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南笙不明白乔峰会这么决定,放着明明可以多百分之五的分成只是二十世纪福克斯需先扣除宣传费用这样更好的选项不要,却宁愿选择分成比例让给二十世纪福克斯百分之五,也要让二十世纪福克斯全出宣传费用这么一个不算最好的选项,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当施南笙问出为什么的时候,乔峰脑海中瞬间蹦出来的词是图样图森破,但随后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施南笙可是比他还大的,之所以不明白,不过是没有他的那些前世记忆罢了
再者,这时候的香港电影圈还是很纯洁的,真的,比起好莱坞纯洁多了
看看香港这时候的票房分账方式,嘉禾,邵氏自己拍的片子也就算了,肯定是自给自足自己放不谈什么分账
可除了他们自己拍的片子,他们的子公司,卫星公司,甚至那些独立制片的公司要在这几条院线上映,这几家院线都没说弄一个发行公司,都不收取任何发行费用的
以前,独立制片公司拍好片后拿到这几家院线放映还有个包底制度,就是说电影要在院线上映,不谈票房好坏,先按照放映的场次,设备等等方面定下来一个每天需要支付的包租底线价摆着,如果电影票房不理想,院线算票房分成达不到底线价,那院线赚的就按底线价来,当然要是最终分账院线能分的比底线价更高的,那就按分账来
在包底制度下,院线方损失的可能性降低很多,但风险却转嫁在制作方身上,制片方亏损与否自己承担后果,甚至不少时候票房太差的不但票房不赚钱,还的额外赔包底费
当然这也是因为香港电影市场小,每部电影的放映时间比较短有关,就特别热卖的电影都很少放映够一个月的,多是二十多天,一般的电影上映时间往往就是一星期两星期的样子
也不需要过于复杂的分账方式,自然院线啊这些想搞点黑幕什么就比较难了,偷票房之类的肯定有,但一般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来
相比好莱坞,香港电影市场哪个环节都想纯洁的小白花在好莱坞,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着极为繁琐的各项合约限制,但合约再限制,好莱坞的产业链上层都有足够多的办法来尽量的增加自己的利益
院线这些渠道终端就不说,就光说电影发行方都能把投资人,特别圈外投资人玩死,也能把要利润分成的明星玩死
原时空,2009年《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发行方华纳公司发布报告,这部电影在影院发行阶段处于巨额亏损
而这部片子的票房是多少呢,9亿3820万美元,制作成本是多少呢,3亿1590万美元
也就是说按照美国本土电影的发行分账,制作方光是凭借票房分账就是绝对有钱赚的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制作方只分到了2亿7670万美元,亏了四千万美元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发行方在里边搞了鬼,正常的发行费用华纳仅仅可以拿到不足五千万美元的,但是最终的宣发费用华纳扣掉了1亿8260万美元,多出来的1亿3000万美元干嘛了呢,用于宣传营销了
但这个是左手倒右手的事情,因为绝大多数宣传营销平台都是华纳自己的,因为华纳本身就是传媒巨头,华纳电影公司不过是时代华纳下属的一个子公司罢了
华纳付给自己的宣传营销费用全是按照业界最高标准给的,但这一点从法律上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比如正常在一家电视台头宣传广告可能花费的是一千万美元,这是一个中等价格,但华纳就按照行业最高标准价两千万美元给了正常吗,不正常但在法律上来说一点错都没有,因为两千万美元虽然是最高标准,但没有超出最高标准,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法,没毛病
最后,就因为宣传营销费用高达一亿三千万美元,扣除这些后制作方只拿到两亿七千多万美元赔了,赔了四千万
但是对于电影的主要投资方华纳来说,他在电影票房上却没有赔钱,不但没赔还大赚了,只不过是从宣发上赚回来了
赔钱的是英国盛日影业公司等其他三家投资占比达百分之六十多的投资方
好莱坞太黑了,盘外招数不胜数,与其冒着在宣传费用上被坑的风险选择百分之三十五的票房分账,还不如把百分之五让出去,让给发行方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自己只赚最透明的百分之三十的票房分账为好
因为票房是最为透明的,虽然院线可能会瞒报,会偷票房等等手段来降低票房,但因为涉及自己的利益,不用乔峰这边派人盯着,二十世纪福克斯自己就会严防死守防备院线搞小动作的
而且让出百分之五的分成,也能让二十世纪福克斯宣传发行上更有动力,因为他们宣传的越好,让票房越高,他们多要到手的这百分之五才能分到越多的钱
为了自己的利益,二十世纪福克斯在宣发上是绝对不会懈怠的,如果上映首周末票房成绩够好的话,在院线方面争取更多的画布更多的排片,二十世纪福克斯也会更加积极主动
而且对于这种拿本属于好莱坞的片子自己拍出来赚钱,乔峰觉得赚多赚少都是自己赚了,也不需要计较太多
给一般人可能觉得像这样的片子,应该主演都用美国演员或者说白人演员,因为这样明显的更符合欧美人的观影喜好毕竟不管是华人对欧美人,还是欧美人接受程度都不如对于同肤色人种接受度那么高
但乔峰就是要用华人,或者说就是要用香港,内地这样的自己喜欢的中国演员因为在他看来反正都是拿来的好莱坞的片子,只要不赔钱赚多少都是赚的,而且还能把中国演员推到欧美观众面前,怎么看都是值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