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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五十四章 狩猎

作者:泣风尘 字数:3140 更新:2023-01-27 19:48:41

既然是出来消磨时间,当然不可能就这样走着什么都不动,在大量荒芜的田地上王千军可以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很是愉快地进行狩猎。但因为之前出现的蝗灾,大量的植物也被蝗虫啃食,野兔、山鸡之类的看起来都很瘦弱,没什么力气也就跑不快,这让狩猎失去了一定的乐趣。

又一只野兔被赶了出来,田地里的兔子挺多的,主要是因为兔子太饿了,原本在这个时候,因为蝗灾而找不到食物吃的野兔只能到离巢更远的地方,这也给了很多猎人机会,对于农民来说,野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兔子多了就会祸害庄稼,到了这个季节设陷阱抓野兔不仅是为了打牙祭,为了一点皮毛过冬,也是为了控制野兔的数量。

三只野兔在亲兵的控制下在田地里慌乱地跑动着,既逃不出亲兵所控制的范围,也没办法躲回洞穴中,只能不断地挣扎着,这些日子王千军一家子吃蝗虫都有些吃怕了,王千军必须给所有官员与将领做表率,这样手下的官员与将领才能给他们的手下做表率,也就这样一层一层地表率下去。如今蝗虫也不用吃了,想吃也几乎找不到了,作为歉意王千军这一次就是要顺路打些野味回去。

骑在“白云”身上的王千军很镇定地使用手中的军用弩进行瞄准,千军弩发箭快,但不好瞄准。可在战场上,普通的士兵根本就不需要精确的瞄准,只需要整齐地将箭快速地集中射向一个方向,在千军万马之中熟练并且镇静地进行射击与装填,就算身边有人中箭倒下,就算敌人已经冲到了十步距离之内,没有得到新的命令之前,他们都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射击。

“铮!”王千军的一箭射穿了一只野兔的身体,将野兔盯在了田地上,兔子还没有死透,还在挣扎着,为了活下去而做着最后的挣扎。相比于这只野兔,另外一只则是要幸运多了,在王千军身边的楚云一箭就射中了那只兔子的头部,很快就死透了,楚云用的是一张军用的复合弓。

最幸运的兔子逃了,三只野兔死了两只,最后一只王千军让亲兵放开路让它逃掉了,这就是所谓的上位者的仁慈,将一切的生死都掌握在自己手上,要其生就生,要其死就死。不过对于王千军的这种做法,楚云是严重地嗤之以鼻,下了马把自己的猎物抓了起来,向王千军炫耀了一下。

“姐夫,这样很没意思,我们来比比箭术吧,都用复合弓。”这绝对是一种挑衅,楚云对自己的箭术很有把握,从他射中野兔的脑袋就可以看出,而且当年那个爱哭的小家伙如今也有了一身的力气,箭头还插在野兔的脑袋里,王千军这边则随着年龄地增大,还有长时间对政务与军事的指挥,体力也有所退步了。但是,要夺取天下,靠的当然不是自身的武力,要靠脑子的。

“没兴趣,楚云你似乎认为复合弓才是精锐士兵该使用的。的确,你手中的复合弓比千军弩更精准,更有机动性,不用担心所有的箭匣用完后重新将弩箭装入匣中的麻烦,更能够准备地射杀想要除掉的目标,就算对方全身重甲,在一个神射手面前也会被一支箭射中盔甲的缝隙,可楚云你想过没有,一名精锐的复合弓弓手,需要多久才能够训练出来?”

王千军没有去动自己的猎物,自然有亲兵帮其把猎物收集起来,并且快速地处理好,放进麻袋中。弩箭因为威力巨大,射出去之后箭头一般会损坏,很多时候都只能收回箭身,最后再把箭镞安上。

“这个,三年,最快也要两年。并且还要持续地锻炼,这样才能够保证不退步。但这不是姐夫你的精兵之策吗?再说了,姐夫你不是一直都在征召精锐的复合弓,把他们集中到一起进行骑马训练吗?”楚云只考虑一小会,就说出了正确的答案,王千军对此很满意,虽然楚云的力气和武艺比不上虎子,但最起码楚云比虎子有脑子。

“那是为了训练弓骑兵。在战马上使用弩箭有很多的限制,标枪虽然威力巨大,但能够携带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所有复合弓才是骑兵最好的选择,先以弓箭削弱之,然后从缺口处突击,这就是游牧骑兵最擅长的战斗方式,我这也是被逼出来的,谁让朝廷、齐王,甚至刚刚占领陕西的赵士梁都拥有一支强悍的骑兵军队。要打败他们,我手上就必须拥有一支能与其对抗的弓骑兵。”

王千军话说到一半,“白云”突然有些暴躁,好不容易出来了,不能跑,还长时间的不能动,对此“白云”很有意见,王千军轻轻地抚摩了几下,干脆自己下了马,拿一个苹果给“白云”吃。鉴于对虎子的教育失败,王千军对于自己的另外一个小舅子,也就是楚云不得不重视起来,经过好好地教育,楚云日后就能够成为王千军的一大助臂。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神射手的,十名精锐士兵之中有一人就不错了。你所说的三年时间也只是精锐的复合弓手,而不是神射手。千军弩弩手就不一样了,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只需要有老兵的心理素质,不需要太多的天分,训练之后也不用长时间的进行锻炼,平常的训练就完全可以了。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差别,战争拼的不仅是正奇之策、士兵的精锐、物资的充足,还在于双方的持久作战能力,战争就一定会死人,一定会有士兵伤亡,对方死一名普通的弓手必须要两年时间才能够补充回来,而我们这边却只需要一年,现实就是这样,一条生命还不是一枚棋子,要上百条生命才能够成为一枚棋子。”

王千军说着说着,突然从草丛中飞出了一只野鸡,看来这附近没有什么大的猎物,要猎杀大家伙的话,必须要到更远的地方,可王千军出来消磨时间是为了等待消息,跑太远的话就有点本末倒置了。这一次,王千军依旧射到中了腹部,但楚云的表情却不再是之前那个样子。

“就算不提千军弩,就说这普通的军用弩。军用弩的射程比复合弓要远,可射击速度快比复合弓慢,但楚云你别忘了,就算是复合弓也很难射穿坚固的盔甲,但弩箭就不一样了,弩箭的穿透力不仅可以射穿盾牌,更能够将坚固的护心镜射穿,而且弩兵的训练也很简单,甚至只需要三个月时间就够了。因为有这种可怕的军用弩,在战场一名勇猛无比的将军都有可能被一名临时的壮丁用弩箭射杀,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虎子那套打法,一定要虎子身穿重甲的原因。”

又有猎物被赶了过来,既然是狩猎,让当然要有众多的猎物出来让王千军射杀,不然就是亲兵的失职,至于王千军与楚云之间的对话,那是另外一回事,亲兵们都清楚,王千军这一次出来狩猎,也想带回一些野味,因此亲兵们都很卖力地骑着马到更远的地方去寻找猎物,还真有大的猎物被他们找到了,一头野猪!

一头成年的野猪被激怒后,被引了过来。野猪喜欢用身体去蹭树皮,然后再在泥浆里滚,树汁加上泥浆,变干厚比普通的皮甲还要厚,不过在这一路上,亲兵已经射了许多箭钉在了野猪身上,慢慢地进行放血,这样就能够让王千军比较轻易地射杀野猪。看着野猪的到来,王千军也有些心动了。

“铮!”先是一支弩箭,接着在短时间内又是连续三箭,王千军很是无奈地看着那头野猪就这样倒下。当年的爱哭鬼,那个哭着还要保护姐姐的小家伙,还真是很记仇,王千军可是一箭都没射出去,好不容易出现的大野猪就这样被楚云射杀了,很明显是新仇旧恨一起算!

“姐姐说得对,的确有很多东西是我要向你学习的。但是我也绝对不会忘记,当年你是怎么逼迫姐姐的,还有欺负我们的,就算姐姐现在她对你死心塌地也是一样。还有就是,复合弓我会一直用下去,但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领兵的话,我也会根据士兵素质的不同给予他们不同的武器,弩兵依旧是远程军队的主力,特别是你所发明的千军弩。”

虽然因为没有射杀到野猪而感觉到不爽,但最起码对楚云的教育成功了一步,至于楚云对自己的态度,又不是一定要每个人都惧怕或者尊敬自己,王千军对此并不怎么在乎,王千军坚信日后的楚云一定是一位自己能够信任的统兵大将。

也就在王千军准备再待上一段时间,看是否有什么新的大的猎物,比如说再一头野猪或者鹿的时候,远处突然出现了一阵烟尘,有一个人正骑着快马赶过来,王千军远远的就听到了李哮天的“吠嗥声”。(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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