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时分,阳光灿烂地照射在一望无际的沙丘之上。偶尔一阵风过,吹起一片漫天黄沙。
沙丘之间,七曲八绕地有一条商道。商道两道每隔一段路,就有一些枯树干或是幡旗作为引路标志。偶尔,有一两队驼队,或个别行人,行走在这条商道之上。
晋凌依旧是一脸黄病模样,骑在一头魔驼上,沿商道向南而行。骆驼原是一头野生的魔骆驼,被他找了来当坐骑,驯服了一段时间才听指挥。
他已经沿着这条商道向南走了七天,走出了近千里路。此地已经近乎到了腾格里大沙漠的南部边缘地区,一路上倒也平安,还遇上了两处有些许人烟的绿洲,补充了淡水和食物。
路边一处枯萎不知道多少年的黄杨树的阴影下,有两个人正在纳凉。这是两个高鼻深目的异族汉子,眼神凶狠。此时见晋凌一个黄病少年骑着匹骆驼,也无同伴,身上也无武器的样子,二人便交换了一下眼神,心领神会。
于是,两个异族汉子便站了起来,拦在了晋凌的去路之上。这两个人身材高大,甚至比骆驼还高,对比之下晋凌的身高,在他们面前就像个小孩子。
“两位,有事?”晋凌用着永夜通用语问道。永夜通用语其实与北晋王国语言差不多。毕竟,在近十万年前,北晋王国的前身开国君王,就是跟着永夜仙帝征战天下的重臣。
“小子,要想活命的话,把这匹骆驼,还有你身上所有的食物、清水,钱财统统留下!”一名异族汉子抽出了雪亮的弯刀。
“哦!”晋凌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你们是劫道的吧!”
两名异族汉子狞笑起来向前走了几步,“你知道厉害就好,还不赶紧下来!”
晋凌从骆驼背上一跃而下。
两名异族汉子以为他怕了,以刀指着他:“不光是骆驼,还有钱财!食物!清水!统统留下!”
食物和清水,在沙漠里,往往比钱财更加重要,甚至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你们是哪里人?”晋凌问道。
“问那么多作什么!”一名异族汉子喝道,见他没有奉上钱财清水食物的意思,便上前一步,一刀劈下。他可不在意一名孤身少年的死活,反正这些东西,杀了人之后,一样可以拿到。
晋凌身形一动,倏息间避开了这一刀。
两名异族汉子愣了,仔细看看,却未曾发现对方这少年人身上有任何仙力波动或仙力光芒。
“你是仙士?不,不可能!”二人诧异地说道。
仙语镯的气息,已经被黑语珠极好地掩盖了,连带着晋凌的仙力表征,同样不会显露出来。也就是说,除非他有意显露,他在外表上,与一名普通的凡人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随意劫杀路人,看来你们也是轻车路熟。”晋凌说道,“既然如此,今天遇上我,你们也算是恶贯满盈。”
“你在胡说什么!”两名异族汉子暴怒起来,二人各执弯刀,从左右分别攻来。弯刀化作两道雪亮的光芒劈下。可是,光芒才劈到一半就戛然而止。
因为,有一道比刀光更快的银色光芒,已经率先划过他们的身前。随着这道光芒的消失,两名异族汉子的颈间同时出现了一道血线。
二人的身体也在瞬间僵住,眼睛瞪大,眼神里满是不敢置信的神情。
稍顷血线急剧扩大,二人喉间血如泉涌,然后身体便像两个破布袋一般,扑扑地倒在了地上,鲜血迅速地浸染着身体下的土地。
“何苦呢。”望着他们的尸体,晋凌苦笑着,“你们也不用脑子想一想,一个少年人,孤身一人,如果没有压手的本事,敢在这沙漠里行走吗?也正好,我的钱什么的都被晋城搜走了,借你们身上的一用。”
于是便重操旧业,将二人身上的财物搜掠一空。也没搜到什么东西,两把精铁弯刀,永夜帝国的通用货币三十余枚银元十几枚铜元,其它的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连枚金元,连枚仙晶都没得。
“你说你们俩都穷成啥样了,还干这种拦路抢劫的勾当。”随脚一踢二人的尸体,掩埋也懒得掩埋,骑上骆驼,继续南行。
这地方是法外之地,别说现在没有人看见,就是有人看见,也绝不会管这事。
再向南行了三十余里路,在沙漠外缘穿过石戈壁滩之后,进入了一间小镇子。
小镇子名为石口镇,隶属于腾格里沙漠南端的一个小国南安仙国。南安仙国国土也不大,只有五六个城市,与孤竹国差不多,但人口及发展规模要远远落后于孤竹和北晋王国。
小镇以采石为主业,百姓中八成都靠采石业谋生。晋凌一路走开,就看到数不清的石作坊工场开在戈壁石滩上,大量的百姓在敲制石块,到处都是一片叮当作响。
运送各类石制品的车辆也很多,从各个工场运往仙国各地。
小镇上还有一些客栈和酒肆、饭店之类的地方,酒菜香味从店内飘出,让走在街上的人们食指大动。
已经多日不见人间烟火之气的晋凌,闻见酒肉香味,肚中不由得一阵咕咕直响。虽然依靠着两枚神丹的药效,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不会因饥渴而死,可是这份饥饿感还是非常强烈的。
就近寻了一间小酒肆,将魔骆驼拴在店外,自己走了进去。里面有三张小桌,其中两张有人,一张空着。他便走到空桌边坐下,“伙计,上酒,你们店里最好的酒!”
一名少年伙计闻声而来,“这位客人,我们店里最好的酒,是一星的晋牌曲酒,价格可不便宜,十五枚银元一壶,一斤装的,你确定要?”
听到晋牌曲酒四个字,晋凌一怔。
“晋牌曲酒,都卖到这里来了?”他不由得说了出口。
“是啊,客人,这晋牌曲酒,是从遥远的北方,由掮客运来的。多年前就有了。”伙计说道,“这酒味道醇,酒力够烈,大家都喜欢喝。就是中途遥远,运费太贵。”
“就它了。”晋凌将得自两名异族汉子的钱全部扔在桌上,“来两瓶这个曲酒,其它的作下酒菜!另外,门外的骆驼,也帮我喂一下,照看着。”
“好咧!”伙计收了钱,乐颠颠地去忙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