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身着勇装地干探()
在汪家米铺杨洪森与二喜没有什么家产,找了个机会两人便将当‘兵’的事告诉了汪富民及夫人,汪富民也没有什么挽留的意思,结了工钱给一人一块大银。tsw
“多谢,老板。”二喜乐呵呵说道。
杨洪森在多谢老板后面加一个多谢老板娘,“以后有需要我张宝森的地方,老板你只要吩咐一声。”杨洪森心里很清楚,虽说汪富民有种种不好,那也是他商人的本质,不管怎么说,当初雇了他们打工,包吃包住也算是一份恩情不是,都在一个城里,更何况还借了他地鸡生蛋,赚了七块银元。
到是汪育田在一边惋惜的说道,“我说宝森,你能文能武,怎么不去考小学堂,为何要去当绿头兵啊!”
绿头兵,杨洪森没有搞清楚,啥子叫绿头兵。
汪富民轻‘咳’了一声,汪育田知趣的退到了一边。要说老板娘做人那真的是没有得说,他们两个在这里要说干也就二个来月,临走时还送给了他们一包衣服。
杨洪森抱了抱拳,“多谢老板娘。”
辞别了汪家米铺的人,杨洪森与二喜便搬到大喜家暂住,大喜家也就两间平房,住宿条件也不好,不过如果在外租房每天又要多支出床铺费,现在这环境是能省就省,等拿到了第一个月的饷银再说吧。大喜是营中的老人,跟着大喜来到驻地,那些一起海喝‘哥们’都不住的和杨洪森、二喜打着招呼。二喜穿着那身‘军装’别提有多神气了。
“大喜,为什么,人家叫咱们绿头兵,我们不是新军吗?”
大喜一乐,“咱们这个营是新编地没错,但是咱们可不是什么新军。”
“哪咱们是?”
“巡警营。”
杨洪森的脸一下僵硬了,啥子叫巡警营,字面解释就是警察。更准确的是他们是军警。军警为什么叫绿头兵,因为巡警的前身是清军绿营,他们身上的‘警服’是当年淮军所用的军装。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清廷不但拟建了一支现代化的陆军—‘新军’。同时,效仿列强,建立一套警察机构,作为新形势下专政的工具。总体来说巡警营就是新瓶旧酒,一大群不思革新的反动分子聚集地。
虽然后悔自己怎么不打听清楚后再投军,但是很快他就调整了心态,任何事情都要向好的地方去想,比如说小雷(雷洛)在这个岗位就干的不错。
“就算我不是一个成功的革命者,那最少我也要成为最有钱的反动分子。”
显然,杨洪森的思想总是在不停的变化着的,人总是要适应新的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向杨洪森那样总是处于这种不败之地,比如那天地李xx,据传那天曹帮办转战天香楼,鏖战至第二天清晨,不但把下午赢的钱全部输了,还倒挂了八百银元,这引起了曹帮办的不满,甚至诸同仁的不满,这中间也包括杨洪森。
安庆城内巡警营共划有五个区,现有300编制,实际编制225人,巡警每月工资五个银元,而他们将是曹帮办亏空的主要负担者,引起众怒的李xx在当天早上向曹帮办引咎辞职。至于帮办的亏空,巡警们还是要买地,不过好在他们每月还有‘小工资’否则可真要喝西北风了。
‘小工资’是由安庆城内的乡绅,商贾支付给的请款,虽然是‘小工资’,但实际上比政府发的工资可要高的多,每月八块银元,也就是说基层的巡警每月应发工资为十三块银元,不过按照惯例,同僚们会从这八块钱的‘小工资’中拿出二至三块,作为孝敬上司的‘基金’,尽管如此,像张大喜这样有家室,省一点还是能糊口。
今天是他第一次当班,没有枪,只有一根短棍,这根短棍甚至要比汪富民给的那一根更加的短小精干。
作为金字塔最下层的巡警,杨洪森的任务就是巡视,这个工作他喜欢,以前他就这么走来走去,不过没有现在的他这么拉风,街上那些看到他们的人都会退避三舍,个个见到他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样。
目前,安徽灾情已经引起了上层的高度重视,不过遗憾的事,他们那少的可怜的赈灾银实在起不到什么效果,清廷的种种举措让社会变的更加动荡不安,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以前,杨洪森听说抢钱、抢粮的事那都是坊间的传闻,可是现在这绝对不是什么传闻,而只是一部分,真实的一小部分,因为在芜湖那边听说连巡警都被人给抢了。
“哦!上帝啊,这种事最好别在我身边发生。”
他的心念很快就传达到了上帝那里去了,他将在某一段时期都不要担心这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实际上曹帮办某天与太太们打牌的时候,突然想起那天给他喂牌地小子,更巧的是他在例行的巡检中发现了这位耀眼的青年‘干探’。
杨洪森自从把毛剃了后,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他总是要把头的打理一番,这让它分外光彩照人。如果你每天偶尔摸一点猪油的话,不但可以增加光泽度,在近处还能闻到那么一阵淡淡地芳香。
在旧社会升官全靠老板一句话,他说升,你就升,他说降,你就要坐板凳。
那些羡慕和嫉妒是无法避免的,谁让杨洪森有那么一技之长呢?
曹帮办先升杨洪森为‘助理’,自从他当了‘助理’以后,基本就跟在曹帮办的左右,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曹帮办锤炼‘牌技’,还别说自从有了杨洪森后,曹帮办输钱这种事就一去不复返了,杨洪森常常穿梭于各种‘邀请赛’之间,因为其出神入化的牌技,很快就让他博得‘枪手’的美名,他的身价也如米价一般一日三涨,没过多久就他肩上就多了几道档子。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杨洪森朝对面的巡警抱了抱拳。
就在二个星期之前,他和这些普通巡警没有什么区别,都穿着一色地‘勇’装,而现在他已经换上了黑色的新式警服,并配有袖章、佩刀、刀穗、刀带、刀带带扣、帽徽、警帽、衣领飞蟒图、领章、肩章一应举行,新式警服用品材质高级,肩章上标有警号,面料更是咔叽布的,杨洪森跨着刀在路上走可比拿棍子那会可神气多了。
据说在北方几个省,巡警换装早已结束了,淮军制服也随之被淘汰。但在南方这些鱼米之乡,财税重地,也只有像杨洪森这些升官的才可能换上这套新制服。
二喜摸了摸杨洪森的新制服,被大喜给阻止,“你小子,别乱摸”。
杨洪森轻轻的弹了弹衣角,“你小子别着急,过些时日我也帮你搞一套这样的制服。”
张家大嫂指着大喜道,“你看看你都干了七、八年了,还是这身,什么时候也能像宝森兄弟一样。”
“大嫂你也另大喜兄弟,我这也就换身皮,薪俸是一点也没有长。大喜兄弟想和我一样换身新装,那还不容易,过些日子,咱们营里划分小队,帮办正估摸着找个队长。”
“宝森,那是不是我家大喜有希望升官啊!”张家大嫂问道。
“大喜是我兄弟,再者论辈份,论资历,那都是营中的老人,我怎么也帮大喜抢个各额。”
“这下我家大喜算是有出头的日子了。”
巡警营设队长,这个职务只是临时性的。因为各地的巡警多为二人一组,以前天下太平这一安排也没有什么,可是现在又是乱民,又是革命党,近来又频繁发生袭警事件,尤其在深夜一个不小心很有可能被扒的连裤衩子都不剩。所以总局召开扩大会议,要求各区巡警加强本辖区内治安管理。巡逻以五人为一队,设队长一名,夜间巡逻配短枪一枝。不过这一重大人事安排尚在酝酿当中,只是杨洪森常在曹帮办身边,所以才会近水楼台先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