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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万炮齐发

作者:楼主大大 字数:5113 更新:2023-02-02 09:53:07

190年的春天。新年刚刚过去,这是全世界所有人都在谨记的日期,因为在这一天,东方两大陆军帝国终于正式开战了。

五十万新军向东亚出发,而后,百万新军出现在蒙古、辽东一线,战争既然已经开始,就不会轻易结束,中亚的俄军已经开始组织抵抗,十几万俄军被赋予了这个重任,他们的目标是保住阿富汗和东巴基斯坦,稳固住这条通往次大陆的重要通道。

中亚的俄军将军捏诺夫此时已焦头烂额,能够组织起来的兵力最多十三万,其余的部队大多还在德里一线,让他去抵抗五十万新军,这无异于是痴人说梦,虽然统帅部下达的命令是让他坚持三个月,只要拿下了德里,印度的俄军将会回师救援,不过很快,捏诺夫便明白别说是三个月。就是一个月他也守不下去。

瓦罕走廊原本籍籍无名,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甚至都不知道它的存在,可是这条中亚与新国新疆地区接壤的区域此刻却成为了世界的焦点。

瓦罕走廊的地形非常奇特,北依帕米尔高原南缘与塔吉克斯坦相邻,南傍兴都库什山脉东段与巴基斯坦及巴控克什米尔相接,西起阿姆河上游的喷赤河及其支流帕米尔河,东接中国新疆。

走廊长约400公里,东西走向,其中在中国境内长约100公里,南北宽约至5公里,最窄处不足1公里;其余00公里在阿富汗境内,最宽处约75公里。边界线只有945公里。

瓦罕走廊历史上曾是古丝绸之路的一部分,是华夏文明与印度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公元99年,东晋僧人法显从长安沿古丝绸之路西行求佛,归来后著有《佛国记》。法显在书中描述经过葱岭的路程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四顾茫茫,莫测所之,唯视日以准东西,人骨以标行路”。

公元67年,唐朝高僧玄奘启程赴天竺那烂陀寺,途中经过瓦罕走廊,而后在公元747年,唐朝大将高仙芝率轻骑通过瓦罕走廊灭小勃律国,重新打通丝绸之路。

到了前清时期,由于沙俄的侵略扩张,清俄两国曾在包括瓦罕走廊在内的整个帕米尔高原发生争端。同时。俄、英两大帝国由于在中亚地区争夺势力范围,也不断在阿富汗地区发生冲突。因而这条走廊被纳入英俄范围。

为了抵御新军,捏诺夫命令四个师在这里建筑最新的防线,并且建筑了许多的工事,捏诺夫的主意是,在这个狭长的部位与新军决战,借用工事进行防守,以拖延新军进入中亚的时间。

他的想法并没有错,在狭长的地带进行阻击确实能够延缓新军的速度,至少比在旷野决战要好的多,因此,为了稳固这条防线,他曾亲自视察了工事,并且准备了几个师团随时作为补充,在视察了工事之后,他甚至自信满满的给俄军统帅尤登尼齐去信道:“我有信心坚守三个月的时间,如果需要,我认为还可以再加三个月,瓦罕走廊将成为新军的噩梦。”

他的理由很充分,这条峡谷最窄小的区域只有一公里宽,很难展开大规模的作战。他只需要一个团,便可以牢牢的阻止几十万大军通过。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或许捏诺夫若是听到过这句成语,一定会深以为然。

不过他失算了,在那里,只用了短短三天的时间,数万新军便通过了这道屏障,不是三个月,是三天,当捏诺夫听到了这个消息,差点没有晕过去,怎么可能,新军是怎样做到的,几万俄军和坚固的工事,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

原因很简单,俄国人太落伍了,他们甚至还在用克里木时期的武器,而新军却早已装备了最新式的火炮和步枪,新军的战术也相当的简单,先是一阵狂轰滥炸,随后一列列装甲车并肩向前开进,将废墟中的抵抗者一个个杀死,装甲车之后的步兵则作为补充,占领任何一寸土地。

这种装甲车当然与后世的装甲车不同,毕竟这个时代的技术并非发展到后世的地步,但是简易的装甲车却是有用的,用厚实的钢板组成一个钢铁堡垒,上面架设几门机枪。动力系统纵然不强,但是缓缓推过去,仍有极大的功效。

俄军的火枪大多较为落伍,如何射得穿这样的怪兽,而成千上百的新军步兵就跟在装甲车之后,徐图推进。

只用了三天时间,三天时间之内,守卫走廊的俄军不得不退出了这片区域,而随后,新军的主力立即进入巴德赫尚地区,寻求与俄军决一死战。

俄军几乎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这里不是俄国,如果在俄国,当敌人进攻圣彼得堡或者莫斯科,他们尚且可以为了避其锋芒而退守后方的城市,或者散落到乡村去继续决战,可是这里是阿富汗,俄军只控制了主要的大城市,而阿富汗人的抵抗军却占领了大多数的山村,除了在大城市决战之外,俄军无路可走。

捏诺夫已经看到了时局的悲观,立即开始收拢兵力,将十几万俄军布防在喀布尔一线。

阿富汗历史悠久。喀布尔亦然。公元世纪时,希腊历史学家阿里安著的《亚历山大远征记》中提到的科芬,根据喀布尔考证就是喀布尔。印度古经典《吠陀经》提到一个叫库拔的地方,梵文研究者认为就是今天的喀布尔。《波斯古经》也证实,库拔就是今天喀布尔所在的地方。中国《汉书》记载的叫高附的地方就是喀布尔。

喀布尔是著名的东西方通商要道“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城镇,000多年前就是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一个中心。在信德语中,喀布尔意为贸易中枢。古代马其顿亚历山大皇帝和公元18世纪波斯帝王纳第尔沙赫均把这里作为穿越兴都库什山脉南下征服印度的军事要道。公元16世纪初,来自中亚的莫卧儿王朝创建者巴卑尔占领喀布尔。177年杜兰尼王朝统一阿富汗后定都于此。

在这里,古老的皇宫一度金碧辉煌,如古尔罕纳宫、迪尔库沙宫、萨达拉特宫、达尔阿曼宫、巴格巴拉喀布尔王宫、蔷薇宫等。城间山上还留存着当年抵御外侮的城墙,被当地人称为“喀布尔的长城”。

喀布尔的美丽曾让许多人为之倾倒。历史上一些征服了喀布尔的帝王。都为喀布尔魅力所折服。据说阿马德沙为喀布尔大学它放弃了印度;印度莫卧儿帝国的缔造者巴卑尔征服了喀布尔后,流连忘返,乐不思归,再也没回到他的故土。临死前,他再三叮嘱,一定要把他葬在这块他心爱的土地上。巴卑尔墓坐落在他生前经常游幸的谢尔达尔瓦扎山上。山坡上有一座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梯田式花园。当年这座花园十分优美,但今天已是蔓草丛生,荒芜颓废了。

这座城市虽屡受劫掠,但是城防却是整个中亚地区最为坚固的,奥斯曼人曾为这座城市修筑过城防,往后英国人、阿富汗人、俄国人为了防守的需要都对这里的防务进行了扩建。

毕竟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在历史上,不管是哪个强盛的帝国都曾试图征服这里,蒙古人、奥斯曼人、英国人,以至于另一平行世界的苏联和美国人,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里的堡垒反而越来越坚固,抵抗者修筑这里的防务为了抵抗侵略,而侵略者占领这里之后仍然继续修筑防务以保证抵抗者的反抗不会涉及到这座城市。

而现在,俄国人打算在这里好好的打一仗,虽然明知胜利无望,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坚守这里,战至一兵一卒,一旦这里陷落,那么联系俄军战线的纽带就将断裂,入侵印度的俄军将会被孤立,最后面临英国人和新国人两面夹击。

捏诺夫得到的命令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失败的代价就是死亡,新军不杀他,统帅部也会毫不犹豫的让他挨枪子,在大战爆发的前夜,捏诺夫悲观的在他的日记中写到:“近了,我仿佛已经听到了死神的叹息,是时候了,我的时日无多,就让我用最荣耀的方法来结束自己吧。”

连绵不绝的新军开赴到了这里,新军西征统帅袁世凯亲自骑着马开始观察地形。他身后的参谋们则开始标记布置火炮的地点以及对方的薄弱点,袁世凯怀有必胜的信心,不过,在开打之前,他必须等到后续的部队陆续开到,而且补给也是个困难,五十万大军吃喝拉撒可不是简单的事,若换作二十年前,这个问题是绝不可能解决的,不过自从延伸到新疆的铁路开通,以及货车的运用,以及能够满足这个要求了,不过后勤的保障仍然是个很吃力的事,为此,袁世凯不只一次的抱怨过后勤的军官,督促他们加足马力,大军必须要保障有存储,否则一旦供应中断,将是个大问题。

另一方面,袁世凯开始与阿富汗的游击队接触,阿富汗游击队寄希望新军能够赶跑俄国人,以获取独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么多新国战士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当然不是为了你们的民族解放事业而去流血牺牲,吴辰虽然是个坏蛋,但是却绝不是个脑残,这种脑残只出现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的国家,那个国家的领袖动用了成千万亿美元的军费也即是纳税人的税款,虽然在它的国家还有四千万人交不起医保,百万户家庭因为还不清银行的贷款而流落街头。但是这个国家仍然慷慨解囊,热心于阿富汗人民的解放事业,除此之外,他们还搭上了数千个本国鲜活的生命,以及上万伤残的年轻人,为的只是让阿富汗从暴政中解放出来。

这种精神除了神经病之外恐怕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了,难怪有如此多的人每日热泪盈眶,夜夜都是某国人。

不过袁世凯是个老滑头,他对阿富汗的游击队们说,新军只是路过这里,主要的目标是拿下印度,击败俄国,新国很乐于周边有个中立国的存在,以缓和列强之间的矛盾冲突,当然,他也含糊其辞,大言不惭的说新阿两国是友好邻邦,因此,新国在阿富汗施加一定程度的影响很有必要,至于这个影响施加到何种地步,这就是不为人所知的了,反正袁世凯是不会说出来的。

俄国人入侵阿富汗之后,与英国人不同的是他们的兵力远远高于英国,由于受地缘政治的影响,英国根本派不出如此多的军队来征服这个国家,因此他们的主要目标只是几个阿富汗的大城市,而其他的中小城市以及乡村则弃之不顾,只要游击队不来打我的大城市和补给线,我只当做没有看见。

而俄国人则不同,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派出大规模的军队,十万、二十万都不是问题,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只是想控制这里,而是希望将其一举吞并,完完整整的消化掉。因此,俄军不只占领大城市,还对乡镇进行扫荡,任何抵抗者倘若要抵抗,都会遭受无情的镇压,俄国人的办法是鲁莽的,不过在某一时期很有效果,至少暂时维持了一定时期的全面优势,游击队不得不躲入连绵的山地中去,龟缩不出。

可是当他们的大军进入印度和东巴基斯坦地区之后,问题就显现了,俄国人的兵力开始出现不足,满腹血海深仇的游击队活动又开始频繁起来,他们攻击俄国人的运输线,袭击俄军的据点,攻击落单的俄国士兵。

这一度令驻守阿富汗的俄军很是头痛,因为抵抗者是杀不完的,杀的越多,抵抗就越激烈,这一条或许对于某些民族并不适用,可是对阿富汗人却是相当的正确。

南亚大陆有句谚语,叫“世界上有三样东西最毒,眼睛蛇的牙、鹰的爪和阿富汗人的复仇之心”。

这个民族由于土地贫瘠以及战乱不断,从骨子里就有一种可怕的尚武精神,几乎人人都是合格的战士,当俄国人兵力不足时,疯狂的复仇也就开始了,甚至就在几个月前,游击队还收复了几座小型城市。

不管怎么说,对于阿富汗人来说,俄国人是最恐怖的,他们宁愿在英国人的统治之下也不愿在恐怖的伊凡治下,游击队与袁世凯很快的达成了一致,而这些人也很快的弄来了喀布尔城内的大量情报,这对袁世凯很有帮助。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当袁世凯向吴辰上了一本奏疏,奏疏中的大意是,陛下,请多等候一会儿,最多十天,我将拿下喀布尔,以此来给陛下献礼。

袁世凯的估计是正确的,上前门火炮开始对喀布尔展开了炮击,炮击不分昼夜,无时不刻的轰炸着俄军的每一个工事,从未间断,用袁世凯的话来说,步兵的作用已经有限了,因为他们现在要做的只是在一片废墟之中消灭那些还没有死透或者处于崩溃的敌人,而真正的进攻利器,毫无疑问就是火炮。

袁世凯和许多新军的高级将领一样,一开始并不认为火炮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可是当新军的装备开始变得越来越优良,装备的火炮越来越多,火炮的射程、威力也得到加强之后,他们才意识到这东西的好处。

当然是这样的,十门炮能发挥什么用处,一百门炮恐怕也只是用以恐吓罢了,但是如果是一千门甚至上万门呢,当数千门火炮对着一座城市狂轰滥炸时,恐怕步兵在这些高级将来的心目中的次序需要调整一下吧。

而袁世凯已经习惯了利用火炮来进攻的作战方式,他下达的第一个进攻命令就是,炮击!先炮击个三两天再说,炮击完了之后再考虑其他,如果不够,就再炮击三四天,不急。

他的第二个命令是要求那些该死的军需官还有后勤的人员加把劲,绝不能让炮弹的存量中断,他下了一道死命令,若是达不到足够的存量,将上疏弹劾军中所有的军需官,他的炮击不能持续,所有人都别想好过。

第三个命令是针对步兵的,他放了步兵三天长假,虽然长假期间不能离开驻地,但是可以自由活动,步兵嘛,现在用不上他们。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城内和城郊的守军都在胆战心惊中度过,火炮从未见过,一枚枚尖啸的炸弹随时可能在你的身边炸开,工事早已炸的差不多了,就连睡觉,都不能得到保障。

许多人已经开始精神崩溃了,这种随时可能丧命,到处都有人在无意中死伤,甚至连睡个觉都成了奢侈的日子令他们惶然不安,而捏诺夫的命令永远只有一个,孩子们,守住这座城市,为了沙皇陛下。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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