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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失败的孩子还能拥有温暖吗

作者:白瓷砖 字数:5140 更新:2023-02-01 11:30:19

打架上的境界,无外乎几种,一种是早期以挨打受虐为主,下苦功夫为辅,导致久病成医,这类人大多基本功扎实,进入江湖后扑街几率甚小,一种是先天根骨不错,中期又有名师得以指点,加上没咋挨过打,便心高气傲,往往在心境上没啥抵抗力,综上所述,但凡有所造诣者,一吃苦二运气三坚持,循序渐进,缺一不可,即便是早已功成身就的高手,也没敢十天八天懒着不锻炼的,像狗子,在忙也得抽时间负荷跑步,爬五更打太极拳,手痒了还得跟王小鼠友情过招,不过后者都是实打实从没放过水,经常摔的他躺地上半天站不起来,金鼎炎他们还有幸见识过,但没一个愿意让王小鼠单独带着训练的,毕竟青春正年少,为这点好处在落个残疾忒划不来,而且鼠爷的招数拉风是拉风,但那都是靠着岁月沉淀积累出来的,因为武学的最高境界不是葵花宝典也不是独孤九剑,而是诸如小擒拿手类的基础,你在是武学高手在是太极宗师,到了台面上屁股还没晃两下,对面一板砖飞过来砸脑袋上,照样歇菜。

等对方被团灭后,那保安队长已经吓的脸色惨白,那还顾得上女朋友的死活,作势就要溜之大吉,可他跑的快,金鼎炎追的更快,结果是这哥们儿被从后边追上的金鼎炎一脚踹中屁股,鬼哭狼嚎着撞上酒店的玻璃大门,后者觉着在虐下去也没啥技术含量,就甩了甩头发打道回府,屁颠屁颠跑到金筱妖跟前嘿嘿笑道姐,帅不。

金筱妖对这种事本来就见怪不怪,伸手捏捏他那张细皮嫩肉的俊脸,夸奖道帅死了,然后又斜着眼看向满脸无辜的狗子,低声道张大狗,这都是你教的?

金鼎炎多聪明,立刻从姐夫的眼神中意会出默契来,打着哈哈道姐夫扣死了,根本不教我这些东西,成天的就会说炎炎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有出息了好好孝敬你姐,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真的?”筱妖不信道。

“可不真的,姐,你就放一百个心,我再不济也是你亲弟弟啊,那敢在你面前扯瞎话,我对天起誓行不,说一次谎让老天爷劈我一次。”金鼎炎破釜沉舟道,听的狗子心里这个痛快,他打小就喜欢这种机灵孩子,特别是在敏感话题面前,能帮着自己放烟雾弹打马虎眼,婚后万一哪天寂寞了孤独了被勾引了犯点组织性错误,不用孤军奋战。

筱妖虽然脸上挂着笑,但心里什么都明白,明白自己男人是怎么起的家,知道金鼎炎背地里都瞒着她干过啥,但在她看来,只要这孩子没往深处陷她都会睁一眼闭一眼,毕竟弟弟还小,要装逼要泡妞,要讲哥们儿义气,要干点可能现在不干这辈子都没机会干的坏事儿,因为她曾经也轻狂过张扬过,没理由把手伸太长,私下里他也跟狗子商量过,小炎这孩子虽说不学无术,但以后要试着往核心位置安排,因为她太了解这孩子了,对外人经常不共戴天,可要对起自己人来,绝对的一颗红心亮闪闪,暂不提个人能力如何,光是安全可靠这一条,就足够令狗子动心,他一直觉得人品不出问题做事就出不了问题,心里头干净,活的就干净。

人也打了,祸也闯了,想就这样大摇大摆走出去恐怕不太现实,况且狗子也不想往自己的金字招牌上泼脏水,黎援朝事件后他早已名声在外,京津圈子传的沸沸扬扬,连欧阳逸都跟着沾光,现在小弟唱了出大闹天宫,他理所应当该进行义务收场,而不是像刚进城时那样稍有风吹草动就撒丫子跑路,那时候丢人就丢人,反正没人认识自己,可现在要是在跑,就该被人戳着脊梁骨笑话了,千万别听信什么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信这话的人要么一事无成要么持续苦逼,在不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狗子是不信一个人在面对千夫指时心境还能悠然自得,他是个很有理性思维的人,经历的事情跟女人多了,也逐渐懂得培养起个人魅力,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必须胯下受辱,什么时候应当果断咬着不松口,直到咬死要残,只有做到这些的男人,才有资格往腹黑上扯。

果不其然,这事儿很快惊动酒店高层,大酒店,卧虎藏龙,绝不会像小场子那样直接召唤警察叔叔,等包括总经理秘书在内的七八名高层奔赴现场时,被揍的十几名保安已经艰难爬起,一个个鼻青脸肿的要多刺眼有多刺眼,悄悄围上的便衣内保们作势就要动手,被为首的秃顶男悄悄拦住,这人长着一对眯眯眼,还刻意戴着副小眼镜,肉包子脸,走起路来很企鹅,逗的几名年轻女孩咯咯窃笑,她们那里嗅得到周边的危险气息,眯眯眼晃悠到跟前刚想说话,就看见高翔斜叼着烟瞪着自己。

“哎……哎呀,这不是高秘书嘛,哎哟哟,您瞧瞧,大水淹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瞧我这老眼昏花的,该打,该打……”

眯眯眼作势抽着自己嘴巴,像极了清末那种迂腐官员,腔调要多腻味有多腻味,明显认得高翔这尊金佛。

“刘经理,好久不见,还是这么富态,赶明儿我送你两张健身房的年卡,没事儿多活动活动去,好好减减您身上这些肥肉,没听说吗,猪肉最近涨价了,要宰得趁早啊。”

高翔起身,调侃味十足,被暗讽是猪,眯眯眼表面上也不生气,他干的就是遭人骂挨着人的活,脸皮心境什么的早已炉火纯青,况且面对的还是经常陪大官到这里糟蹋公款的政府红人,哪敢有半点怠慢,所以脸上依旧春光满面,舌头比大姑娘的葱葱玉指都巧,简直出口成章,两句离不开一声道歉,你就是有在大的火气都不好意思抽人家。

然后高翔就在众目睽睽下跟眯眯眼勾肩搭背往远处走,说着些别人听不见的咬耳朵话,不过那眯眯眼却时不时的扭脑袋往后看,瞧不出来是在看谁,就这样僵持了得有三分钟,两人越聊越像有着特殊关系的朋友。

高翔回来时啥都没说,招呼众人上楼,狗子没问金鼎炎他们更不敢瞎问,只能乖乖听话。

保安值班室里,眯眯眼像只尾巴着了火的公鸡般暴跳如雷,在他的面前,则站着被揍的鼻青脸肿的保安队长,显然是把愤怒完全发泄到了这位仁兄身上。

对于狗子来说,这支小插曲不算啥事,对高翔的手眼通天,陈芳也没给予什么实质性夸奖,她虽然涉身官场,但很少纠结于江湖,就连狗子的事她都很少过问,对此高翔也没啥好争取的,老实窝在沙发上跟钱淑璇她们拼酒喝,

——————

洛阳城偏北三十里,一处极为偏僻的房屋,青砖绿瓦,木门庭院,虽谈不上恬雅,但也还算干净,院中立着一棵碗口粗的大柳树,微风一吹,飒飒作响。

屋子里的布置很简单,一张大床,一排沙发,一台陈旧的十七寸电视机,屋门则是经过特殊加固的铁门,窗户只有狗洞大小,还用铁条横七竖八的焊死着,除此之外,在无他物,在那沙发之上,坐着一位可以用黄脸婆来形容的女人,身边还有俩已经熟睡的孩子,一男一女,七八岁的样子。

进门后的魏山龙皱了皱眉头,表情似乎有些不大满意,但很快发现了地上未干的小孩尿迹,他把手里的两个大塑料袋往女人身边一丢,从里边拿出面包矿泉水火腿肠之类的便宜食物,冲着女人面无表情的说道想活着先填饱肚子,然后自顾自的离开,将铁门锁死。

尽管外边没有刮风,可临近寒冬的天气依然令人受力不住,苍穹之上勾勒着一轮残月,庭院内则落满银辉,魏山龙就站在那棵老柳树下,仰望天空,一动都没有动,体内的精气在自动活跃,像是一股股暖流由内至外瞬间包围了全身。

此情此景,魏山龙立刻想到了儿时的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仰望星空,他一直相信,那浩瀚无垠的天幕后边一定有另一个世界,没有战争,没有罪恶,没有高与低,没有贱与贵……

师傅常说,人死后都要去那个世界,可既然活着是一种折磨,为什么那么多人还要喜欢这种折磨,没有谁能说的清,生是一种活法,死也是一种活法。

可人活着总要做点什么,魏山龙很小的时候,羡慕那些出门嚣张跋扈前呼后拥的贵族纨绔,大一点后嫉妒那些重权在手杀人无形的政界大佬,羡慕是真他妈羡慕,嫉妒也是打心眼里嫉妒,出身贫贱,生活清苦,那时的魏山龙是个真正的小人物,卑微的什么都不是,平凡的连条狗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可正是这种小人物,才组成了势力交错阶层清晰的江湖,不过现在,他依旧觉得自己很渺小。

在很小的时候,他跟一群相依为命终日乞讨的流浪儿说过,等我有钱了,就去买十袋烧饼,大家在也不用顾忌吃了这顿没下顿,只管吃个饱,结果受到一阵鄙视。

又过了几年,在一起望着红灯区发愣,偶尔从里边走出一名浓妆艳抹的风尘女子就会对口水连天目光聚焦的同伴们说等老子有钱了,就把这地方包下来,里边的娘儿们兄弟们随便玩,结果又是受到一片白眼。

直到被陆天朝慧眼识才带走,自己才终于知道,原来人活着,并不是简单的吃饭与意淫,原来还有命运这回事。

想起过去那些事情,魏山龙心里总是一阵发酸,这并不是矫情,而是对命运新的认知,胸怀大志的人总以为命运可以改变,可是在千千万万的孤儿乞丐中,却只有自己迈进了上层社会的金门,并且成为了陆氏帝国青年势力的精英代表,如果说这是命运,那么命运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是不公平的。

在也不是那个为了烧饼而跪地乞讨的小孩子,在也不是那个看见纨绔贵族经过就会恨不得三叩九拜只希望对方能扔出一些散碎纸币的流浪少年。

想到这里,魏山龙那双炽热的眼睛升腾起微微水雾,但他很快抑制住这种宣泄感情的正常行为,并不是刻意虐待自己,只是深埋在骨子里的那种气质太过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

他换个姿势,叼着根烟吊儿郎当的靠在那棵大柳树上,眼神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仿佛总有掩饰不住的快乐,还算白净的脸庞上时常会挂着坏小子标志特有的表情,既不邪气,也不做作,但给人一种玩世不恭的浅态,其实魏山龙是知道的,敢为了几句话就动手杀人的不是初懂世事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小子,就是江湖经验老道的城府中人。

一阵寒风刮来,飒飒作响,从高空落下无数枯黄柳叶,他轻轻的接住一片,用双指夹着,脸部一半埋在阴暗中一半出现在月光下,嘴角扬起一道看似柔和的笑容。

沉静,从远处的山脉里传来一声低沉的狼啸,好像在感慨这满地苍凉。

狗子虽然老土,但还不至于瞧见奶子大屁股翘的女人就两眼放光,这也正是他与平凡人稍微有点出入的地方,跟魏山龙比起来,似乎少了那么点阴狠,跟黎九道比起来,似乎少了那么点城府,但至于谁是上,谁是下,并不是单靠拳头就可以论证的。

如果说狗子是那种好高骛远的浪荡小子,那么筱妖就是其成长道路上的野菊花,而且是朵黑菊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撞进他那装满因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炽热无比的眼睛,情这东西,谁也不敢妄下结论,爱这玩意,就是有那么点做作。

故作姿态的“我爱你”他说不出来,海枯石烂的狗屁誓言,他觉得那应该是小说里的专属情节,而就连最简单的呵护,他似乎都有点力不从心,细节是魔鬼,但这魔鬼却并不一定能吃人,而到了狗子这里,细节就变成了蚊子,虽然小,却热衷于吸血,尤其喜欢吸人血。

轮到狗子唱歌的时候,他点了首陈奕迅的《爱情转移》,很有难度的一首歌,原因是筱妖喜欢,尽管他听这首歌的次数还没有超过十遍,歌词更是记的模糊不堪,但还是伴着旋律凑合了下来,没有啥惊艳四座的声线,走拍子压鼓点更是天方夜谭,可筱妖仍是听的非常认真,就像听那首《离家的孩子》时一样,这些人中唯一从心里感到愧疚的是金鼎炎,因为早在跟狗哥第一次见面时,就是这样的氛围这样的场景,他忘不了自己那会儿有多幼稚有多该死,只是单纯的想让面前这个一无背景二无身份三没有人民币的臭农民离姐远点,直到他唱了那首歌,直到姐第一次在他身前扬起巴掌,却不忍心落下去。

唱完后狗子起身出门,一个人站在美丽浩瀚的星空下,看着脚下的璀璨繁华,然后被来自于身后的温暖包围,很平淡也很温馨,他甚至想过,如果能维持现状,紧握着女孩的手不松开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然而现实,社会,竞争,压力……

却逼着一个人不得不违背意愿不停攀爬,在攀爬的过程中,他真的流过泪流过血,也丢失了很多很多本应该属于自己的美好事物,他想起了王翠芝,那个长眠于大地的善良女人,想起了邙山岭,顺着山梁一路洒下的笑语欢声,忘不了守在坟前的三天三夜,更忘不了筱妖在喊出那声娘的时候,心中那份超越尘世间万物的温暖。

固执的以为,男人的脊梁骨,才是世界上承重最大的东西,抗的住悲欢离合与恩恩怨怨,抗的住风雨百年和扶摇沉疴,抗的住一捧黄土埋下娘亲遗骨。

他有狼性,有人性,有万难摧垮的血性,像一只受伤的山鹰,摇摇晃晃的飞出古老的大山,飞过贫瘠的土壤,飞进繁华的都市,用它的爪与喙斩金截铁,用它的双翅与身躯开疆扩土,用它仅存的善心积功攒德。

狗子不是怕下地狱,而是怕不能在地狱里与亲人相见,与恋人想依……

失败的孩子还能拥有温暖吗

曾经走过的路会去多看几眼吗

星星从未照亮过你的梦呀朋友

谁会用心点燃一盏灯火呢

艾伦诗经里有精灵在吟唱吧

红玻璃杯中盛满了鲜花啊

童年的金核桃被矮人偷吃了

女孩的粉红色发卡和明信片

也伴随着歌谣孤独逝去吧

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呀

能哭多久就哭多久吧

有人会在下个路口等着你呐

傻傻的笨笨的痴痴的孩子

坚强起来带着笑容哈

你听夜莺在和金丝雀唱歌呢

她们说去吧去吧去吧

你看油墨画又有新朋友啦

她们叫回家回家回家

偏执与倔强又在狼狈为奸呀

可惜傻子是永远听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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