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城。
天舟悬停在了天下城上空,归天伫立船头甲板上,听着城市里如雷声般震耳的欢呼声,看着翘首以盼的梦寐以求的女人,这一刻他的心里真的是满足了,感觉就像是踏上了人生巅峰。
“归圣!归圣!归圣!”
“归圣归来吧,让我们一堵圣颜!”
“归圣归来吧!”
城市里一片呼喊的声音。
归天闭上了眼睛,沉浸在了唯我独尊的感觉里。
如果时间拥有停留在这一刻就好了,他将永远享受此刻的荣光。
“母亲,你看见了吗?你的儿子成圣了,从此以后你就是圣母了!你总说儿子没出息,结果怎么样,你儿子现在是圣人了!母亲,你在天之灵无憾了吧……”归天的心里跟亡母蔡氏灵魂对话。
成功之时告亡母,这是美德。
“归郎啊,归来吧!”夜空中传来女帝的声音。
归天的眼睛瞬间就睁开了,亡母蔡氏也在他的脑海里烟消云散。
“归郎啊,归来吧!”女帝又唤。
归天纵身一跃,脚下生出一朵金色圣云,托着他往灵泉宫飞去。
老母有时候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尤其是对他这样的盖世英雄来说。
全城的人都在唤归圣,归圣无动于衷。女帝只是唤了两声,归圣就下来了,女帝的威严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不少。都道是归圣知恩图报,却不知此事与鱼有关。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归天来到了女帝的身边,收了金色圣云,他想伸手去拉女帝的手,可是心中又有一丝胆怯。女帝在他心中形成的威严就像是一座大山,那可不是他说消除就能消除的,哪怕是他现在已经成圣了也不行。
女帝嫣然一笑,伸手挽住了归天的胳膊,声音温柔:“归郎,我们回宫吧,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接风宴,我要与你好好喝几杯。”
“我……”归天有点紧张,有点腼腆。
女帝笑着说道:“归郎,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归天深深吸了一口气,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将心中的话说了出来:“彩霞,我……我要娶你为妻!”
女帝嫣然一笑:“我等你说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我是你的,我们今晚就成亲。”
轰!
一股热流瞬间上头,归天两个头两个都热了。
今晚吃鱼!
整座灵泉宫里静悄悄的,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内宫禁军,甚至也没有一个侍仙子。归天心中有些好奇,可没有说出来,而且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胳膊上的弹弹的感觉所转移走了。
“归郎,我不想让人打搅我们的婚礼,所以把人都撤了,你不会介意吧?”女帝看出了归天的心思。
“不、不会。”归天还是有点拘谨,一时半会他还不能适应与女帝的这种暧昧的关系。
女帝又说了一句:“归郎,你要是想我们的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的,我就叫人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归天忙说道:“我、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不用叫人。”
二人世界,一鱼三吃,多好啊。
说说聊聊,两人来到了寝宫里。
这里曾经是恒天霸与安非鱼的寝宫,标准的大床房,装潢奢华。房间里使用了大量的金色元素,不过今晚却出现了大量的红色的元素。红色代表着喜庆与激情,是天界婚礼上使用最多的颜色。此刻这间寝宫里就是一个标准的火包之房,大红的被子,大红的床单,房间里点了大量的红色的蜡烛,就连铺在地上的地毯也是红色的。床头的墙壁上还贴里一个大大的“囍”字,两边还贴了一副对联,写的是:蓬门初开迎圣来,含苞待放为君开。
归天看见了那对联,想理解是什么意思,奈何文化程度实在有限,遂作罢。
也倒是的,春宵一刻值千金,这个时候还解析什么对联,那不傻笔吗?
女帝挽着归天的手,将他带到了一张方桌前。
桌上放着好几样菜,全部都是天界的珍馐,烤玉兔、油炸人参果、清蒸白玉蛤什么的,还有一壶仙酒,虽然没有某家酒坊的标识,但想必是极品的仙酒。
女帝松开了挽着归天的手,温柔地道:“归郎,你坐,我为你斟酒,我们夫妻俩好好喝几杯。”
“我……”归天愣着没动,幸福来得太突然,他一时间有点适应不了。
从前,他还是一个备受歧视的归元宗外门弟子的时候,他最渴望的事情是女帝能看他一眼。后来,他通过艰苦奋斗加阴谋诡计从所有的竞争者之中脱颖而出,成了归元宗的开门人,女帝总算能正眼看他了,他最渴望的事情是能拉一下女帝的小手,但这个愿望只能在梦中才能实现。现在,他成圣归来,女帝不仅挽着他的手,还以夫妻相称,这简直是一步到位啊!给他的感觉,这是直接到了幸福的终点站。
女帝嫣然一笑,抬手压在了归天的肩膀上,将他摁在了座椅上,说话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娇嗔:“归郎,我既已夫妻相称,你便是我的夫君,你这么拘谨干什么?我放松一点,我为你斟酒。”
她拿起酒壶斟酒。
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在寝宫里弥漫开来,酒是不是好酒不知道,但它是真的香。
女帝将一杯酒推到了归天的面前,她自己端起了一杯酒。
归天伸手去拿酒杯,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人的样子。
那个人是女帝的前夫,炼奴。
作为归元宗根正苗红的天奴,从外门弟子一路奋斗到开门人,再从开门人奋斗到今天的圣人,他不可能不知道炼奴这个人。他私下里也听过不少关于炼奴的传说,其中就有女帝给炼奴下毒,毒死了炼奴的故事。
也就是这一想,他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几颗冷汗,看着面前的酒,怎么也不敢伸手。
女帝的眼眸里闪过了一丝冷芒,但那也只是一闪而逝,她笑着说道:“归郎,你不会是担心我在酒里下毒吧?”
归天更紧张了:“我……没有,我只是觉得这一切太突然了,发展得太快了,有点好像在梦里的感觉。”
女帝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肯定是想起炼奴了。”
归天顿时愣住了。
她怎么知道?
却就在这个时候,两颗泪珠从女帝的眼眶之中滚落下来。
归天心颤了,心疼了,深深的自责。
可他并没有伸手去端那杯酒。
咱又不傻,是不是。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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