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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 绝色的“母毒蛇”(感谢)

作者:蒋米 字数:2775 更新:2023-01-21 19:00:21

第448章绝色的“母毒蛇”(感谢)

孙宏雷笑着说:“嫂子,没关系!”他正好给婉莲量好了尺码,便对她俩说:“你俩过来量一下尺码!”

那长相富贵的女孩小脸一红,还有点扭捏。

她妈妈喊道:“清莲,过来,让孙设计师帮你量一下尺码。你昨日在家里不是还念叨孙设计师的衣裙吗?”

‘清莲?’孙宏雷在大脑中急速地翻转着。一个叫清莲的女孩?这个女孩到底是谁呢?

清莲轻移莲步过来。

余则成一边量尺码,一边在思索着这个“清莲”是谁?

量好尺码之后,孙宏雷问道:“你可有中意的布料和式样?”

清莲看了看卢小姐,问道:“我明天跟她一起去你的店里挑选,可以吗?”

“可以!”

孙宏雷接着就给清莲妈妈量尺码。

将四人的尺码都记录完毕,确实是耽误不少时间了,孙宏雷向卢英告辞。

孙宏雷走到院子门口,他突然想起了一张民国夏天拍摄的照片,一个女孩站在院墙边,身穿白底、蓝色花朵旗袍,齐耳短发。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女孩山峰突出。她长得跟马速有七八分相像。她是谁?

那个女孩是大汉奸梁鸿志的掌上明珠小女儿刘清莲!

孙宏雷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看到卢英等五人站在客厅外相送,他目光一扫,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在半年后站在院墙边,微微颔首,微笑着。然后“咔嚓”一声,一部照相机将她的一瞬间定格下来。

原来是她啊!

在半年后,在历史上,梁鸿志为了巴结日本人,将这个长相富贵的女孩嫁给了一个叫中田三郎的大佐。

在抗战胜利之后,刘清莲(小妾所生,随母姓)跟随这个中田三郎去了日本,永远离开了中国。一直到死再也没有回过中国。

妈的!一颗大白菜被猪拱了。

梁鸿志,从小诵读经史,为人狂傲,以东坡自许。曾任北洋政府秘书长。日本侵略军侵占南京,在南京成立傀儡政权。梁鸿志欣然应命,甘当汉奸,在上海新亚酒店成立筹备处。次年三月,在南京成立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梁鸿志任行政院院长,兼任交通部长。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汪精卫、王克敏、梁鸿志在南京会谈,就召开中央政治会议、筹备成立中央政府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三十日,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梁鸿志任监察院长。从此,他成为傀儡的傀儡。

抗战胜利之后,梁鸿志终被作为汉奸定罪,判处死刑,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九日被处决。

这样的汉奸应该早点死。而这个刘清莲是个抓手。

余则成决定要实施锄奸计划,同时解救这个女孩。

--

回到“三六六”店里(以后改为三六六摩登服装公司),余则成刚刚跨进了店里。

“吱吱!”一辆福特牌黑色轿车疾驰而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店门口。

从副驾驶下来一个身穿黑色棉袄、戴着黑色礼帽的家伙快速跑过来打开车门,并用手护着车门。

一只穿着高跟皮鞋的脚伸了出来。

接着,一个身穿旗袍、外罩貂皮大衣的身子出现在余则成的眼前。最后,一个戴着黑色丝网惟帽的女人钻了出来。

紧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不过,一看就是丫鬟打扮。

那个开门的保镖和同样穿戴的司机靠在车门上,互相点根烟,斜着眼睛看着店内情况。并没有进来。

那女人走进店内,伸手将惟帽摘下来,交给那个丫鬟。

余则成一看,这个女人长得惊为天人!

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

如果仅仅是漂亮,余则成在后世见得多呢!即使是在这个时代,他身下还有个淑英。那绝对是倾城倾国的尤物。但这个女人的美丽中,含有一丝英武和野性。再结合她的美丽,那就特别吸引人了。

余则成在大脑中快速地搜索,立刻想起了一个人,号称民国美人的“母毒蛇”的佘艾珍!

佘艾珍生命中牵涉两个大汉奸:一个是干爹季云卿;一个是她丈夫吴四宝。这两个人都是恶贯满盈的。要想杀了这两人,她就是一个好的抓手。

想到这里,余则成立刻朝余金凤使了个眼色。

余金凤马上就明白了余则成的意思。她微微颔首。

余则成一头钻进设计室内,打开一个暗门,那里面是一个电话间。

--

一九零零年,上海滩一个富有的茶商家里诞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她就是佘艾珍。她是父亲佘铭三最宠爱的三姨太太所生。这个年轻的三姨太,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所以佘艾珍一出生就是个美人胚子,她眉清目秀,面如傅粉,如一朵童子面茶花,令父亲十分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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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艾珍自小就被父亲视为掌上明珠,待长到十来岁时,更是光彩照人。与众不同的是,她不仅有母亲的美貌,又带着一股男孩子的气质。

佘爱珍自幼像假小子一样泼辣勇猛,霸气外露。她是爬墙上树、打架斗殴无所不能。她在孩提时代就有了一个王者般的存在。

吴家少爷一次请她吃饭时,把她灌醉,拖到宾馆过了夜。这样,十四岁的她就失了身。很快就怀孕了。

她的父亲知道后,劝她打掉孩子,并要送她到国外读书。但被她拒绝,痴情的她要嫁给吴家少爷。可对方是一名富家的纨绔子弟,并不想同她结婚。这下惹恼了她。简直岂有此理!于是她亲自到吴家大闹了一场,拿着刀子要跟对方拼命。

吴少爷终于屈服,答应明媒正娶。

婚后的佘爱珍并不幸福。丈夫经常流连于烟花柳巷,她在家独自带着孩子消磨时光。不料孩子夭折了。佘爱珍痛失爱子,对只知道吃喝嫖赌的丈夫也颇为绝望,于是她干脆离开了吴家。索性豁出去了,自己独闯上海滩。

她毅然到了赌场,当了一名摇缸女郎。为了吸引赌徒,这个职业当然需要漂亮的长相,而且还要有很强的应对能力,这些都是佘爱珍的强项。所以,她在赌场混得顺风顺水,很快引起了众多男人的注意。

佘爱珍便成了当时的青帮头目季云卿的干女儿。就是民国黑帮头目那种特殊关系的干女儿。

当时青帮与洪帮闹矛盾,洪帮组织了一批打手,深夜翻墙潜入季云卿家里行刺。正当两个刺客准备对熟睡的季云卿开枪时,被保镖吴四宝发觉,他从侧面开火,两个刺客应声倒地。接着,他又指挥季家的保镖,将潜入季家的三十多个洪帮打手全部消灭,自己无一伤亡。吴四宝自此名动江湖。

季云卿为感谢吴四宝的救命之恩,加上他身体确实是无法满足这个妖女,他便将自己心爱的干女儿佘爱珍许配吴四宝为妻。

而季云卿的一个门徒在当时名震上海滩。他就是七十六号的掌门李士群。

季云卿又将吴四宝、佘艾珍介绍给了李士群。

因为是一个师父下山的,李士群将最重要的警卫队长交给了吴四宝。就连李士群的贴身保镖都是吴四宝一手安排。

吴四宝本来就是一个杀神,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阎王他最大。他有了十六号警卫队长的头衔,便大肆搜捕抗日分子,手上沾满了革命战士的鲜血!

吴四宝必须死!有机会也要杀掉李士群。因而,这个佘艾珍必须要生生地俘获。

想到这里,余则成在心里暗道:‘自己这个方案能俘获佘艾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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