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旗微笑地看着尽欢跟徐祖爷撒娇,他指挥着周广川把行李搬上车。
等尽欢这个欢快的小喇叭,终于把她在首都的趣事报告完之后,沈云旗才跟徐祖爷敬礼问好。
徐祖爷招呼大家赶紧上车,冬天天黑得早,再不走一会儿就得摸黑赶夜路了。
马车刚到了镇上,小金尖声叫着俯冲而下,黑压压的大翅膀倒是把周广川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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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欢亲热地搂过小金,一人一雕开始旁若无人地开始帮对方顺毛梳头,看得周广川一愣一愣的。
周广川对于老鹰不陌生,他小时候,他们一家随着周父在北方草原上驻军戍边。
草原上的蒙古族,擅长驯鹰打猎,周广川也是见过不少被人托在手臂上老鹰。
不过那些老鹰大多都是蔫巴巴的,没有什么精神。
周广川盯着小金很好奇,他在想养这么大的老鹰,一天给多少肉够吃?
“小周哥,这是我的小伙伴,它叫小金,是不是很威风?”尽欢傲娇地跟周广川介绍道。
周广川点了点,伸手想摸一摸小金。
小金脖子上的毛立马炸开来,冲着周广川就想发飙。
周广川还算是有眼色,看着小金炸毛,便立刻缩回了手,不然指定见血。
尽欢赶紧抱着小金说道:“小周哥,你没事吧?忘了跟你说小金不让别人摸!”
“为啥对你那么亲热,我就摸都不能摸了?”周广川有些不服气,“难道因为你长得比我好看?”
他觉得反正都驯养的鹰,应该对人都没啥攻击性才伸手去摸的。
尽欢摸着小金的脑袋说道:“小金是跟我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我能随便摸不代表别人也可以啊!不过幸好你收手了,不然肯定得受伤!”
“伤了活该!让他瑟!”沈云旗冷笑着插了一刀。
周广川被插刀,却一点不觉得委屈,反而打趣着说道:“首长,我知道你怼我是为了我好!”
“长得一般,想得倒是美,我是心疼我的医药费,也是为了回去路上不拎包,要不然你就算是断手断脚,我都懒得理你!”沈云旗又补了一刀。
周广川脸皮厚,沈云旗接二连三地怼他,他也不难过,反而兴致勃勃地跟尽欢讨论起小金来。
当他得知不是尽欢养小金,反而是小金养尽欢,惊讶地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马车经过晒场的时候,一群小娃娃围上来跟尽欢和徐祖爷打招呼,
分了糖果他们也不走,眼睛直直地盯着周广川不放。
尽欢这才明白,这些小娃娃们是在盯着周广川的武装带,和武装带上面的枪包。
周广川肯定是不会把枪拿出来展示的,军人的武器是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神圣的。
尽欢赶紧让小娃娃们散了,要不然他们真的可以眼睛黏在周广川的枪包上,跟着尽欢一起回家。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年代,拥军爱军情绪高涨,不管男女老少,一提起军人就是满满的信任感和崇拜感。
徐祖爷的车停在院子门口,把钥匙交给尽欢,便还车去了。
一进门小金就直奔它的窝而去,然后用爪子拎着里面的小猞猁,毫不留情地扔出来。
蠢萌的小猞猁反而抱着小金的爪子不撒手,小金嫌弃地甩开,小猞猁又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这是猫?”周广川立马来了兴趣。
尽欢点头,“这是山猫,学名叫猞猁,不过小周哥,我劝你还是不要去摸,因为母猫回来了会撕了你的!”
“你怎么尽养这些猛禽野兽啊?”周广川立马歇了去逗猞猁的心思。
徐祖爷回来,尽欢赶紧问他那只母猞猁跑哪里去了。
“母猞猁每到天快黑的时候就会出去,每天都带猎物回来喂小猫儿崽!”徐祖爷笑着说道。
尽欢点了点头,“那它的伤好了吗?”
“看着纱布已经不沁血了,等明天你自己看吧,我一靠近,母猫就凶得不行!”徐祖爷回答道。
尽欢在首都这么些天,心里面倒是一直很挂着母猞猁的伤,想着第一次当兽医,总得知道知道疗效怎么样。
再说了如果母猞猁抗不过来,要教会小猞猁野外生存,也是一个大工程。
说曹操曹操到,母猞猁叼着一只野兔,从院墙上面一跃而下,看来这伤确实好得差不多了。
母猞猁把野兔扔到了小猞猁的面前,兔子比小猞猁足足大了一大圈。
食物链的阶层不一样,吃肉的总是比吃草的性情凶猛。
没一小会儿,小猞猁就咬断了兔子的喉咙,染了一嘴的血。
尽欢洗了洗手,拎着药箱子,慢慢地走到了母猞猁的身边,“我是来给你拆纱布的,你不要紧张哈!”
母猞猁看了尽欢一眼,又躺了下去,尽欢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纱布,果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结了疤痕。
“你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带着你的孩子离开了!”尽欢跟母猞猁说道。
周广川看着尽欢的行为一脸惊讶,“首长,怎么山猫在小鱼儿面前那么温顺啊?”
“畜生跟人一样,也是讲眼缘的!这就跟你见着有些人就觉得很舒服,不由自主想跟他亲近,是一样的道理!”沈云旗觉得这跟尽欢福缘有关系。
晚上徐祖爷准备的火锅,早上炒好的料,加上炖了一晚上的骨头汤,直接往太极砂锅里面一倒。
把砂锅放到了炉子上,摆上肉和菜就可以开吃了。
“祖祖,你哪里买的牛肉啊?”尽欢发现了牛肉和毛肚惊奇地问道。
徐祖爷一边下菜一边说道:“村里的一头牛老了,干不动活又不吃食,所以大家决定杀了吃肉!”
“杀出来的肉没送收购站嘛?”尽欢对这个倒是好奇。
虽然牛很瘦,但肉肯定还是挺多的,村里的人不可能全分了,肯定是要卖一部分的。
“怎么没送,收购站的人嫌牛太老,就只要了那些大块的好肉,边角料都带回来了,你不是喜欢牛羊肉嘛,我就买了一点!”徐祖爷给尽欢夹了一块毛肚。
毛肚跟一般的毛肚一样没什么区别,还是挺好吃的。
牛肉就比较差强人意了,肉质太老,有点塞牙,切片涮火锅不怎么好吃。
但徐祖爷放在锅底的牛排骨就更好,炖煮了一天一夜,肉已经软烂了,沾满了红亮亮的红油,啃起来特别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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