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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糟糠妻,不可弃(4)

作者:悠闲的毛线团 字数:3470 更新:2023-02-10 00:53:08

连续忙了半个月,巨幅的麻姑拜寿图终于完工了!若以原主的速度,恐怕是需要忙活大半年的。

林希的绣工延续的是原主的技艺,针线细密,绣工匀整,构图繁而不乱,用色大胆丰富。

灵活多变的针法和细致的绣工赋予了人物栩栩如生的形象。甚至人物的头发也是丝毫毕现,非常的生动逼真。

林希对成品很满意,她想着按照这个县城的购买力,应该可以卖个一百两以上。

如果拿到州府去卖,那肯定是会得更多的银钱,但是,长途跋涉,费时费力不说,没有人脉也不一定能卖到高价。

林希想着,先去县城看看。之前去的锦绣阁就很不错,老板娘为人和善,待人热忱,做事也大方爽利,是个心思通透的良善之辈。

林希抬眼看了看天色,这时候已经快正午了,去县城一趟,就来不及赶回来了,需要在县城过夜。她孤身一人的留宿在外,势必会惹人说闲话,自然是不合适的。

想起前几日吴婶的媳妇小吴氏说过近日会去县城,林希觉得两个人正好可以做个伴。于是,就去了隔壁找小吴氏。

小吴氏是吴婶娘家的远房侄女,她和她男人是表妹表哥的关系,从小到大的情分,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说法。

小吴氏表哥姓沈,名昇,取自“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寓意高升。他小时候刚进学时,夫子希望他能敏而好学,有个步步高升的前景,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

可惜,沈昇却不是个读书的料,死记硬背还行,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却真的难为他了。他娘的意思,他就是个榆木脑袋,愚钝不开窍。

当沈昇勉强读完了《三字经》,学了简单的算学,就再也不肯去学堂了。他爹就托关系,送他去了县里,给梁记布庄的刘账房做了学徒。

小吴氏嫁给沈昇后,每个月都会去县里,给她男人送衣服和吃食。成亲四年,两人感情甜蜜,如胶似漆,如今已经有了一个大胖小子。三岁左右,正是猫狗嫌的年纪。

林希来到了隔壁,院子里,小胖墩正在玩石子,他的脸上沾满了脏污,一双小手也因为抹了泥巴看起来黑乎乎的。

“小石头,在玩石子呢?”林希凑过去摸摸小石头圆溜溜的脑袋,笑嘻嘻地问,“你娘呢,她在屋里吗?”

“姨姨,好,我娘,在呢!”

小家伙说话还不是太流利,他磕磕巴巴地说完,还用手指了指屋子,示意就在屋内!

“姨姨知道了,小石子真乖,你自己玩吧。”

林希给小家伙擦了擦脸,又捏了捏他那肉嘟嘟的脸颊,才走去屋内。

小吴氏,大名是吴咏梅,她出生于梅花盛开的季节,由此得名。她比林希年长五岁,所以林希都是叫她梅姐。

“梅姐,梅姐?你在屋里吗?”

“哎,在呢,你进来吧。”

小吴氏正在屋内纳鞋底,他男人的脚挺废鞋,一年总得换个好几双。听到林希妹子的喊声,连忙应声回答。

林希进了里屋,看到小吴氏正在纳鞋底,就随意找了个座,陪着唠了一会儿嗑后,才切入了正题。

小吴氏原本就是计划这两日出门的,现在林希有意结伴同行,她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于是两人约定了明日一早就出发。

次日一早,天还蒙蒙亮,林希就起了床,她给自己施了个清洁术,然后收拾好背筐,抱着孩子就去了隔壁。

孩子交给吴婶子照料,林希还是很放心的。于是,她拉起小吴氏的手兴冲冲地就走了。

在村口有刘老头驾着牛车在等了,等她们上了车,见再没有人来,刘老头就扬了扬手里的皮鞭,慢悠悠地赶车上了路。

到了县城,林希和小吴氏就分道扬镳了。小吴氏要赶去梁记布庄,而林希则是去往锦绣阁。一个在街东头,一个在街西边。并不同道。

很快,林希就到了锦绣阁,老板娘正在柜台上清点货物,看到有人进来,她立马扬起笑脸就迎了上来。

“小娘子,你是需要些什么?”说着还不等林希回答,就开始自卖自瓜,“我可要跟你说,我们锦绣阁的绣线在整个县城是品种最全,质量最好的。”

“老板娘,我今天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有笔生意想和你谈。”

林希卸下后背的背筐,抽去覆盖的破旧棉布,露出里面折叠整齐的绣品。

老板娘一听是来谈生意的,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希一眼,一个乳臭未干的毛丫头,能有什么生意可谈?再看她煞有介事的模样,顿时又来了兴致。

她凑到林希身旁看小丫头小心翼翼地展开绣品。当目光接触到完整作品的一刹那,她就立刻被吸引住了全部心神。

太精致,太完美了!

老板娘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辞藻来形容她所看到的画面。

这是一幅麻姑拜寿图,麻姑一身轻纱襦裙,衣袂飘飘,翩然若仙。

她左手手捧寿桃,右手轻抚衣裙,那低垂的眉眼,那肤若凝脂的纤纤玉手,表现得惟妙惟肖。

再细看那针法,针步均匀,针脚细密,针法多变,劈丝细致,色彩鲜艳,整体生动逼真,秀丽而雅致。

老板娘平复了一下内心的激动,认真地看向对面淡定自若的小丫头。

这是一个十二三岁的豆蔻少女,虽皮肤暗黄粗糙,但胜在眉眼精致,一双水润润的大眼灵动而美丽,小巧挺翘的琼鼻,不点而朱的薄唇,若能好好调养,不出两年定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老板娘不动声色地收回打量的视线,轻轻地拉过林希的手,语气亲昵中透着熟稔。

“我也不大,只虚长你几岁,还是叫我媚儿姐吧,姐看着你就觉得投缘,说不准前世我们还真是一对亲姊妹。”

老板娘姓胡,叫胡媚儿,原出身官宦人家,但家道中落后,被继母变卖到了青楼,后来有幸得以自赎自身,才脱离了泥沼。

这家锦绣阁是她倾注了全部精力在打理,所以才得以有如今的发展势头。

林希在心里对老板娘暗暗称赞,处事果然圆滑老道,不愧是“久经沙场”的铁娘子,嘴皮子利索的紧。

“媚儿姐,这是我的绣品,你给我看看,能卖的几个银钱,这可费了我不少功夫,卖低了,我可不依哦!”

林希也不觉得生疏,毫不客气地开口道。

“妹妹还真是爽快人,姐姐我也不欺你,这绣品无论绣工还是构图都是上佳,但毕竟这是在县城,卖不出高价,姐姐给你开个价,200两银子,你看可好?”

胡媚儿也在心里打鼓,她生怕小姑娘不知道行情,对她有所怀疑,伤了彼此情分就不好了。

她还真没有骗人,这小县城比不得州府富饶,绣品再好,卖不出去也只是亏本的买卖。

林希心里满意,但面上仍显踌躇,胡媚儿见此赶忙又加了二十两,这已经是她的底线了。林希见好就收,乐呵呵地揽着胡媚儿的臂弯,甜甜的叫姐。

“媚儿姐,你真好,是个实在人。”

“那是,我们锦绣阁做生意童叟无欺!妹子,下次你要有货,可还要过来找我啊,姐给你实价,绝不亏了你。”

“哎,好嘞!我就认准锦绣阁了!”

一句话逗的胡媚儿眉开眼笑。这银子果然没白花,毕竟细水长流嘛,老话有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等着烧柴的时候,总不会亏了本的。

想到这,胡媚儿心下更满意了,于是,在银货两讫后还主动送了一些绣线绣布做搭头。

林希是心满意足地走出了锦绣阁。来到一个不起眼的拐角处,林希将银两都收进了空间,只留二两银子做为花销。

她有好些东西需要买。首先,身上的破旧棉袄可以换掉了,穿着不舒服,还透风。原身几乎没穿过新衣,可以顺便多做几身。

其次,要给孩子准备穿的衣物和尿戒子。鞋袜什么的也可以准备起来。

最后,还要多买点棉花、棉布,原身盖的被子是又破又旧,还一股味儿,林希早就想换了。

当买完所有的东西,林希发现还多买了,不过林林总总的加起来,也才一两银子多点,这年头,一两银子的购买力还是挺大的。

林希已经将大件的收进了空间,在背筐里只留了不起眼的小物件,又用破旧的棉布细细地搭上了。

回去的路上遇见了里正夫人何氏和她的胖闺女翠丫,两人是大包小包的,拎了很多东西。

何氏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中年农妇,林希本能的对她不喜。

好在何氏虽然掐尖要强,但是非常识时务,她眼看着李寡妇的儿子中了秀才,又在府学读书,听说教谕都对其另眼相待,这是要有大出息了,当然不敢怠慢了林希。

“希丫头,这是去县城啦?都买了些什么?”

何氏说着还瞥了一眼林希后背的背筐。

“没呢,何婶,这不是刚做了点绣活嘛,就去县城给换了几个银钱。家里多了张嘴要吃喝的,我这也是没办法!”

林希说的动情,还用衣袖擦拭眼角根本不存在的泪水。

“婶子,希儿妹妹是给我搭个伴才走的这一趟,她啊,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来花,哪有闲钱买东西啊。”

小吴氏适时插上话,为林希解围。这个何氏除了霸道要强以外还特别大嘴巴,小吴氏担心她捕风逐影传出些不好的言论。

何氏也不是没眼色的,干巴巴地回了一句,“婶子就随便问问。”说完就与女儿携手走了。

回去的路上,何氏还在与女儿念叨着林希和秀才公。

当年林希还没嫁给秀才公的时候,何氏也想过插手干预,好将自己女儿给嫁过去。奈何女儿眼里只有吃食,压根就没开窍。

何氏如此想着,抬眼却看见翠丫又偷偷往嘴里放了一块酥饼,气的直翻白眼。这哪里是没开窍,这根本就是缺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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