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第一抹阳光照耀在田间时,胡戈已经起来很久了。()
只见他轻轻的吹灭了柏油灯,走近射入阳光的窗口,惬意的伸了一个懒腰。
倒不是因为今天要做的事情让他紧张得睡不着,毕竟利用鸡鸭来消灭蝗虫,这种生物灭蝗的方式在现代已经证明了确实行之有效,至于操作上,就更难不倒这位来自现代的农学研究生,只要有足够的人手,这场在古代算得上惊天动地的蝗灾,在胡戈眼里,并不是多大的难题,他也完全有把握将其消灭于无形之中。
让他一夜无眠另有原因。
昨晚在那间厨房里,他和刘三俩人相谈甚欢,着着就忘了时间,也不知最后待了多久,总之直到连号称千杯不醉的军爷喝到再也喝不下了,进来催促侄女休息时,俩人才红着脸分开。
在谢绝了军爷的留宿邀请后,胡戈意犹未尽的回到王老实家。
门没锁,照例给胡戈留着。心细的李氏还给胡戈了灯,火光下放着的是供胡戈洗漱的热水。
一股暖意涌上胡戈心头,在这远离父母兄长的另一个时空里,他突然又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在轻手轻脚的洗漱完后,胡戈吹灭了油灯,躺在床上静静呆。
在黑暗幽静的环境里,人的思维很容易散,他一会儿想到女扮男装的刘三,一会儿又想到朴实热情的王老实一家人,心中时而甜蜜,时而温暖。
也许这就叫幸福吧,胡戈久久不愿睡去。
他想让这种感觉在自己那早已被孤独占领的心灵里停留得再久一,哪怕多一秒钟也好
……
最后在此起彼伏的鸡鸣声中,被打断的胡戈才意识到新的一天已经来临,他竟就这样度过了一夜。
天还是很黑,伸手不见五指。但公鸡的打鸣声提醒着世人,光明即将来到。
胡戈摸着黑去厨房寻出火刀火石,引着火绒亮了油灯,这时王老实夫妇还没有起来,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懒,而是这时的农村很少有家庭备着油灯,所以他们早已养成在天色微亮时起床的习惯。
坐在桌前看了一会书,胡戈就动笔写起自己那本农书来,有很多知识现在一时半会的也用不上,他怕时间久了,自己会慢慢遗忘,所以一有时间,他便想趁着自己记忆还很清晰的时候,把脑海中的东西付诸文字,毕竟还是写在纸上最为牢靠。
在不知不觉中,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刻终于过去,光芒冲破夜幕的阻拦降临人间,农人们辛劳的一天即将开始了。
果然不一会儿,就听见王老实夫妇起身出的轻声响动,孩子们还在睡,他们把动作尽量放得最轻,害怕吵醒还在熟睡的儿女。
见胡戈的房间着灯,王老实过来招呼了一声,便去忙着生火做饭,因为农人要下地干活,所以早餐在农村生活当中相当重要,这和后来城市中有许多人不吃早餐的习惯有很大不同。
没过多久,早饭已经做好了,草儿兄妹也已洗漱停当,一家人坐在桌旁喝着粥。
席间胡戈将在西市中给草儿备下的嫁妆拿了出来,两匹的蜀锦,一红一青,红的正好结婚用喜庆,而青的,留着以后居家用。
胡戈之所以没有全部买红色的就是因为如此,毕竟穷人家,一生中喜庆的日子,光用指头都可以数完。
其实在买什么礼物上的问题,让胡戈纠结了半天!不擅长买东西,这几乎是男人通病。
他就记得以前没事时在寝室玩富甲天下时,成都的特产就是蜀锦,价格特贵,好像卖一万多游戏币,而且产量极少,所以胡戈潜意识里就认为这样的商品一定属于高档那一类,正好他住的客栈旁有一家绸缎铺,所以便进门让掌柜的选了两匹的蜀锦,拿在手上试看时,只觉得指间丝滑异常,这样的物件拿来做贺礼应该不唐突。
可当胡戈拿出蜀锦时,王老实夫妇却什么也不肯收,一味的受不起受不起。
虽然夫妇二人从未用过如此昂贵的布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清楚此类物品的价值,毕竟此时正值华夏历史上男耕女织的黄金时代,而且绸缎在市面上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它还充当着一种货币的功能。
没有人,会不认识钱的。
胡戈所买的这两匹布地价格略有些差别,因为市场对红色的需求量大,所以产量也多,售价是四十五贯一匹,反观青色的,因为市场需求不旺,导致产量较,平常人如果想买却不一定能买到,所以价格反而比畅销色贵了五贯钱。
所以这两匹加起来差不多有七八十米的丝织品价值近百贯钱,而这个数字对于王老实一家来,实在有些骇人。
唐初实行均田制,基本在籍的农人都可以分到自己的田地,所以这个时代的田价在历史上处于较低水平。一百贯钱,不算理论上只有使用权的口分田,几乎就是王老实一家四口人的全部身家了。
就在桌前端着粥碗的两个孩子的注视下,胡戈和他们的父母为这贺礼推来推去,最后胡戈没了办法,只好拿立刻搬走作为要挟,这才让王老实夫妇面红耳赤的收下了这份贺礼。
见终于尘埃落定,草儿欢快的将那两匹布料抱在怀里,轻轻的抚摸着怀中大哥送的礼物,她隐隐感觉,有了这份嫁妆,将来自己嫁到夫家,再不必担心会受婆家轻视了。
尽管两匹蜀锦重量不轻,可草儿抱在怀里就是不愿意放手,一家人都笑呵呵的看着这个即将出嫁的姑娘,总算让被蝗虫搅得一团糟的生活多了生气。
在洋溢着欢声笑语的氛围中吃完早饭,王老实一家都去了田里,由于天旱无雨的情况持续了很久,李氏也暂时放弃了在家织布,帮着丈夫从渠里挑水浇灌干涸已久的田地。
胡戈则在家里等着自己订购的货物,正好利用这个时间继续着他手头那本未完成的农书。
码字的时候,时间总是从指尖飞快的流逝。
眨眼间已是中午时分,王老实一家从田间归来,与早上出门时不同,狗子手上多了一条鲜鱼,听草儿,这是哥哥上午在河里折腾了大半个时辰才抓到的。
吃饭的时候,王老实一家很有默契,都对这碗盛着鲜鱼的佳肴视若不见,均不往这碗在他们生活中并不多见的肉食中伸筷。低着头吃饭没一个人话,只有草儿时不时向胡戈张望,仿佛希望大哥尝尝自己亲手下厨所做的这碗鱼羹。
胡戈眼角渐湿,呆了片刻后,伸出筷子,夹着鱼块狼吞虎咽的大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