西那么吸引你,活该你被人打。”郎花花在那里吃水果,一大早就有人送果篮来,公司里面的人。
她觉得人有钱了就是低调,这样显得很高级,你有钱就嘚瑟,那算什么啊。
她可是听李东阳说了昨晚的事,不能说你起因是多管闲事得罪了人,毕竟那混混也是人渣。
可是她觉得,一个人选择了如何生活,什么样的工作,她就应该有能力去承受糟糕的一切。
难道小贝那晚没有李东阳就毁了?
不可能的,她肯定有办法的,不然小贝不敢在里面待这么长时间。
所以说一些事情你不要随意插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即使很卑微。
李东阳真的是喘气都疼,完了郎花花还在那里咯吱咯吱吃苹果,一下下的吵得他脑壳疼。
“能不能不吃了?”气若游丝的说出来,不指望郎花花能听他的。
郎花花顿了一顿,三两口把苹果吃了,还有香蕉呢,拿了一根香蕉吃。
这水果多值钱这个季节,可劲吃,平时舍不得买。看着那么多,这人也吃不了,到时候万一送护士什么的,还不如待会自己带走呢。
李东阳少有的安静,忽略郎花花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人其实真的会变的,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有钱,觉得现在日子过得多好,就是家里催着结婚而已。
每天拿着大把的钱花,大手大脚的,恨不得见个乞丐也要给十块钱。无聊的时候就去歌厅,听听歌看看美女。
现在浑身疼的时候,才觉得他大爷的有病,年轻干什么不行,非得这么浪费了。
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早年跟老三吃了多少苦,现在突然一下子想起来了,觉得以前喝过的酒真是太贵,都是血汗钱。
郎花花看着老三来了,拍拍手站起来,“你来的正好,我马上上班去了。”
李东阳眼睁睁看着她走了,拎着一大袋子水果,桌子上就剩下垃圾了。
老三站着看李东阳,李东阳跟见了亲人一样,“那帮孙子,看我落了单,只会耍阴的,等我好了不收拾他们才怪。”
老三也是生气,这帮人就是垃圾,奔着要人命来的,“你先好好养着吧,到时候我给你出主意,可长点心吧,你这次命大。”
谁说不是呢,李东阳悲从心中来,想着郎花花救了他,也不计价拿点水果,甚至觉得这女的坦诚的可爱。
有钱的时候,希望做个好人,做个善人,很喜欢去拯救世界,因为觉得比一般人有能力,李东阳也是喜欢路见不平一声吼。
这时候也就是老三跟宋阳来回折腾了,给李东阳请个看护都不行,李东阳现在连个人生理问题都不能解决,根植物人一样。
郎菊南带了几口保险箱回来,都是超级大的,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她的家当。
珠宝首饰最多,瓷器很少,不方便带着,黄莺挨个看,每个都是好东西了。
看到一个鼻烟壶,比核桃大一点,可是巧夺天工,内画鼻烟壶。
这可是高手,鼻烟壶大家都知道,满清八旗子弟的玩物,外面什么都有,花鸟山水的常见。但是内画的可真少,你想想再一个细口瓶子里面怎么画,急死人了。
人家是用狼毫或者兔子毛,粗细大小不一样的,一点点伸进去勾勒出来的,然后填彩烧制,那最细的画笔一根毛。
爱不释手的把玩,直接上手就行。后来的文物多不能直接用手接触,因为来路不知,不知道是不是从下面出来的,下面出来的有煞气。
那不是有个笑话,有人捡到了玉,专门放嘴里试试,后来才知道那是专门给死人用的。
人死了,刚死的时候,拿玉把件把七窍给堵起来,所以你放在嘴里,人家指不定是塞在身体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的。
还有那送礼送兵马俑唐三彩的,收礼的也正儿八经摆在家里。那是陪葬品啊,你放在家里吓人不。
郎菊南的东西,一个好处,那就是传承有序,谁谁谁赏赐的,或者是历代累积传家的精品,都是很放心的。
郎菊南拿着那一盒子珍珠,捻起来一颗,“咱们改天去做个珍珠项链,反正你省的是个儿子,到时候肯定是给儿媳妇的,还不如你自己先戴着。”
黄莺检查,人家最后看出来了,是个儿子,而且看起来营养很好,孩子吸收的好。
谁不喜欢这么好看的东西,黄莺乐的点点头,“行啊,而且珍珠过几百年就没有了,还不如戴着呢。”
可美了,看着那珍珠迫不及待的想着做首饰,商量着做什么比较好。
俩人的话,最两条长珍珠项链肯定不够,郎菊南看着她那大肚子,很多东西都是养人或者开光的,对人比较好,还是紧着黄莺把。
“你去穿个链子戴,然后做个戒子,再要一对耳钉,剩下的我们再要一对手镯,咱俩一人一个。”
郎菊南觉得戴珍珠,成套的好看,或者单独的小件,要是只一个链子显得很俗气,跟显摆一样。
俩人兴致很高,基本没有老三还有黄炜业什么事了,俩人也不无聊,跟看博物馆一样,这个看看,那个看看,也算是开眼了。
“你俩一块看看,喜欢什么,一人一件当个摆设,要是还有想着贴身戴着的,也可以,我们小宝不小气。”郎菊南特别大气,这东西她都不稀罕,再说了,这些都是留给黄莺的。
黄炜业不要,他一个大男人,什么也不需要,磕磕碰碰的还怕弄坏了。
黄莺笑嘻嘻的,从来没觉得这么有钱过,这可是发大财了,祖坟上都不是冒青烟,而是起雾了。
“爸爸,这个给你,你就挂在手上,不怕丢了。”黄莺找着了一串木珠子,不知道什么做的,分不清楚是哪里的沉香木。
郎菊南抬眼看了一眼,“这个挺好的,我记得这个是我祖母的,那时候不是建庙,我祖母给了不少钱,最后雕神像的下脚料人家给做了这个,福气大了。”
件件都是有来头的,郎菊南记不清楚但是也是差不多知道,想着单独包起来几件,全是珠宝。
她这是给郎秋水的,一样的姐妹,就当当初给的嫁妆了。她不能全拿着,家里没人了也就算了,郎秋水还活着,那肯定是有她一份的,做人不能太贪婪。
作者有话要说: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