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军来向陈扬报喜,还给陈扬带了礼物,一顶蚊帐。陈扬不好意思收礼,“军子,我从不送礼,也从不收礼。”陈仁军笑着说,“我爷爷奶奶,还有我爸我妈,他们一致决定,我只是一个执行者。”“怎么想起送我蚊帐呢?”陈扬很是好奇。“他们问我,你船上缺什么?我想了好久,想起你缺一顶蚊帐,我奶奶就上街买来了。”陈扬呵呵一笑,“我船上缺个收音机,你咋不送一个呢?”“哈哈……扬哥,我没你有文化,想像力不够。”陈扬收下蚊帐。现在天还不热,没有蚊子,他把折叠的蚊帐用布包好,搁在竹簾的缝隙里。“军子,替我谢谢你爷爷奶奶和你爸妈。”“不用谢。他们都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幸运神。”“呵呵……过奖了吧。”“真的。你看啊,你陪我去一趟,我的事就成了。扬哥,他们说了,不管你家现在咋样,以后咋样,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谢谢你,军子,还有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陈仁军说,“还有呢。扬哥,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咱俩去公社玩,你说我能当公社的通讯员。”陈扬点点头,“怎么,你当上了?”“嗯,昨晚来的通知,让我明天去报到。”陈扬替陈仁军高兴,伸手擂了他一拳,“军子,你得请客。不,你要请客两次了。”陈仁军也是合不拢嘴,“请客没问题,请客没问题。”陈扬心里波澜起伏。就公社通讯员这个岗位,一年前就空在那里了。陈扬的父亲,也曾想为陈扬谋得这个岗位。第一年每月工资二十二点五块,转正后每月二十七点五块,每月还有三十斤粮票。多好的铁饭碗啊。但陈扬只是羡慕,绝不妒忌,因为他已经认清现实,这辈子这些铁饭碗已与他绝缘。二人正说着,河岸边走来了童二子,手里还提着一个酒坛。人逢喜事精神爽。童二子走路带晃,脸上喜气洋洋,整个就是藏不住事的货。“嘿嘿……扬哥,军子,我带了一坛酒,咱哥仨把它喝了。”说喝就喝,没有碗,也不用碗,直接拿着坛子喝。陈扬先大口大口的喝了好几口,“二子,你的事真的定了?”“定了,定了。”陈仁军说,“二子,那边什么情况,你都知道了吧。”童二子点了点头,“她跟我实话实说了。她今年二十四,比我大六岁。她得过小儿麻痹症,走路有点瘸。”陈仁军又说,“二子,你可想好了,这是人生大事,一辈子啊。”童二子说,“我还能有什么其他想法呢。军子,我不能跟你比啊。我爷爷说得对,人得认命。以我的条件和家庭情况,能有人愿意嫁给我,我就谢天谢地了。”陈扬没有吭声,只是拿着酒坛又喝了几口酒。陈扬心里后悔,他不该掺和童二子的事。鞋子合不合脚,脚自己知道。后来的事实证明,陈扬的后悔是对的。后来陈仁军对他老婆说了这事,他老婆又告诉了童二子老婆。结果就是童二子老婆把陈扬恨了半辈子。“沈兄!”“嗯!”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但不管是谁。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对此。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可以说。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镇魔司很大。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沈长青属于后者。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拥有前身的记忆。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进入阁楼。环境便是徒然一变。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