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听话,这是为你考虑啊!”某机场的停车场内,卢立果、孙博在远处抽烟,管玉兰也只好跟他们站在一处,而这边的一辆无人的旅游大巴后面,藏着正在别离的一对男女。徐正华堪称是苦口婆心,“再说了,也就一两周的工夫,我就回去了,咱一起请的假,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我是不得不出来跑,你何必非得耽误课?”然而袁维无论如何都不信,“骗人!你肯定是跟那个女孩约好了!”“我……我都不知道那是谁!随便一个女孩子打电话来,就是跟我约好了吗?再说了,我想约其她女孩子,有必要瞒着你吗?我瞒过你吗?”“可是如果真像你说的,你都不认识,她怎么会知道你的手机号码?还开口第一句话就说爱你?”“……”徐正华无语。解释不清了。但这的确是天大的冤枉。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距离给袁维订的回帝都的机票,还有四十分钟就要起飞了,他凝聚起最后的一丝耐心,抱住女孩,“你乖乖的,别闹!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谁能替得了你?老公最喜欢你的又白又大又嫩对不对?”袁维攥起拳头捶了他一下。倒不是因为他忽然又开黄腔,主要是近几個月以来,他实在是越来越了解面前的这个男人了,当他连这种话都说出来哄人的时候,就证明他的耐心已经快到极限了,于是袁维哭了,抹起眼泪来,“你就知道哄我,你跟别的女孩子肯定也这么说,就我傻,你怎么哄我我怎么听……”最近几个月,她也变得越来越爱哭,并且很会哭了。据说靳晓青在某些特殊的时刻,会捂着嘴哭,他提起来时津津有味,袁维当时笑着捶他,骂他不要脸,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最近这半年她从安小菁身上,从靳晓青身上,是真的学到了很多做女孩子的独特技巧。徐正华果然就又心软了一点,抱紧她,“才不是哄你,跟你说过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你乖乖听话,回去老老实实上课练歌,要不了多久,我就回去了。”她抽噎着,乖巧点头。但趁机赶紧提条件,“那等你回来的时候,不管你多忙,我都要你帮我把歌录出来再出门!”“好!”徐正华一口应下,“回去就给你录,别的事情都往后排,先给你录,行不行?”“嗯。”袁维终于停下了抽噎,抬手搂住徐正华的脖子,“那老公你一个人在外头……你要是想了,忍不住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飞过来……”她果断地再也不提那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的女孩了。“好!”徐正华又笑着答应了,还抬手温柔地帮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你回去之后多去找找晓青,我会给她打电话的,让她指导你一下,你之前试着录的几版我听了,高音区还是不够亮,头腔共鸣不够,让晓青帮你想想办法……”“不要!我才不找她!”袁维耍性子。徐正华哄,“但唱好了你才能红啊!”“那……好吧!”总算把她哄好了,擦干净鼻涕眼泪的,又重新美美哒,抱着徐正华亲了个够,才在卢立果的护送下,往候机厅去了。徐正华小小地松了口气。其实他明白,女孩是真的不想走的。当然,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某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说爱自己的女孩,而是她心里大概很希望能够把和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她没有任何的形象包袱在身,而对她来说,能够以最近大红大紫的徐正华的女朋友的身份出道,显然不会有任何损失,有的只会是帮助。但管玉兰说得对,至少是在当下,忽然被媒体爆出有女朋友,对自己并没有任何好处——如果说恋情也是一种资源,那么现在的袁维太过贫瘠了。不要说安小菁,就算是跟靳晓青爆出恋情,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却唯独是跟袁维,恋情被爆出去之后,是毫无好处,反而会让很多女歌迷梦碎的。现在好了,送走了。遥遥看,他们已经出了停车场,管玉兰走过来,“咱们也走吧,也该过去换登机牌了。”“走!”徐正华重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风衣的领子也立起来。一行人很快步行至候机大厅,跟送袁维过了安检的卢立果汇合了,登上了去往下一座城市的飞机。时间进入第二周,随着《爱的初体验》一跃登上东方之声音乐榜的A榜第六,徐正华明显感觉,自己是真的开始红了。去电视台录个节目,候场的功夫,都有不少人主动过来打招呼。坐飞机、出租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主动跟自己打招呼的人,甚至已经有空姐开始主动要签名和合照。当然,更夸张的是当自己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比如酒吧、比如大型商演的现场,那些数不清的女孩子,简直像是要疯掉一样。11月20日,周六,徐正华在魔都的一家大型书店,进行了第一次现场签售。现场气氛热烈到炸。原定是从下午两点开始,签到三点半,共一个半小时,结果徐正华一口气签到下午五点半,累到当天晚上连筷子都拿不动。然而即便如此,一直到签售结束,外面还有从书店内一直向外排到街道上的长长的队伍——老实讲,对于自己受欢迎的程度,连徐正华自己都很吃惊。他自己只顾着低头签名,没有去太过注意别的,然而晚上匆忙对付一口晚饭的时候,管玉兰却说,来的歌迷里,虽然女孩的确偏多,但男孩并不算少。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年轻的,目前来说暂时不得不承认自己算是偶像派的新锐歌手来说,自己的歌迷分布是相当健康的。对此,启明星唱片的宣传助理孙博给出的解释是,“正华的个人形象不只是帅,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粗糙,但很阳刚,这一点应该是让他在被女孩疯狂喜欢的同时,也不会被男孩讨厌,甚至也会喜欢。”好吧,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结果就是,自己红了。这一点,当11月22日,周一的又一期东方之声音乐榜出来的时候,《爱的初体验》居然干掉了赵兴宇的《雨夜的你》,以及身前身后的一众红歌,顺利登顶A榜榜首的时候,就又一次得到验证。但老实讲,徐正华个人是有点晕乎乎的。不是因为眼下的成功,并不夸张的说,一个A榜冠单,又或者是在歌坛别管怎么红,都还不至于让徐正华多么的沉醉。又更何况,穿越过来大半年,他已经先后见识过四首作品的夺冠了。主要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也未免太过简单了一些!因此感觉有些不太真实。虽然奔波之苦是真的,但在他看来,自己也无非就是坐着飞机,到处飞来飞去,录一些节目,见一些人,参加了能有个二十场左右的各种商演,又做了一场签售……这就行了?这就红了?这就能大把捞钱了?上辈子做生意的时候,比这个可忙多了,累多了,也苦多了。于是就总觉得不该那么轻易就成功似的。但是,大家都承认,徐正华红了。《爱的初体验》红了。“……这首歌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它跟徐正华本人的形象相当契合,无论节奏、旋律、歌词,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酷,很帅,很潮流,很时尚的感觉……”“……他可是个大才子,今年到现在为止,我最喜欢的歌,就是《千千阙歌》了,而他一个人包办了那首歌的词、曲、编曲和制作,老实讲,相比靳晓青,我觉得可能他才是那首歌的灵魂人物。但其实,我对他个人出道的第一首歌,是多少有点失望的,没错,《爱的初体验》很好,很有一种独特的酷帅的范儿,但莪总觉得,这首歌并不是他的最高水平,不过也没什么好说的,歌很棒,他也很帅,我很喜欢他,接下来就……期待专辑呗,我期待他能给我惊喜……”“……是,我之前就一直都在期待他出来发歌,我也听说过他其实很帅,但我依然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帅……哈哈哈哈,会啊,特别期待能够跟他合作……”“《爱的初体验》这首歌,我觉得与其说是轻摇滚,不如说它就是借了摇滚皮的一首流行歌,但徐正华这个人倒是感觉很有点痞帅的范儿,我相信他肯定有一颗摇滚的心。……老实讲我没觉得这首歌该有多红,我觉得这首歌的红,跟徐正华的个人形象有很大关系,他……太讨歌迷的喜欢了……”“节奏轻快,歌词有趣,关键是歌手还他妈那么帅,这有什么好说的,它就是要红,它就是该红!它不红天理难容!我大斌把话撂在这儿,这首歌下周肯定连冠,闹不好是三连冠、四连冠……”道理就是这样,A榜第一了,冠单呀,只要是端音乐媒体这碗饭的,别管持什么态度和看法,都肯定再不能避而不谈了,多少总要给点看法出来。而面对一个如朝日东升一般迅速蹿红的歌手,尤其还是一位实力创作人,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什么媒体会故意的说不好听的、恶化关系。于是,江山一片红。甚至就连商演登台的时候,演出方都特意叮嘱,“徐先生,您可以跟观众多交流几句,没关系的,我们没有太严格的时间要求。”于是徐正华登台之后,就会刻意地跟现场观众多个半分钟左右的互动。现场往往一片山呼海啸。继续飞来飞去,继续录节目,继续跑商演,继续签售。“谢谢!谢谢大家!我爱你们!啵……”一个飞吻下去,台下顿时又一次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徐正华快步走下舞台,交还话筒之后,在卢立果和管玉兰的护送,和一众保安的夹道保护之下,快步走出后台通道,坐上了演出方特意安排的专用商务车。不用打车了,也不用租车了,走到哪里都有演出方给提前安排好的奢华商务车,车接车送,专业司机。可惜的是目前只有一首歌,登台最长也就五分钟。但是就刚才这五分钟,加上赶路过来,再赶路回去,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已经是四万五千块落袋——减去演出商的抽成,再扣掉给管玉兰的分成,当然,还要扣掉要给版权方正华音乐的费用,依然能剩下两万多块!“我开始有点喜欢上唱歌了!”某一次的商演结束之后,徐正华笑着跟管玉兰这么说。…………车子开往机场的途中。管玉兰手里捧着个笔记本,一项项的跟徐正华商量。徐正华则瘫在商务车后排宽大的航空座椅上,有一声没一声的应答。“按照计划,十二月中旬下首单曲就要上市,你现在必须确定用哪首歌了。而且咱们月底之前必须回去,拍照、拍MV,都是需要提前的,毕竟后面的时间还要留给启明星他们,下工厂灌制、生产包装,甚至往各个渠道派货,也都是需要时间的。这个时间,最好不要打得太紧。”“嗯。我知道了,时间你安排。”“当初定好的宣传套餐里,还有几家纸媒的采访没有做,那边一直在催,我的意思是,赶在回去之前做两场,回去拍照、拍MV的间隙,再做两场,新的邀约就暂时不接了。你不是安小菁,她当时专辑完全没定下来,当然要抓紧一些宣传资源,但现在咱们已经拿到了开门红,接下来推第二首单曲,紧接着又是专辑,一波一波的主打歌打榜,接下来咱们有的是时间跟各路媒体接触。”“嗯。可以。”“还有,小菁已经不止一次跟我打听,也让陆铭给我打电话,总之就是打听你什么时候回去,回去会待多久。他们的意思很明白,想把剩下的歌录出来,小菁应该也是心急了,想发专辑。她在那部戏里的戏份,已经接近拍完,再有两天她就该杀青离组了。”“嗯。她说想过来找我,我没同意。”“呃……除非你俩愿意暴露恋情。”“暴露个屁!她那边的麻烦且不说,一旦要是我俩传了绯闻,袁维肯定原地爆炸!晓青就算不敢说,也肯定有意见!可拉倒吧!”“嗯,那就不让她来。”讲道理,是的确不应该让安小菁这时候凑过来的。但是……架不住饥渴难耐呀!打从袁维一走,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一眨眼就是小半个月,快熬不住了。“算了算了,就听刘君羡的吧,不发《蛇舞》了,发《江南》吧!”“好!其实刘总说的是有道理的,《爱的初体验》现在爆红,你虽然有了尝试新风格的底气,但还是再稳一首才更好。《江南》好,词、曲,都很好,也能衬托你的才子范儿,而且唱腔上也已经很创新了。把那首《蛇舞》留到专辑里做一首强单,到专辑上市之后,销量稳了再拿出来打打榜,也不错。”“嗯,那就先这么定。”“好,我回头就打电话安排。”“嗯,对了,泉城这两天,不接商演哈,一家都不接!”“我明白的,你放心,一家都没接。”“嗯。”这边汇报完了,管玉兰见徐正华再次合上了眼睛,就也先不忙着记录了,一抬手,关了头顶灯。车厢内陷入一片昏暗。过了不大会儿,后排就响起轻微而均匀的鼾声。于是管玉兰提醒司机,“开慢点儿,让他多睡会儿。”然后回过头去想找东西,却见坐在最后排的卢立果已经递过一块毯子来。黑暗中,管玉兰冲他笑笑,接过毯子,轻手轻脚地给徐正华盖上。然而事实上,开的再慢,半个小时之后,也到机场了。车子在停车场内又停了一会儿,管玉兰掐着时间把徐正华叫醒了,“还有半小时登机,必须得进去了。到飞机上再睡吧!”于是徐正华迷迷瞪瞪的起来,下车。一直到登上了飞往泉城的飞机,他都还没有彻底醒过来。现在西坡唱片给他定的,已经是头等舱了,而管玉兰、卢立果,包括孙博他们,却依然是普通舱。找到自己的座椅,他直接一屁股坐下去,几秒钟之内就睡着了。睡梦中,他依稀感觉到有人在自己身上摸摸索索的,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就下意识地抓住那只手,软软的滑滑的,手感很好,但他困得根本睁不开眼,隐约听见一个很好听的声音说了句“安全带”之类的话,下意识地就放了手。一直到忽然的某一刻,似乎是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也可能是几个小时的深度睡眠,让他这具年轻的身体,已经差不多休息过来了,总之,他忽然就睁开了眼睛——也不知道是几点了,座舱内灯光昏暗,一个白到发光的女孩正蹲在自己身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好漂亮的一张脸。好白好白。感觉跟袁维差不多一个色号的。但五官却明显要更加精致了至少一个级别!她本来应该是笑着的,而且笑容应该是很甜的那种。但随着自己睁开眼睛,她的神情有着几秒钟的呆滞,随后就露出慌乱的模样来,下意识地快速站起,同时小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她低头看,徐正华抬头看。四目相对,她的眼神有了片刻的失神。徐正华扭头左右看看。深夜航班,头等舱里似乎只有自己?哦,不对,那边还有个人也睡着呢!“没事,你不用道歉的。不过……”他抬手,在脸上随意地抹了一把,又伸懒腰,“干嘛盯着我看?”“呃……旅客您好,我是本次航班的乘务员,我叫夏晶晶,刚才是担心您睡着了会着凉,所以为您检查一下毛毯是不是盖好了,打扰您了,对不起!”女孩应付的有板有眼。徐正华却是不由顿时失笑。他一笑,女孩的脸腾的一下子就更红了。然后他伸出手,“是要签名吗?”女孩矜持片刻,从身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来,羞答答,“谢谢您!”又试图解释,“您是我的偶像,我特别喜欢您,喜欢您的歌,我把您的海报都随身带着,到住的地方就要先把您的海报贴上,看着入睡。刚才其实不该打扰您的,我就是忍不住,想过来看看您!……那个……你睡着了也好帅!”徐正华接过本子和笔,随意翻到某一页,一边刷刷刷签名,签完了递回去,一边笑着听她的解释。等她说完了,才笑着看着她,“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了。”她顿时满脸惊喜,“真的吗?”徐正华点头。可不,这颜值,足够跟大师姐比个不相上下,这身段,也就是稍逊于袁维而已,秒杀安小菁和靳晓青。甚至就把那个“之一”去掉,都没什么好含糊的。只不过一旦去掉,就显得太撩了。因为某个人还在死不悔改的做着空乘这个职业,所以尽管最近一段时间,徐正华的确有点饥渴难耐,但面对这些飞机乘务员,别管多漂亮,他都还保持一定的克制——他绝不是什么道德圣人,对于旅途之中撩个陌生的美女共赴巫山,也毫无负罪感,他只是下意识地警告自己,做明星,和做老板,不是一码事。“谢谢您。对不起打扰您休息了。现在距离降落还有四十分钟左右,您可以继续再休息一阵子……”徐正华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口袋,这才回想起来,自己这辈子还没做过个人的名片,于是就又伸手,把女孩手里的本子要过来。随手翻到一页空白,在上面写了管玉兰的手机号码,又递回去,“我会在泉城待两天,但是会有点忙。不过,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打这个电话,我觉得我有可能能够抽出一点时间来,跟你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可以吗?”“沈兄!”“嗯!”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但不管是谁。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对此。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可以说。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镇魔司很大。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沈长青属于后者。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拥有前身的记忆。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进入阁楼。环境便是徒然一变。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