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
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一起揍他。”刘民在高顺的后面叫道,在刘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单挑的概念,只知道打架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们一起上,人多欺负人少,总是要占些便宜,并州军的士兵看到刘民冲了出去,本来为高顺担心的,现在都喝起彩来。
由于那个鲜卑小领受了罚,心中便有些消极怠工,这一次,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躲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们这些人没有看到刘民,其他的鲜卑人又不认识刘民,不知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汉人怪物,见并州军中一次冲出两骑,都是骑着劣马,拿着汉人小兵用的木头枪,阵地上的鲜卑人都不由的哄笑起来,一个鲜卑勇士嘲笑的道:“汉人蛮子真也无能,就知道仗着人多,大王,让某也去打杀一个这没脸没皮的汉人蛮子。”
“去吧,轲受,让汉人知道,我们鲜卑勇士的厉害。”魁头见手下求战,微笑着应允了。
那个叫轲受的鲜卑人见魁头同意了,当下一摆手中开山大斧,夹马冲出,这轲受骑的也是一匹好马,虽然比刘民晚出来,却比刘民先到阵中,不过轲受没有与乞伏突夹击高顺,而是直冲着刘民而来,刘民一见那鲜卑人举着寒光闪闪的大斧向着冲过来,心中便有些慌了,拔转马头想要躲开那轲受,但轲受又哪能让刘民跑了。
“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逃,让某把你的项上人头砍了。”那轲受紧追刘民不放,他的马比刘民的好的太多,不一会儿便追究上了刘民,举起手中的大斧便要砍,刘民一见对方追上来了,便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迈着两腿在场中满场狂奔,虽然两腿跑不过四腿,但刘民的身体却灵活无比,上跳下蹿的,轲受硬是砍他不着,让轲受心中郁闷无比。
心中郁闷的不只是轲受,并州军的士兵心中更是郁闷,昨天还神通的有如怪物的刘民,这会儿竟然被一个鲜卑人追的满场狂奔,那模样,活象是一只猴子,便是吕布看的也觉得脸上没有一点儿光彩,心中暗想,自己昨天是不是看错了,如此大力之人,竟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还好自己昨天没有把他收为手下,要不然可丢尽自己的脸了。
对面的鲜卑人见刘民跑的狼狈,更是哄笑的厉害,高顺刚与对手交战了几个回合,由于马劣兵器差,吃亏很大,一时之间也收拾了不了对手,一见刘民被鲜卑人满场追杀,便舍弃了对手向着刘民这边冲过来,他到不是担心刘民的安危,以他对刘民的了解,高顺相信那个鲜卑人根本就不能把刘民怎么样了。
高顺认为,象刘公子这种出身很好的人,很可能根本就没打过仗,所以尽管有一身的本事,到了战场之上却还是怯战,更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位刘公子的脑袋又犯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是天下少有的,那边乞伏突见高顺甩开他向着另一个人冲去,心中大怒:“兀那汉人蛮子,休要走了,让某家与你大战三百合。”
那乞伏突虽然只与高顺交手几合,却已经知道了高顺的厉害,是以说话时也不那么嚣张了,鲜卑人就这种性子,遇到强者,他们就会尊重,遇到弱者,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打杀了,乞伏突的马好,没几下便追上了高顺,两人又动起手来。
刘民被那轲受追的急眼了,转头对着轲受怒道:“你这鲜卑狗,好没道理,追我做什么,当心惹恼了我,真的一枪把你捅了。”
“汉人小蛮子,休要说大话吓人,有本事你就来捅死某家啊,别这么没脸没皮的逃走,要不然,让某砍你一斧头,你若不死,某便放你离去。”轲受被刘民的话说的怒极而笑,心想这小蛮子本事没有,口气到是挺大的,这般跑来跑去,让某家也跟着被人嘲笑。
两人说着话间,从高顺他的旁边路过,高顺与那乞伏突之间的战斗,高顺其实是游刃有余的,只是武器太差,一时之间找不到对方的破绽下手,所以高顺还有闲心观察着刘民这边的动静,见刘民到了近前,高顺大声的叫道:“公子,你的武艺天下少有,那个鲜卑狗远不是你的对手,公子为何不把他杀了?”
“我,我没有杀过人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刘民的脑筋虽然时常犯糊涂,却也知道自己这般一个劲的逃跑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被高顺这一喝,把自己本能的潜意识说了出来。
“那是鲜卑狗,不是人,就算是人,他们也是你的敌人,是敌人就该杀了,杀了他们是不犯法,而且大汉朝庭会给公子你记功劳的。”高顺一听,就明白这位刘公子真的是犯糊涂了,连敌我都分不清了。
“可我真的没有杀过人啊。”刘民边跑边叫道。
“鲜卑狗不是人,你就当他是一只狗,一只猪好了,公子你杀过狗,杀过猪没有?”
“没有……”
“羊呢?”
“没有……”
“兔子呢?”
“没有……”
“鸡呢,杀过没有?”
“这个鸡我杀过,以前在家里时杀过……”
“那公子你就把他当鸡杀了。”
“可他是个人啊……”
“鲜卑狗就是一只鸡……”
“真的可以当一只鸡杀了……”
“真的,公子快杀了那只,杀了那只鸡,那匹马就是公子你的了,还有那一把大斧,公子你可以拿它换粮食……”高顺最后很肯定的点点头,对这位刘公子说之以理,诱之以利,颇有一种做园丁的潜质。
“那,那好吧……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刘民嘴里念念有词,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那个轲受,那轲受被刘民的目光盯的心中有些毛,怒叱一声,举着大斧向着刘民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