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后,陆十四,不,是薛衣侯,踏上了回山归程。
惜墨恶尸一袭粗陋针线缝补的男士深衣,亦步亦趋的跟于身后,神色晦暗难明,说不出的复杂,红润的樱唇数度蠕动,却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有什么话还是现在说出的好,等上了山,谨慎起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你我必须避嫌。”薛衣侯背着双手,头也没回道。
“你、你看上去并不悲伤?”满脑子的话,可一旦开口,却口不由心,惜墨恶尸不无懊恼的跺了跺脚。
“悲从何来?”薛衣侯终于停下了脚步,转身望来,一脸的平静,甚至还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老妪待你视为己出,看的出,你对她也颇有感情,她现在死了,你难道不应该悲伤?”惜墨恶尸反问道。
“在我未出现之前,老太太先丧子,后丧夫,被视作克星,为邻里驱逐,可谓一世悲苦。
自我出现之后,她待我若己出,将本就所剩不多的母爱倾囊相授。
将心比心,我不是薄情之人,自是要竭尽所能的尽人子情分。
做母亲的希望儿子有大好前途,我便拜入仙门,衣锦还乡,与有荣焉。做母亲的希望儿子能攀个高枝儿,哄骗一仙姑做婆娘,我便跟你假戏真做,拜堂成亲。
老人家,吃尽了一生的苦楚,本就油尽灯枯,心愿了却,含笑九泉,这不无算是一桩喜丧,既是喜,何必悲?”
薛衣侯淡淡的笑道,平静处却见真性情。
他是真的为老妪而喜。
反过来想,若是没有他的出现,老人依然逃不过生死,却是另外一番境遇了。
养儿防老,得子若薛衣侯,老妪闭上眼的那一刻,是真的在笑,笑容纯净,宛若新生的孩童。
“望老人家来世投个富贵人家,衣食无忧,喜结良缘,并一生平安。”
薛衣侯抬头望天,暗自祈祷。
他这边自说自话,却没有察觉,咫尺之距的惜墨恶尸早已满面狰狞,举手投足欲要置薛衣侯于死地。
可每到出手一刻,却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总是迟疑,然后颓然放弃。
“你、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不杀薛衣侯,可不是因为心软,事实上,对于恶尸而言,其字典里就没有这个词汇。
惜墨恶尸是真的下不去手,冥冥中仿佛有一张网,平时无形,且无拘无束,可一旦对薛衣侯生出恶念,顿时就会生出大难临头之感。
“救了你。”薛衣侯如何听不出惜墨恶尸的竭斯底里,反而施施然的卖起了关子。
“有屁快放,否则,休想让我配合你的计划。”惜墨恶尸咬牙切齿的威胁道。
什么时候,恶尸竟然会用这种方式威胁于人了?只是想想,惜墨恶尸就惭愧的无地自容。
“呵呵。”对于惜墨恶尸的威胁,薛衣侯只是报以微笑,其中促狭的意味甚浓,“惜墨恶尸,这个名字不好,从即日起你就叫……嗯,叫什么好呢,容我想想,就叫桃红吧,跟你的肤色倒是相得益彰。”
“嘎吱!”惜墨恶尸齿间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脆响。
“不喜欢?嗯,我也
觉得俗气了些,要不就叫胭霏,胭乃胭脂,粉色也。霏,飘扬之霏,通假绯红之绯,红颜也。不错,不错,就这般愉快的决定了。”薛衣侯对自己的文采颇为自得,哪有丝毫顾忌惜墨恶尸心情之意。
“好,从即日起,我便名胭霏,那么……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饶是凭借绝对的理性,惜墨恶尸,不,是胭霏,深吸了几口气,才强压下满腔的怒火。
“呵呵,看你如此识趣,便告诉你吧。”对于胭霏的表现,薛衣侯很是满意,既然满意,也就不吝施舍些好处。
“极阴之体,想必你比我更清楚了。那日在矿洞中,你已是处于崩溃边缘,便是我,虽有心救你,却也没有半分的把握,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在我想来,极阴之体之所以恐怖,主要在于少了制衡。所谓阴阳相合便是这个道理,而在这方面,我倒还有些心得。”
“其一,我之体内,流淌着邪凤之血。不同于其他凤族,邪凤属阴,霸道处比之你的极阴之体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二,就在一月之前,我有幸拜入仙门,虽没太多的收益,却也涨了见识。”说这话时,薛衣侯却露出鄙夷之色。
“哎,或许是小爷长的过于英俊了,拜入仙门第二日,便有小有姿色的同门师姐拜访,相谈甚欢。临走之际,那位师姐更是隐晦的表达了爱慕之情。”
“果不其然,在其后的一个月中,那师姐几乎形影不离于左右,热情处,放在普通男儿,怕是要难以消受了。”
“就这般,半月前的一个夜晚,我房中突兀的多出了一纸帛书。”
薛衣侯说话中,伸手入怀,掏出了一方丝娟,打开来后,正反两面密密麻麻的爬满了蝇头小字,仔细看,这些小字竟不是写上去,而是以丝线绣上去的。
“食色阙!”胭霏眼尖,第一眼就看到丝娟最右侧竖版排列的三个描粗的小字。
“呵,顾名思义,此乃一篇采(和谐)补之术。”薛衣侯解释道。
不说白云间,便是大周天下,也流传了不少类似的功法,以玄修为基,专走邪门歪道,企图找一登天捷径。
当然,同为采(和谐)补术,但内容却大相径庭,倒是应了“殊途同归”的大道理。
而这篇食色阙,自然跟流传于大周的功法又有不同,乃是法易修行中的术术。
“这篇食色阙想来只有一半,只记载了采(和谐)阴之法。凭此法门,可培本固元,滋阴补阳,其效用却是一点都不差那些大补之物。更重要的是,此法门槛极低,但凡有修行资质的,便是再寻常的人物,也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便可大成,当然在此过程中,绝不能行房。
大成之日,体内肾水浓稠凝固,化形为鼎,起名曰:阳鼎。
若是处子之身,更有几率凝结景阳鼎。
阳鼎至阳,似行将喷发的火山,若得不到雨露滋润,便成反噬,欲~火焚身而死。”
“小爷不才,只用了半月不到,便堪堪修至大成,半步之遥,随心可达。”
“邪风之血,食色阳鼎,便是我之依仗。”
“当是时,我先是跨出那最后一
步,于体内凝结阳鼎。随后调动血脉,散发邪凤馨香,诱你自投。
于你入瓮之际,注入邪凤血脉,以阴制阴,压制并削弱极阴体之锋芒,再然后便引导阳鼎,采(和谐)阴(和谐)补(和谐)阳,种种手段,可谓煞费苦心。可即便如此,最后也只是消耗掉你体内半数的极阴之力。”
“只能说,你体内的极阴之力,实在太过浩瀚。若非我有邪凤血脉,只凭阳鼎,别说采(和谐)补,不被你吸干,就已是万幸了。”
“好在,误打误撞,结果倒还圆满。”薛衣侯短暂的后怕,便露出得色。
且不说自己所获颇丰,只是胭霏,一来被消耗掉半数的极阴之力,血脉又受了邪凤沾染,日后再不虞反噬之苦。
当然,胭霏受益匪浅,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迷迷糊糊中失(和谐)身自不多言,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恰恰是沾染于体内的邪凤之血。
胭霏体内的邪凤之血,只能算是薛衣侯体内邪凤的子孙。
所谓百鸟朝凤,凤之威仪,又岂容它禽亵渎。
有了这层联系,甚至将胭霏的虚妄因果碾碎,重建契约,这就有了胭霏无论如何都无法对薛衣侯下手的后事,甚至于只要薛衣侯表现出足够的强势,胭霏再如何不愿,都只能俯首帖耳,任其驾驭。
“儒家有言,既来之,则安之。事已至此,与其庸人自扰,不若看清现实。而且,对我而言,你的价值颇大,不到万不得已,我是绝对不会舍弃的。”薛衣侯安慰道。
“谢谢你的好心了。”胭霏杏目圆瞪,恨不得将薛衣侯挫骨扬灰,“我是否可以理解,今日之行,你之后计,却是我卖身的投名状。”
“这是当然,否则,我何必要养一个废物。”薛衣侯理所当然的振振有词。
“无耻!!!!”
“哈哈,彼此彼此,对于你们恶尸而言,这算是夸奖吧。”薛衣侯大笑。
先有玳墨,后有胭霏,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似乎就转了运道,否极泰来,虽几经大难,九死一生,可最后的收获,都物超所值,连带着保命的手段,也越发的富裕了。
至于白云间……
薛衣侯转身,抬头望向山巅云之处。
虽说前辈栽树,后人纳凉。
白云间或许有过无限风光,可也抵不住子孙不孝,将一手好牌打成了现在这幅模样,导致宗门势微,随时会被人鸠占鹊巢。
更有甚者,这些子孙不图卧薪尝胆,反而走上了旁门左道,将大好山门变城了藏污纳垢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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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那位热切的师姐,真的只是出于爱慕,才那般主动的接近薛衣侯,不惜赠予一篇明显比入门功法要高级的多的《食色阙》?
薛衣侯可不是新嫩,更没有那些同时拜入山门弟子的不谙世事,只是转眼间,便看出了对方的不怀好意。
“食色阙”虽是不错的秘术,甚至称得上是快速提升修为的捷径,可但凡捷径,又岂是那般好走的,说是步步杀机都毫不为过。
“你既将我当做晋升的踏脚石,却不知脚下能否安稳的住呢,我的华璧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