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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阴差阳错

作者:薪越 字数:2175 更新:2023-02-06 14:54:03

在林子轩拿到学位后,季鸿明也把他的翻译稿拿了过来。

这位研究文学的留学生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翻译的是世界级的文学作品,反而有些轻视的意味。

在国人的心目中,真正的好文章是那种关乎家国民生,具有教育意义的正统类型的文章,或者说是讲道理的文章。

而林子轩的两篇小说,一篇是童话故事,一篇讲的是老头钓鱼。

童话故事里的主人公还是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季鸿明对这种设定完全无爱,或者说和他的观念相差甚远。

写老头钓鱼的那一篇小说有点意思,可文笔太过直白,没有欣赏性。

说到底,他内心里有点抵触,他觉得文学是高尚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写文章的。

林子轩出身商人家庭,学的又是经济学,好好经商赚钱就是了,写什么文章啊,就这种文笔不是糟蹋好文章么?

当然他没有直言劝谏,只是把稿子给了林子轩。

林子轩接到稿子后大喜,离他成为大文豪的道路又前进了一步。

他开始奔波于各家出版社,希望找到买家,在离开美国前大赚一笔。

哥伦比亚大学本身就有出版社,他又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所以他第一个目标就是这家出版社。

“抱歉,我们主要出版政治类书籍,你还是去其他出版社问问吧。”

被拒绝了,林子轩并不气馁,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啊,还怕找不到出版社么?

纽约的出版社不少,他一家家的跑了过去。

有的出版社直接拒绝新人投稿,还有的出版社看到两篇小说篇幅那么少,根本没有出版的意向,更有甚者,看到林子轩不是白人,流露出怀疑的神情。

在他们的心目中,白人以外的人都是应该不识字的。

有几家小型的出版社倒是愿意出版,不过却要林子轩自费出版,还不负责营销。

拜托,我是想要大赚一笔,不是来贴钱的。

一趟趟跑下来,林子轩窝火不已。

这可是世界级的名著,难道整个纽约就没有一个有眼光的人么?

其实并不是别人没有眼光,而是林子轩走错了路。

对于这种篇幅不长的小说,一般作者会选择先邮寄到文学杂志或者报社,刊登后造成了影响,才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

还有种方法是把小说寄给有名望的作家或者大学里文学系的教授,要是能得到作家和教授的认可和推荐,也会得到出版社的重视。

像林子轩这种粉嫩的新人,拿着稿子到出版社毛遂自荐,不说能不能见到有能量的编辑,首先就给人不成熟的感觉,自然不会得到重视。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不是名人,凭什么就要别人给你名人的待遇。

更何况他还不是白人。

美国是个白人至上的社会,其他族裔想要在美国获得机会很难。

再者说,林子轩选择的题材也不讨好,童话故事的市场太小,《老人与海》则是发生在古巴的故事。

如果他把《飘》拿出来,兴许就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毕竟那是发生在美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讲述的南北战争,题材上占有很大优势。

他是第一次接触出版行业,不明白其中的门道,以为拿着世界级的作品就能够横冲直撞,所有人都要争着抢着出版,为了抢夺书稿来一场激烈的大战。

可惜他想错了。

就算是那些有名的作者,在写作初期都会经历退稿,比如《傲慢与偏见》出版时就到处碰壁,后世那本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被十几家出版社拒绝过。

林子轩在公寓里平复心情,他想起了后世的一句话。

“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剽窃出一本名著来,让美国人抢着出版。

他要离开美国了。

这本就是他的计划,剽窃世界名著捞一票,然后到欧洲旅游一番,再返回国内。

没想到捞一票的计划破产,不过他不缺钱,倒是无所谓,反正学位拿到了,还是早些离开这个伤心地的好。

在离开之前,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稿子邮寄给了《大西洋月刊》,这是一份设在波士顿的文学杂志,以推荐新作家而闻名。

算是最后的挣扎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子轩放下一切,和在纽约的留学生聚会玩乐。

在这个年代,能够出国留学的学生大多都有背景,现在打好关系,以后好见面。

人际关系就是这么逐渐拓展开来的。

1920年10月中旬,林子轩拿着船票,离开了纽约,朝着英国伦敦而去。

他之所以第一站选择伦敦,当然是为了找他曾经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离开十几天后,有一封来自《大西洋月刊》的信件被送到他原来所住的公寓。

这不是退稿信,而是通知林子轩他的小说被采用了,并付给了他稿费。

因为林子轩的离去,信件无人接收,又被退还给了《大西洋月刊》,不过那时候他的小说已经出现在了杂志上。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并没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老人与海》是世界级的名著,那位编辑只是觉得这两篇小说视角奇特,写的很有意思。

本着鼓励新人的原则发表出来,完全没有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兴奋感。

不过总算是被杂志刊登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影响力开始慢慢扩散,直到震惊世界的那一天。

林子轩没有英文名字,所以他给《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时候用的是名字的汉语拼音。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没有改动,直接照抄,这成了林子轩的第一个笔名,外国人会觉得这个作者的名字很难读,感觉怪怪的。

英国伦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林子轩在这里见到了他的好室友徐至摩。

徐至摩来到伦敦原本是想跟随哲学家罗素学习的,可罗素临时有事情,顾不上他,他只好在政治经济学院混日子。

正在他苦闷彷徨的时候,碰到了跟随父亲到欧洲游学的林徽茵,顿时陷入恋爱之中,开始了热切的追求。

林子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徐至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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